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晟先生、黄阳女士、胡燕女士和陈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调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调整为现金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董事张晟、黄阳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领为军融30.79%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