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24-02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参照2023年度标准协商后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5)首席合伙人:李丹;
(6)普华永道中天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
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7)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2.84亿元。
(8)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共10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参照2023年费用标准,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会面沟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4年度审计工作并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11票同意、0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生效时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