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林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情况,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