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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相关审议程序

2019年7月,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和第八届监事会2019第五次会议,以及2019年8月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告编号:2019-037、2019-043、2019-045、2019-054)。

2022年9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82、2022-084、2022-085)。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预留份额的业绩承诺考核期,董事会同意展期至2026年8月9日。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人员范围暨确认持有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015、2023-017),并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12-0001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收到91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缴纳认购款192,804,780.00元,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票共37,221,000股,受让价格为回购均价5.18元/股。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7,221,000股股份已于2023年3月22日过户至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相关审议程序以来,公司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工作。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若继续实施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后,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拟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相关事项。

三、终止本次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告编号:2019-054),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对存续期展期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等。

2024年4月28日,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董事赵强、刘栋、崔瑞丽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监事会主席王国林、监事朱凯作为被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经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实施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根据《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第一个解锁期,因公司2023年度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未满足解锁条件的股份不予兑现解锁,按照该持有人原始认购成本退还给持有人;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锁期,公司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该部分股份的资金自认购资金汇款到账之日起至公司退款前一日止按照天数退还利息,退款资金参照中国银行2023年6月发布的年存款利率1.65%,按照日息进行结算。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续相关事宜。

五、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相关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相关事项的终止不影响公司推出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目的和初衷,未来公司将择机启动新一轮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员工意愿和发展需要,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长期、健康的发展。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事项,不影响公司推出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目的和初衷,公司将结合实际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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