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各位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严格履行其所应尽的职责与义务。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2023年1月1日-2023年2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宋岩女士、窦刚贵先生和李文强先生组成,其中宋岩女士和窦刚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宋岩女士担任。
2、2023年2月3日-2023年4月2日:李文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在此期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宋岩女士、窦刚贵先生组成。
3、2023年4月3日-2023年7月2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宋岩女士、窦刚贵先生、刘栋先生组成,仍由宋岩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崔艳秋女士、
刘文琴女士、刘栋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崔艳秋女士担任。
2、2023年8月30日至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委员刘栋先生调整为非任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长赵强先生,其余委员保持不变。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议案 | 参会委员 |
1 |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年 第一次会议 | 2023年 2月3日 | 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 宋 岩 窦刚贵 李文强 |
2 |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年 第二次会议 | 2023年 3月17日 |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宋 岩 窦刚贵 |
3 |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年 第三次会议 | 2023年 4月10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宋 岩 窦刚贵 刘 栋 |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议案 | 参会委员 |
4 | 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年 第四次会议 | 2023年 7月7日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 2.04认购方式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发行数量 2.0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8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2.0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就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宋 岩 窦刚贵 刘 栋 |
5 | 第十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年 第一次会议 | 2023年 8月29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崔艳秋 刘文琴 刘 栋 |
6 | 第十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年 第二次会议 | 2023年 10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房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乌鲁木齐市汇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 崔艳秋 刘文琴 赵 强 |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议案 | 参会委员 |
案。 | ||||
7 | 第十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年 第三次会议 | 2023年 12月21日 | 1、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 崔艳秋 刘文琴 赵 强 |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认真听取了各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协调各方工作,提高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能够按时、按计划推进并顺利完成。报告期内,我们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及专业性给予高度认可。在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期间,我们认真听取年审机构关于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及重大事项的汇报,指导其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督促审计机构保质保量地按照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特别是针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在审计期间,我们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关注的问题,并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促使审计工作按照原定计划及时推进,保证了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持续督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给予了指导性意见。同时,我们建议公司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关注内审发展趋势,不断健全内审机制、优化流程,助力公司持续提升内部管理。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并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监督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治理规范的要求,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作为自身应尽的义务,不仅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而且在不断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强化责任意识,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