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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经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2022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在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永拓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2年永拓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8月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四)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及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进行了充分沟通。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3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实现收入总额215,466.65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在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等。中审众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和财务、审计部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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