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公告编号:2024-015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451,182.39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77,45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4,843,0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有利于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实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文件及《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