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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职业字[2024]19337-4号

目 录关于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2

天职业字[2024]19337-4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委托,在审计了唐人神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由唐人神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求,唐人神编制了上述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唐人神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唐人神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唐人神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唐人神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唐人神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唐人神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唐人神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天职业字[2024]19337-4号

为了更好地理解唐人神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周睿
中国注册会计师:邹芳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2,694,904.292,653,858.0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9,791.3014,645.8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360.5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8,368.75销售材料、销售包装物、猪场种植、租金收入等。13,170.64销售材料、销售包装物、猪场种植、租金收入等。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1,422.55应收账款资金占用费。1,475.23应收账款资金占用费。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9,791.3014,645.87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2,685,112.992,639,212.15

本表于2024年4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法定代表人:陶一山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杨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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