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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2023年度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苏中一先生、独立董事张骁先生、非独立董事朱付云女士,苏中一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14日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15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9月27日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7年,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中天运、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友好沟通,公司先后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另外,在聘请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故同意提议聘请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的要求,与外部审计机构多次就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并时刻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安排公司相关员工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以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判断,并会同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起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并指导公司完成相关内部审计计划,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并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改进。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具有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能够规范运作,经营运作情况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公司与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保证外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期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尽职尽责,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有效监督与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并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优化,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保证公司的持续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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