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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

(1)90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净值型产品、收益凭证、债券、固定收益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10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为标的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未到期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3、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4、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6、授权: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首席财务官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限,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信用、管理、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以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为标的的理财产品,其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金融监管政策调整、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流动性以及本金难以回收等风险。

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对公司上述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将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控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必要时公司将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同时公司将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也将根据自身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日常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自本事项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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