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魏增祥(董事)先生、李鸿(独立董事)女士、夏宁(独立董事)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独立董事夏宁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 2023年10月25 | 《关于公司2023年第 | 审议通过 |
委员会第一会议 | 日 |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恪尽职守,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