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安永华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12104_J01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监事会对安永华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