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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费忠新先生、胡文言先生、非独立董事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费忠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胡文言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时间届次审议内容
12023.2.17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 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2023.4.24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8.24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3.10.25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相关资格,审计委员会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其审计和其他鉴证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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