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持有人84名,实际参会84名,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7,021,000股,占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总份额的99.4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相关审议程序以来,公司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工作。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若继续实施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后,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相关事项。
根据《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第一个解锁期,因公司2023年度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
当期未满足解锁条件的股份不予兑现解锁,按照该持有人原始认购成本退还给持有人;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锁期,公司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该部分股份的资金自认购资金汇款到账之日起至公司退款前一日止按照天数退还利息,退款资金参照中国银行2023年6月发布的年存款利率1.65%,按照日息进行结算。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续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7,021,000股,占比99.46%;弃权200,000股,占比0.54%;反对0股,占比0%。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