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容诚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6,287.74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4,019.07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5,168.13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6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三)聘任容诚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三、整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