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A股 600663 | 证券简称:陆家嘴 | 编号:临2024-015 |
B股 900932 | 陆家B股 |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忠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徐而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报告以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2023年度模拟报表》
同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报告》,并随公司年度报告一同全文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总股本4,812,931,457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1.1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48,674,186.10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预案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专项公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17)。
本项预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融资方案》
1、同意2024年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拟不超过760亿元。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关联方借款(包含接受控股股东贷款)、各类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其中,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100亿元,并在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该贷款余额包含在2024年度有息负债余额内。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签署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不提供担保,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上述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全部及各项有息融资、为融资而作的抵押、担保、质押和保证及股东贷款的合同、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总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最终以实际发行金额计入2024年度有息负债余额。
为保证以上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债券品种、融资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总金额、币种、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担保事项、入池资产、还本付息方式等与每次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债务融资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融资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融资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具体融资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和办理已发行债券产品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申请注册发行各类债券产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增净额不超过50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提供财务资助,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临2024-018)。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事项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购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存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产品无固定期限,单笔投资不超过36个月。本次信托产品类型为单一资金信托,业绩比较基准根据市场及信托运作情况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4-019)。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仅含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购买同类产品单笔金额不超过5亿元。银行理财类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信托、证券理财类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签署委托理财事宜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
本项议案涉及委托理财事宜,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临2024-020)。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薪酬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取薪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预算的议案》
本项议案中的2024年度公司取薪非独立董事和取薪非职工监事薪酬预算总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涉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详见专项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4-021)。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徐而进、蔡嵘、王韫、黎作强、刘广安5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后)。上述董事人选任免事宜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正式生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忠、孙加锋、何万篷、黄峰(以姓氏笔划为序)4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后)。
上述独立董事人选任免事宜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正式生效。同意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名关联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5亿元。本次增资后,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28亿元增至人民币26.528亿元。
本项议案涉及对外投资,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4-02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项议案涉及公司章程的修订,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编号:临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1项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编号:
临2024-023)。制定或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专项公告《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4-024)。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方案》
同意公司在2024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项议案涉及中期分红,详见专项公告《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编号:临2024-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方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4-026)。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徐而进,男,1968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上海市机电管理局基建设备处科员;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总经理。
蔡嵘,男,1973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历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综合规划处副处长,主任助理、党委委员、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王韫,女,1978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历任: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团委书记、政治部组织宣传科副科长、主任助理;浦东新区团委团务工作部副部长、基层工作部副部长;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指导处副处长、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浦东新区六灶镇党委副书记;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监察室主任、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浦东新区团委副书记;浦东新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黎作强,男,196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历任:咸宁地区建设银行人事科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省建设银行宣传处、建设报社编辑、记者;国泰君安证券湖北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监事会办公室副经理、资产管理总部高级客户经理、董事;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委书记;国泰君安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广安,男,197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忠,男,1969年5月出生,香港理工大学理学硕士,研究员职称。历任: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综合部总经理,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副社长,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青旅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上海国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行政副院长。现任: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执行主任,上海宽创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孙加锋,男,1968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执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上海市自贸区法律顾问,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历任:上海市普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国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何万篷,男,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副所长、专业首席研究员,《经济展望》杂志副主编、党总支书记。现任: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院长、首席研究员,上海前知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前滩数据信息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前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赛世(上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力勤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峰,男,1970年4月出生,经济学硕士、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资综合处副处长,上海市外经贸委项目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处处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现任: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兼任上海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副理事长,上海外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长,苏州兴富数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运行中心有限公司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