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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润智控: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润智控”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科润智控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科润智控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科润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新能源”)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智慧新能源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内容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许 昶 谢腾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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