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苏阳光: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76,386.04元,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7,021,151.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2,845,374.11元,减去实施的202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5,666,806.52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4,199,719.44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资金需求、经营计划、发展所处阶段、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和长远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持续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2023年“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资金需求、经营计划、行业运行态势等因素后,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