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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种子酒: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种子酒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原则,对金种子酒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33号)核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向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付小铜、陕西柳林酒业有限公司等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021,822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423,294.3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8,20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8,223,294.30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3464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4月23日,公司、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将募投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金种子酒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阜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金种子”),并以增资的形式将该募投项目资金9,443.80万元划转至阜阳金种子,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2019年7月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国元证券、阜阳金种子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账号金额(元)
1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241727166600000052200,220,351.20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131105551920007697112,333,237.87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通知存款)131105551920007697170,000,000.00
合计282,553,589.07

四、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771.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9年4月23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6,504.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投入自有资金
优质基酒技术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52,641.5548,198.536,504.66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14,943.809,443.80-
小计67,585.3557,642.336,504.66

公司拟以6,504.6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优质基酒技术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预先投入的资金6,504.66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9年4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5768号),认为金种子酒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种子酒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04.6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4 月26 日,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种子酒”)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单项理财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种子酒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种子酒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彬 刘依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6,822.3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54.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771.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优质基酒酿造技改项目47,378.5347,378.5347,378.536,555.1631,862.5015,516.0367.252025年12月不适用
营销与物流网络建设项目9,443.809,443.809,443.80199.741,909.047,534.7620.212025年12月不适用
合计56,822.3356,822.3356,822.336,754.9033,771.5423,050.7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 2019年4 月23 日,公司已经利用自筹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投入6,504.66万元。2019 年5 月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执行董事会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
期投入的自筹资金6,504.6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1、根据公司经营规划,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将募投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阜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并以增资的形式将该募投项目资金9,443.80万元划转至阜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围绕江苏、河南、江西、湖北四个省份变更为围绕江苏、河南、江西、湖北、山东、安徽、浙江、上海、广东等省市实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展,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优质基酒技术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和“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预计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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