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4-037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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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及《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的产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作出通过选举决议当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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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