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4月29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姚志萍、李云祥、吴昕颢、王俊彦、陈欣慰、黄金典、汤琼兰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及所涉及的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5月18日,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批准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关联方 | 2023年 预计额度 | 2023年预计额度的业务品种 | 截止2023年12月末关联交易情况 | ||
获批情况 | 额度使用情况 | |||||
1 |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额度45亿元(敞口35亿元)+他用担保额度20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他用担保额度、同业授信、同业交易、债券投资等业务 | 授信额度45亿元(敞口35亿元)+他用担保额度20亿元 | 传统授信余额7.50亿元(敞口7.50亿元)+同业授信余额3.5亿元(敞口3.5亿元)+债券投资余额3.13亿元(敞口3.13亿元)+他用担保余额4.40亿元 | |
2 |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1 |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9亿元) | 授信余额为0亿元 |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授信余额为0亿元 | ||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授信余额为0亿元 | ||
3 |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额度12.4亿元(敞口8.5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 综合授信额度8亿元(敞口5.59亿元)+低风险授信额度2亿元(敞口0.09亿元) | 传统传统授信余额3.18亿元(敞口3.10亿元) | |
4 |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额度8亿元(敞口8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债券投资等业务 | 综合授信额度0.1亿元(敞口0.1亿元) | 传统授信余额0.10亿元(敞口0.10亿元) | |
5 |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额度12亿元(敞口8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总敞口8亿元)+低风 | 传统授信余额7.21亿元(敞口余额6.06亿元) |
由于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间的预计额度不可共用,故单独列示。
险额度2.6亿元(敞口0)+他用按
揭额度3亿元
险额度2.6亿元(敞口0)+他用按揭额度3亿元 | |||||
6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授信额度2亿元(敞口2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 综合授信额度0.99亿元(敞口0.99亿元) | 传统授信余额0.70亿元(敞口0.70亿元) |
7 |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额度4亿元(敞口4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 综合授信额度4亿元(敞口4亿元) | 传统授信余额1.21亿元(敞口1.18亿元) |
8 |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授信额度35亿元(敞口25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传统授信业务 | 综合授信额度30亿元(敞口20亿元) | 传统授信余额0.18亿元(敞口0.18亿元)+同业授信余额9.00亿元(敞口9.00亿元)+代客理财余额0.2亿元 |
9 | 关联自然人 | 授信额度3.2亿元(敞口3.2亿元) | 主要用于信用卡、贷款等业务 | 授信额度1.56亿元(授信敞口1.56亿元) | 授信余额0.91亿元(敞口余额0.91亿元) |
注:本行与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和关联自然人年末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1)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自然人2023年在本行的授信额度,为业务上报时根据其实际资金需求对额度做出相应调整导致;(2)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行的部分融资方案尚在洽淡中,导致实际审批授信额度与预计额度偏差较大。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关联方 | 交易类别 | 2023年 预计额度 | 2024年 预计额度 | 预计额度的业务品种 |
1 |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类 | 授信额度45亿元(敞口35亿元)+他用担保额度20亿元 | 授信额度50亿元(敞口40亿元)+他用担保额度20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他用担保额度、同业授信、债券投资等业务 |
非授信类 | / | 10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交易及相关费用 |
2 |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 |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 | 授信类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9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等业务 |
非授信类 | / | 5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交易及相关费用 | |||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授信类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等业务 | ||
非授信类 | / | 1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交易及相关费用 | |||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授信类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等业务 | ||
非授信类 | / | 1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交易及相关费用 | |||
3 |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类 | 授信额度12.4亿(敞口8.5亿元) | 授信额度8.4亿元(敞口8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债券投资等业务 | |
4 |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类 | 授信额度8亿元(敞口8亿元) | 授信额度3亿元(敞口3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债券投资等业务 | |
/ | 授信额度3亿元(敞口3亿元) | 主要用于与本行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 ||||
5 |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类 | 授信额度12亿元(敞口8亿元) | 授信额度12亿元(敞口8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 |
6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授信类 | 授信额度2亿元(敞口2亿元) | 授信额度1亿元(敞口1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 |
7 |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授信类 | 授信额度35亿元(敞口25亿元) | 同业授信额度35亿元(敞口25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传统授信业务 | |
非授信类 | / | 5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交易及相关费用 | |||
8 | 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关联方 | 授信类 | / | 授信额度6.5亿元(敞口6.5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 |
9 | 关联自然人 | 授信类 | 授信额度3.2亿元(敞口3.2亿元) | 授信额度2.5亿元(敞口2.5亿元) | 主要用于信用卡、贷款等业务 |
由于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的预计额度间不可共用,故单独列示。
注: 1.上述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关联方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方。
2.上述关联方的授信类交易预计额度余额合计不超过大额风险暴露制度要求;传统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同业授信包含利率债质押融出业务、外汇即期和黄金即期等低信用风险授信,以及同存、拆放、借款、债券投资、外汇远掉期业务等有敞口授信;同业交易包括现券交易、销售服务等非授信业务。
3.上述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预计额度。对于非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预计额度。
4.以上预计额度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本行授权制度履行业务风险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5.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6.本行2024年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预计额度与上年度执行情况存在一定调整,系由于:(1)我行拟进一步加强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业务合作往来,本年度预计额度拟调增5亿元;(2)基于关联方业务发展需求,本行拟继续与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并向其提供融资服务;(3)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明确融资方案后,本行拟给予其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7503085XG)为国有企业,成立于2011年7月13日,控股股东为厦门市财政局,注册地址为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46层4610-4620单元,法定代表人檀庄龙,注册资本230.04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产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以及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运营等。截至2023年9月末,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11.35亿元,净资产
335.9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1.72亿元,净利润8.28亿元。
(2)关联关系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一,本行董事李云祥先生为该企业总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及其关联方
1.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下称“富邦华一银行”)
(1)基本情况
富邦华一银行成立于1997年3月2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法定代表人为马立新,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A座101室、18楼、19楼及20楼,经营范围为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富邦华一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5亿元,其中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持股
42.09%、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北富邦银行”)持股57.91%,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3年9月末,富邦华一银行资产总额1382.58亿元,净资产94.85亿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34亿元,净利润0.02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华一银行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由台北银行与富邦银行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整并而成,董事长为蔡明兴,地址为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2段50号,主要提供各地法人、个人客户所需之存款、放款、外汇、财富管理、信托、
信用卡及电子商务等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9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资产总额(折合人民币,下同)8544.90亿元,净资产637.12亿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2.63亿元,净利润45.92亿元。
(2)关联关系
台北富邦银行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长为蔡明忠,地址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38号富邦银行大厦,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银行服务,包括零售及商业银行、财富管理、金融市场、证券及投资服务。截至2023年6月末,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下同)1232.15亿元,净资产145.62亿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34亿元,净利润4.14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156463765M)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永伟,注册资本15.00亿元,其中周永伟持股37.82%、周少雄持股31.09%、周少明持股31.09%。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中兴南路655号。福建七
(1)2023年9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财务数据以2023年9月30日新台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3年9月30日1台币=0.2268元人民币;(2)台北富邦银行2023年9月末财务数据为个体财务数据。
2023年6月末富邦银行(香港)财务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3年6月30日1港币=0.92198元人民币。
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涉及服装、房地产、类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其中,服装生产与销售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截至2023年9月末,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6.84亿元,净资产159.8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9.93亿元,净利润8.35亿元。
(2)关联关系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一,本行董事陈欣慰先生为该集团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2BXP11Y)成立于2018年12月,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勇,注册资本50亿元,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第6层。厦门国有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截至2023年9月末合并数据,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79.50亿元,净资产49.8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50亿元,净利润8753万元。
(2)关联关系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厦门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294767L)成立于1998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吴泉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00万元,是泉舜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住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21号泉舜大厦8-9层。泉舜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集科技研发、教育与健康产业、工业制造和工程承
包为一体。截至2023年9月,泉舜集团总资产78.62亿元,净资产31.1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2.80亿元,净利润0.84亿元。
(2)关联关系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泉舜集团(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行监事吴灿鑫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34767U)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侃,注册资本11.05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楼、3楼、8楼北面、9-12楼。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危险废物治理、水和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等。截至2023年9月末,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2.31亿元,净资产55.2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9.86亿元,净利润-4.46亿元。
(2)关联关系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七)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2842357)成立于1997年3月1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陈铁铭,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28层01,注册及实收资本11.80亿元,其中厦门港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3.14%、陈铁铭持股46.86%。集团目前主营文化娱乐、金融证券、房地产开发三个领域,目前大洲控股集团的子公司中仅厦门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厦门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行有授信余额。截至2023年9月末,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
部)总资产13.86亿元,净资产13.7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10亿元,净利润
0.46亿元。
(2)关联关系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第八届监事陈铁铭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八)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0MA2XNL6NXX),成立于2016年09月09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青松,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2号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25、26层。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发行债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证券化;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止2023年9月末,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41.04亿;实现营收4.42亿元,净利润2.59亿元。
(2)关联关系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62808909M)成立于2010年10月2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温建怀,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一里5号624室,注册及实收资本0.78亿元,其中温建怀持股59.10%、潘孝贞持股39.40%、郑峰持股1.5%。集团经营范围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
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目前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华瑞中盈商贸有限公司、厦门美乐居商贸有限公司在本行有授信余额。截至2023年9月末,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总资产14.71亿元,净资产2.2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净利润
0.20亿元。
(2)关联关系
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本行监事郑峰先生为该集团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关联自然人
本行关联自然人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银行保险机构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
3.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总行(总公司)和重要分行(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保险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
4.上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5.以下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银行保险机构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款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上述所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本行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值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