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洋赛车”或 “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华洋赛车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328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50元/股,发行股数为14,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3,376,186.85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623,813.15元。截至2023年8月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第518Z010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31,000,000.00 |
减:应支付发行有关费用 | 23,376,186.85 |
募集资金净额 | 207,623,813.15 |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 | 56,118.93 |
尚未置换发行费 | 2,344,339.62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895,468.12 |
减: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 30,410,664.00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72,522,974.00 |
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79,999,975.00 |
银行手续费等 | 290.00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7,985,836.8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 | 396183229611 | 13,253,778.8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 | 381883235197 | 14,720,593.45 |
中国工商银行缙云县支行 | 1210281029200166152 | 5,558.3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营业部 | 90030122000067487 | 5,906.18 |
合计 | 27,985,836.82 |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置换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23.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4.43万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产品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元)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 | 单位定期 | 定期添益型存款 | 49,999,975.00 | 36个月(可随时支取) | 固定利率 | 3.00% |
宁波银行丽水缙云分行
宁波银行丽水缙云分行 | 单位定期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000,000.00 | 36个月(可随时支取) | 固定利率 | 3.25%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光大证券对华洋赛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如意 朱 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20,762.3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93.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93.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运动摩托车智能制造项目1 | 是 | 14,712.38 | 8,743.36 | 8,743.36 | 59.43 | /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1,500.00 | -2 | - | -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550.00 | 1,550.00 | 1,550.00 | 34.07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0,762.38 | 10,293.36 | 10,293.36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的情况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本期不存在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投项目置换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本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超募资金投向 |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公司本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的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公司本期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注1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注2: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置换前期投入金额828,942.5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金额尚未自募集资金账户置换转出,此处未予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