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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向关联方采购燃料,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60,000万元(不含税);

委托关联方集中采购物资,预计交易金额5,860万元(不含税),配送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

2.关联人名称:

(1)电投能源:指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2)白音华煤业:指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

(3)物资装备分公司:指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3.预计总金额:指2024年预计发生265,860万元(不含税)。

去年的总金额:指2023年实际发生254,742.63万元(不含税)。

4.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廖剑波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上述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 金额
向关联人 采购燃料电投能源、 白音华煤业采购燃料按市场化原则确定260,00051,784248,144.77
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服务物资装备分公司总包配送参考行业标准5,8601,984.26, 597.86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 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 采购燃料电投能源、 白音华煤业采购燃料248,144.77310,00052.08-19.952023年4月28日2023-032号公告
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服务物资装备分公司总包配送6, 597.8611,600.6410.42-43.13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委托物资装备分公司进行总包配送事项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产生的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 部分所属项目建设进度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23年度公司委托物资装备分公司进行总包配送事项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的差异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1)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光

注册资本:224,157.349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霍矿珠斯花区)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肥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供冷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水资源管理。经查,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2月31日,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85.0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308.87亿元;2023年度,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50.2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62.36亿元。关联关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持有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其55.77%的股权,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2)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新奇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扎哈淖尔开发区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服务,土方剥离;煤化工工程建设投资咨询,煤矿工程建设,普通机械制造,设备、配件、电器维修与销售,仓储,房屋和机械设备租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矿业技

术服务;运行维护;水资源再利用;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土地租赁经查,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2月31日,扎哈淖尔煤业公司总资产71.90亿元,所有者权益60.19亿元;2023年度,扎哈淖尔煤业公司净利润13.1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8.58亿元。关联关系: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2.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

(1)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合英

注册资本:322,945.99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旗白音华工业园区3号矿办公区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

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诊所服务;紧急救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查,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2月31日,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20.01亿元,净资产65.47亿元;2023年度,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0.55亿元,净利润11.82亿元。

关联关系:国家电投持有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公司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2)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

负责人:于亚波

注册地址: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化工园区

营业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生产、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无

经查,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年12月31日,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总资产118.34亿元,净资产61.10亿元;2023年度,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主营业务收入35.27亿元,净利润6.10亿元。

关联关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

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负责人:张勇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1层东厅营业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年12月31日,物资装备分公司资产总额63.69亿元;2023年度,物资装备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79亿元,净利润0.99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分公司,与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燃料采购

1.交(提)货方式:

车板交货,火车运输,由买受人负责组织请车,发运到买受人

指定站点。

2.数量验收方法

以到厂检斤数量作为结算依据。路损以单车计算。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铁路运距1000公里以内,结算周期内,当单车到厂检斤数量大于或等于铁路货车标重数量时,以到厂检斤数量作为结算数量;当单车到厂检斤数量小于铁路货车标重数量时,单车亏吨率小于或等于0.5%,视为合理运损,由乙方承担,以铁路货车标重数量作为结算数量;当单车亏吨率大于0.5%且小于或等于1.2%时,以到厂检斤数量及铁路货车标重的0.5%数量之和作为结算数量;当亏吨率大于1.2%时,超出1.2%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铁路运距1000公里以外,结算周期内,当单车到厂检斤数量大于或等于铁路货车标重数量时,以到厂检斤数量作为结算数量;当单车到厂检斤数量小于铁路货车标重数量时,单车亏吨率小于或等于0.8%,视为合理运损,由乙方承担,以铁路货车标重数量作为结算数量;当单车亏吨率大于0.8%且小于或等于1.2%时,以到厂检斤数量及铁路货车标重的0.8%数量之和作为结算数量;当单车亏吨率大于1.2%时,超出1.2%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

3.质量验收方法

根据当月厂矿热值差情况确定结算热值。当月厂矿热值差小于等于100千卡/千克时,以厂方的化验热值结算;当月厂矿热值差大于100千卡/千克且小于等于200千卡/千克时,以厂矿双方化验热值的平均值进行结算;当月厂矿热值差大于200千卡/千克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引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化验机构进行检

验,并以第三方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第三方化验机构质量检验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4.付款及结算方式

(1)以承运日期为依据,开具煤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代为换取铁路运、杂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煤种分属性按月加权平均结算。

(2)以合同约定的数量确认方式结算煤款,按照铁路发货票重结算运费。

(3)以承运日期为准,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发运的煤炭,实行当月发煤次月结算,公司在收到煤炭的次月底前结清上月发生的全部煤款及运杂费;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发运的煤炭,实行当月结算,公司月底前结清以上全部煤款及运杂费,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运的煤炭,实行当月发煤,次月结算,公司在收到煤炭的次月底前结清当期发生的全部煤款及运杂费。以上结算各期间如遇质量、数量纠纷,不能正常结算时,公司预估上月(期)货款并按预付的方式付款,待纠纷处理后给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4)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或融和e链账单,如公司使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按照合同中甲方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付款。

(5)甲方及时提供有效的相关结算票据及煤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5.定价原则

结算价格=合同价格+质量调整价

(二)公司与物资装备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采购配送业务

1.公司与物资装备分公司发生的总包配送关联交易主要是总包配送服务,包括招标采购、监造催缴、运输、验收等,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服务费。其中,生产物资总包配送合同按全额签定金额为设备购置费和服务费,基建物资总包配送合同金额仅为服务费,设备购置费直接与中标厂家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汇票。

2.定价原则。一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技术服务取费标准,由双方针对技术服务项目协商确定;二是根据国家发改委2007年《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标准与计算标准》中对工程建设预算构成的设备运杂费规定,双方根据服务内容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需要,预计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活动的进程,与相应关联人及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受吉林省电煤产量存在巨大缺口的影响,电投能源及所属控股公司和白音华煤业的煤炭是支撑公司煤炭供应的基础,尤其是冬季供热高峰铁路运力紧张时,可保证公司燃煤供应,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采购上述单位的煤炭可以解决公司电煤供应问题,弥补省内煤源不足,满足生产需求。

2.公司与物资装备分公司进行的采购业务为公司提供必要的基建、生产物资,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通过集中配送的物资,在计入总包配送服务费后,配送价格仍低于分散采购价格,对公司的电力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然将持续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审查意见:

经审查,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中采购关联方煤炭,可保证公司电煤的稳定供应;公司接受物资采购专业化服务,有利于降低公司物资采购成本。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2023年度公司委托物资装备分公司进行总包配送事项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的差异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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