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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丽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丽洁”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人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保丽洁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50,000,000.00512,690.26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所需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50,000,000.00512,690.26--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
北京双洁环保科技北京市通州区七星北里有限责任公张洁600
关联方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11号楼1至2层117
石家庄超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尹村镇碧水街81号军鼎科技园26号楼四层401室工业厂房有限责任公司张洁150
宁波众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四安、汇纤村有限责任公司陈赛丹500
厦门洁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董任路4号有限责任公司欧阳明佳100
南通金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新胜路217号睿谷生态科技园30号楼1层有限责任公司朱军100
上海佐依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肖玻路218号1幢3层有限责任公司肖利民100
西安赛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电厂东路20号有限责任公司白亚鹏150
成都合成天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励志路一段68号7栋9层11号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秀100
衢州希纬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三衢路221号2楼有限责任公司胡云飞480
秦皇岛洁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85号18号楼103(3-1)有限责任公司张洁150
衢州市衢洁环保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三衢路223号4楼有限责任公司胡云飞100

以上关联方为截止年度报告出具日保丽洁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立营销网络办事处与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相结合”所设立的合资公司,后续公司将根据各地实际资源配置、项目进展情况陆续设立新的合资公司,2024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需要与各地的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油烟净化设备及运维清洗设备。

二、审议情况

(一)决策与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依照市场定价,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关联交易事项为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益飞王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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