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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1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89人。

3、业务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恒勤,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洋,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公司将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20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共计不超过265万元,所有上述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能力,具备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执业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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