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02 证券简称:保丽洁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总额、净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75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1,098.33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31.7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7,420.92万元。截至2023年3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06号、天衡验字(2023)0002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总额、净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75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1,098.33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31.7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7,420.92万元。截至2023年3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06号、天衡验字(2023)0002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87,317,235.00 | ||
减: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 13,108,054.06 | ||
等于:募集资金净额 | 74,209,180.94 |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06,759.47 | ||
2023年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942,548.10 | ||
减: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33,049,541.89 | ||
其中:(一)、油烟净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22,081,422.91 |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961,722.13 |
(三)、补充流动资金 | 10,006,396.85 |
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2,208,946.62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12,208,946.62 |
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 | 30,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华泰联合证券一同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华泰联合证券一同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747.1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49.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3922期 | 3,600 | 2023年3月1日 | 2023年6月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6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 | 900 | 2023年3月30日 | 2023年7月3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65% |
款14362期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230670产品 | 500 | 2023年3月21日 | 2023年6月16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3.3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231831产品 | 500 | 2023年7月7日 | 2023年10月1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3.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36359期 | 600 | 2023年7月10日 | 2023年10月1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5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428期 | 3,600 | 2023年6月3日 | 2023年9月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70% |
中 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445期 | 700 | 2023年10月14日 | 2023年11月13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20% |
中 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264期 | 3,300 | 2023年9月14日 | 2023年12月13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20% |
中 信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中 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534期 | 3,000 | 2023年12月15日 | 2024年3月14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2.20%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另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但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保丽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保丽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八、备查文件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保丽洁环境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1、《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74,209,180.9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049,541.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049,541.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油烟净化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58,209,180.94 | 22,081,422.91 | 22,081,422.91 | 37.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6,000,000.00 | 961,722.13 | 961,722.13 | 16.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0.00 | 10,006,396.85 | 10,006,396.85 | 100.0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4,209,180.94 | 33,049,541.89 | 33,049,541.89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否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747.1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49.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