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5日,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2,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373,848.96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826,085.00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24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募投项目年产9000吨造血营养品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三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8,199,933.96 | 28,828,237.31 | 59.81% |
合计 | - | - | 48,199,933.96 | 28,828,237.31 | 59.8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广东三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南方报业支行 | 120919265910118 | 20,528,666.10 |
广东三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山支行 | 44056901040012017 | 1,034.03 |
合计 | - | - | 20,529,700.13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9,000 吨造血营养产品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除研发中心外,已完成建设和投产,受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规划的影响,公司暂未开展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使得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招商银行 | 固定收益类 | 大额存单 | 10,259,350.00 | 2022年12月8日 | 2025年3月18日(可提前转让) | 固定收益类 | 3.51% | ||
招商银行 | 固定收益类 | 大额存单 | 10,265,200.00 | 2022年12月14日 | 2025年3月18日(可提前转让) | 固定收益类 | 3.51% |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驱动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