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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拓开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4-043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5:00—2024年5月21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4415恒拓开源2024年5月14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电子城IT产业园204号楼4层会议室。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的工作情况和2024年的工作计划,编写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提出了公司2024年董事会的工作规划。

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的工作情况和2024年的工作计划,编写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提出了公司2024年董事会的工作规划。

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和分析。

审议《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和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2023年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予以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志勇)》(公告编号:2024-012)、《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力)》(公告编号:2024-013)。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2023年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予以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志勇)》(公告编号:2024-012)、《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力)》(公告编号:2024-013)。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结了公司2023年度整体财务情况,对整体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对主要财务指标及项目进行了回顾和分析。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结合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政策,对公司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结了公司2023年度整体财务情况,对整体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并对主要财务指标及项目进行了回顾和分析。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结合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政策,对公司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根据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报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5)及《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2023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经营计划和目标及公司的长远规划,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2023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经营计划和目标及公司的长远规划,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说明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说明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结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组成人员中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调整为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组成人员中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调整为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武洲先生、牟轶先生、刘德永先生、潘小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武洲先生、牟轶先生、刘德永先生、潘小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持股1%以上股东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张瑞怡女士、薛强先生、关积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刘菲菲女士、宁亚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刘菲菲女士、宁亚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1项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以下公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4-03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告编号:2024-033)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五;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二、十三、十四;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十二、十三;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4-034)《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3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4-036)《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3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8)《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40)《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4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42)其中: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13:00-14: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电子城IT产业园204号楼

4层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10-53510808

(二)会议费用:无需支付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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