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上述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及监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含董事长)的非独立董事及监事,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指不同岗位和职务层级按月发放的固定薪资;绩效年薪是按照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发放的浮动薪资。原则上,年度绩效在次年审计结束、年报发布后,按照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当年个人考核结果及运营业绩指标达成比例兑现,其他具体情况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人(税后),按季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