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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力:审计委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0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32,731.85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7,355.10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8,862.04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对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情况、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分工、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审,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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