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24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5,560万元(其中母公司241,500万元,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34,900万元,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26,000万元,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2,000万元,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1,16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内保外贷、土地物业抵押(或股权、存单质押)贷款等,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 办理有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