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戴汉龙先生、黄美娥女士、高雁鸣女士,三位独立董事2023年度的任职时间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则要求,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结合其他材料,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评估,独立董事戴汉龙先生、黄美娥女士、高雁鸣女士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