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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书面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4月30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19.9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516.83万元;2023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117,427.65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754.61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19.9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516.83万元;2023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117,427.65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754.61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条件。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 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7、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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