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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对2022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见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附注“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解释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此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单位:元):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重述后)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58,208,998.3565,702,425.477,493,427.12
递延所得税负债17,012,219.6024,998,998.477,986,778.87
盈余公积400,591,496.74400,590,812.96-683.78
未分配利润192,305,426.20191,973,198.26-332,227.94
少数股东权益614,841,399.71614,680,959.68-160,440.03

接上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重述前)2022年12月31日(重述后)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62,230,916.5369,574,820.697,343,904.16
递延所得税负债16,988,097.3224,593,352.097,605,254.77
盈余公积436,444,947.81436,445,731.83784.02
未分配利润291,520,345.95291,303,321.31-217,024.64
少数股东权益632,900,091.34632,854,981.35-45,109.99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度(重述前)2022年度(重述后)调整数
所得税费用29,649,579.6629,417,578.52-232,001.14
少数股东损益7,533,228.607,648,558.64115,330.04

3、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重述后)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16,901,696.0917,013,285.92111,589.83
递延所得税负债369,857.91486,006.24116,148.33
盈余公积400,591,496.74400,590,812.96-683.78
未分配利润1,041,876,821.741,041,872,947.02-3,874.72

接上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重述前)2022年12月31日(重述后)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19,006,261.7219,101,339.1795,077.45
递延所得税负债126,235.02216,085.6289,850.60
盈余公积436,444,947.81436,445,731.83784.02
未分配利润1,245,046,377.801,245,050,820.634,442.83

4、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度(重述前)2022年度(重述后)调整数
所得税费用4,187,239.164,177,453.81-9,785.35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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