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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部署,秉承勤勉尽职、踏实进取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能。各位委员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关注生产经营状况,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持续优化内部审计业务,同时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建言献策,督促公司各项业务合规、稳定、健康运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述职。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始终保持独立性,其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郑梦樵、杨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根据2023年度财务报告,同时基于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24,100股,因此本次拟发放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59,118,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407,388.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9.99%。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一)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委员郑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因关联董事郑建、胡美琴、郑琳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岗位主要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岗位主要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郑建、胡美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1,478.09万元的比例为29.9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理财产品,及将闲置自有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闲置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该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实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编制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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