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守海、秦宇、何春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根据自查报告及调查核实情况,对上述三位现任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守海、秦宇、何春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