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8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累计不超过2.5亿美元,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最高额度。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 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