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金额:未来12个月内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产品类型:1、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等2、证券类投资,包括直接二级市场投资和认购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类理财产品。
?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实施方式及授权期限: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总投资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证券投资与理财投资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28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概况
(一)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申请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类投资及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和所属企业的闲置资金;
(三)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1.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等。未来12个月内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5%。
2.证券资产产品:未来12个月内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的25%,含以下投资方式:
1.直接二级市场投资:含上市公司股票、可转债、可交债、非公开发行、新股配售或申购以及其他债券类等法律法规允许交易的资产;
2.认购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管机构、信托机构等)发行的证券类理财产品。
(四)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金额:未来12个月内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五)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授权期限: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议案总投资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公司对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财务部及资本市场业务部等相关部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提出投资方案,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
2、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应定期对所有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投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实施方式
在公司批准投资额度及期限内,低风险理财产品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提出投资方案,经首席财务官认可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在公司批准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证券类投资单项证券资产产品或产品组合投资方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由于公司营业收入指标较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对于单只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其总股本的5%,但据以计算营业收入指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50%的,在本次议案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不再单独履行股东大会程序。新股配售及申购由公司资本市场业务部直接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
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
三、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未来12个月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