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任海峙、单飞跃、邵正中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任海峙、单飞跃、邵正中的任职经历,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或主任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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