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11593号 |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目录 | 页次 | ||
一. |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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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1593号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驱动力公司”)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驱动力公司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2)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驱动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
大华核字【2024】0011011593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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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驱动力公司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驱动力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驱动力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相关的信息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朱娟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李雪娇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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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查发现2021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披露存在差错。本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
本公司主营的造血3产品的主要客户有广东新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为广州新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广”)、厦门中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执”),本公司根据与其洽谈确定的交易内容、交易条款分别签订销售、采购合同。
本公司经过进一步访谈广东新顺、广州新广、厦门中执的股东、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到广州新广的业务负责人与厦门中执的负责人为夫妻关系,同时广州新广和广东新顺的业务负责人为前同事关系,且两家公司存在共用财务人员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情况,因此本公司认为三家公司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鉴于此,本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对其双方比照关联方进行认定,对相关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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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营业收入 | 137,193,196.23 | -1,207,695.00 | 135,985,501.23 |
营业成本 | 77,382,371.13 | -1,207,695.00 | 76,174,676.13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二)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营业收入 | 154,060,729.89 | -56,988,190.21 | 97,072,539.68 |
营业成本 | 124,398,918.32 | -56,988,190.21 | 67,410,728.11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三)对2023年一季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营业收入 | 39,110,619.25 | -13,120,405.30 | 25,990,213.95 |
营业成本 | 34,549,339.02 | -13,120,405.30 | 21,428,933.72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四)对2023年半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营业收入 | 82,042,133.18 | -30,712,511.71 | 51,329,621.47 |
营业成本 | 69,355,145.16 | -30,712,511.71 | 38,642,633.45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五)对2023年三季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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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营业收入 | 119,299,739.25 | -46,473,616.93 | 72,826,122.32 |
营业成本 | 100,695,861.41 | -46,473,616.93 | 54,222,244.48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盖章)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