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广日工业园)A栋二楼党群活动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董事汪帆先生、骆继荣先生、苏祖耀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故现场出席及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共8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益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日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已事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委员会名称 | 召集人 | 调整后名单 |
审计委员会 | 余鹏翼 | 余鹏翼、汪 帆、骆继荣、李志宏、才国伟 |
提名委员会 | 才国伟 | 才国伟、汪 帆、苏祖耀、余鹏翼、李志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志宏 | 李志宏、骆继荣、苏祖耀、余鹏翼、才国伟 |
战略委员会 | 朱益霞 | 朱益霞、汪 帆、苏祖耀、李志宏、才国伟 |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