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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共计29项,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对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时间届次议题
2023年1月30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2月27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规定的议案》 2、《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3、《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议案》
2023年4月24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5月25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议案》 2、《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6月21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6月29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23年8月第八届监事会第审议通过:
25日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议案》 3、《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5、《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10月26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2023年12月11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1、《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2023年12月29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基本规范,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经营状况和各项经营指标。

(六)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通过发行A股股份方式购买瓮福集团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组上市。监事会认真审议了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和提示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总结和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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