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李玉 | 工作原因 | 刘晓峰 |
三、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所涉事项分别出具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四、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德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1,056,707.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2,336,836.25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63,393,543.39元。
鉴于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有关章节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亚泰集团 | 指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东北证券 | 指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银行 | 指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亚泰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LIN YATAI(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YT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宋尚龙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秦 音 | 韦 媛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
电话 | 0431—84956688 | 0431—84956688 |
传真 | 0431—84951400 | 0431—84951400 |
电子信箱 | qinyin@yatai.com | weiyuan@yatai.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30031 |
公司网址 | http://www.yatai.com |
电子信箱 | info@yatai.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亚泰集团 | 600881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支力、韩丽新 |
七、 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9,251,829,386.34 | 12,967,716,644.98 | 12,967,716,644.98 | -28.65 | 19,653,209,473.7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8,933,014,464.61 | 10,553,059,418.74 | 10,553,059,418.74 | -15.35 | 11,014,364,1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47,472,700.96 | -3,430,108,930.98 | -3,454,342,934.77 | -15.08 | -1,254,217,624.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70,695,383.80 | -3,720,942,218.24 | -3,745,176,222.03 | -4.02 | -1,345,232,249.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1,829,855.72 | -742,197,168.07 | -742,197,168.07 | 442.47 | -820,608,813.02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758,572,332.47 | 9,649,363,614.36 | 9,621,712,615.59 | -40.32 | 13,078,359,292.71 |
总资产 | 45,561,023,913.73 | 53,718,258,780.01 | 53,690,889,049.18 | -15.19 | 56,376,627,325.6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2 | -1.06 | -1.06 | -15.09 | -0.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2 | -1.06 | -1.06 | -15.09 | -0.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9 | -1.15 | -1.15 | -3.48 | -0.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43 | -30.19 | -30.43 | 减少21.24个百分点 | -9.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18 | -33.17 | -33.42 | 减少17.01个百分点 | -9.6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608,455,332.98 | 3,095,734,869.41 | 3,213,495,355.14 | 1,334,143,828.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2,455,334.96 | -524,142,198.72 | -470,598,519.23 | -2,610,276,648.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46,712,706.24 | -527,971,573.13 | -486,755,318.31 | -2,509,255,786.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7,603,162.75 | -246,320,533.37 | -188,388,705.10 | 1,378,935,931.4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619,240.89 | 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七之“73.资产处置收益” | 278,858,864.76 | 40,610,457.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564,399.91 | 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七之“67.其他收益” | 57,542,773.97 | 85,237,138.0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053,806.77 | 256,666.67 | ||
债务重组损益 | 324,868.10 | 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七之“67.其他收益、68.投资收益 | -1,522,189.32 | 60,580.42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865,884.00 | 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七之“74.营业外收入、75.营业外支出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556,648.66 | 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七之“74.营业外收入、75.营业外支出 | -12,469,831.53 | -11,256,950.7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400,313.0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27,779.78 | 3,131,201.63 | 9,093,464.3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235,200.57 | 31,498,935.76 | 14,799,802.82 | |
合计 | -76,777,317.16 | 290,833,287.26 | 91,014,624.7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990,000.00 | 13,646,400.00 | -3,343,600.00 | 128,333.34 |
合计 | 16,990,000.00 | 13,646,400.00 | -3,343,600.00 | 128,333.34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持续推进公司“二次高质量创业”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开展“双线工作、全员营销”,努力奋斗,确保了公司平稳运营和员工队伍稳定。建材产业加大本地水泥市场开发力度,本地销量、市场份额同比增长。新开发哈铁铁路、长太高速等10个重点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城乡网络布局建设,35家自营店、1,233家专营店投入运营,构建了建材产业全网络、全覆盖的物流体系。
地产产业以“去库存、抓清盘、保交付”为工作重点,通过促销去化库存,加快现金回笼。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实现项目外拓,通过物业活动助力商业、医药企业的品牌宣传及销售。
医药产业工业企业加大渠道深耕力度,推进目标客户开发,通过多渠道开发、全领域营销提高产品销量。吉林大药房在线上营销推广、品牌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B2C、O2O等线上平台成为其新的营收增长点。
报告期内,水泥市场需求偏弱,竞争加剧,水泥、熟料市场销售价格同比大幅度降低,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公司房地产业务销售价格不断下降。为保证现金流稳定,公司通过预售水泥、熟料和房地产促销去库存的方式加快现金回笼,导致主营业务营收、利润下滑。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72亿元,其中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1.76亿元,存货跌价准备4.69亿元,天津土地整理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5.30亿元,商誉减值准备5.9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52亿元,同比下降28.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7亿元,同比下降
15.08%。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建材行业:报告期内,在投资增速放缓和房地产行业低迷背景下,水泥行业负重前行,全国水泥市场需求继续萎缩。同时,水泥企业受到了市场竞争加剧、上游原燃料成本高企和环保能耗约束力增强等多重不利因素冲击,尤其是各地水泥企业为获取市场份额,价格竞争激烈,促使水泥价格底部震荡运行,水泥企业利润大幅萎缩,行业利润整体下降。
地产行业:房地产市场继续维持调整格局,监管部门多措并举提振房地产市场,围绕供需两端政策的放松力度明显加大,供给端重点着眼于保交楼、防风险以及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等方面给予支持,需求端首套房“认房不认贷”、降首付、降房贷利率、降税费等政策逐步落地,核心城市限购、限贷、限售亦逐步放松,但政策传递至市场及投资者信心修复尚需时间,市场表现短期内难以快速改善回升。医药行业:随着集采常态化、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医保统筹改革等持续深入推进,倒逼医药行业加速去劣存优和转型升级。虽然受行业政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医药行业整体收入和利润增速空间受到挤压,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医疗保健意识增强、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将持续促进对医药产品的消费,进一步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以建材集团、地产集团、医药集团和金融投资、电子商务、商业运营为核心的经营发展格局。建材产业拥有集“石灰石、熟料、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骨料”业务于一体的绿色建材产业链,建立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的“绿色建材”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实现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充分结合及转型升级。地产产业按照生态养生产品、服务定位,形成集“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物业服务”于一体的产业带,建立具有“形象展示、服务互动与大数据分析”功能的“生态宜家”互联网平台,通过协同努力,向现代地产开发建筑服务产业集团发展。医药产业形成了集“资源、研发、生产、销售、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链,拥有资源开发企业、研发机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及连锁药店千余家。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建材产业:公司建材产业具有上下游全产业链一体化协同竞争优势及石灰石矿等资源优势,是国家重点支持的12家水泥集团之一,水泥熟料产能排名世界第26位、中国第11位,是国家首批“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拥有 “金鼎鹿”“鼎鹿”“天鹅”等中国驰名商标和“山泉”“龙潭山”“铁新”“坚霸”等区域知名品牌。以“绿色建材”为核心,创新发展,拥有1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4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家高新技术企业及专利270余项。
地产产业:公司地产产业以生态养生为品牌定位,房地产开发具有国家房地产综合开发一级资质,建筑施工具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资质,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吉林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医药产业:公司医药产业是“中国医药制造业百强企业”、吉林省“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示范单位,生产范围涵盖现代中药、中药饮片、化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拥有高新技术企业4家,专利140余项,药品、保健食品文号330余项。拥有参一胶囊、连翘苷等国家一类新药,先后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首批、吉林省首家通过 GSP 认证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吉林省国家药品储备单位,名列全国药店14强。
金融投资:公司目前持有东北证券30.81%的股权,持有吉林银行8.11%的股权。金融投资以股权管理为重点,提高公司整体投资收益水平。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5,183万元,同比减少371,589万元;营业成本814,444万元,同比减少322,982万元;销售费用125,777万元,同比减少523万元;管理费用92,944万元,同比减少3,817万元;财务费用200,526万元,同比减少6,892万元;营业利润-484,378万元,同比减少51,3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747万元,同比减少51,73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4,183万元,同比增加328,403万元。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251,829,386.34 | 12,967,716,644.98 | -28.65 |
营业成本 | 8,144,444,507.13 | 11,374,262,717.87 | -28.40 |
销售费用 | 1,257,765,015.47 | 1,262,996,255.53 | -0.41 |
管理费用 | 929,441,915.48 | 967,614,509.30 | -3.95 |
财务费用 | 2,005,260,179.34 | 2,074,179,914.37 | -3.32 |
研发费用 | 202,208,178.12 | 199,853,527.68 | 1.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1,829,855.72 | -742,197,168.07 | 442.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835,193.90 | -16,571,072.07 | 2,156.8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9,866,510.01 | 851,984,152.92 | -457.9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市场原因建材产品、商品房及公司贸易收入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减少导致成本相应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处置长期资产及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收回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净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建材行业 | 3,611,909,814.11 | 4,071,652,440.54 | -12.73 | -30.43 | -20.74 | -13.79 |
房地产业 | 1,145,071,262.19 | 877,294,467.57 | 23.39 | 8.06 | -1.85 | 7.75 |
医药行业 | 2,253,877,865.88 | 1,200,962,006.58 | 46.72 | 5.03 | 1.57 | 1.82 |
煤炭行业 | 588,845,070.07 | 592,660,471.63 | -0.65 | -37.88 | -32.43 | -8.12 |
商贸行业 | 297,383,997.64 | 173,983,708.64 | 41.50 | -11.92 | -14.95 | 2.09 |
其他 | 1,042,125,858.93 | 1,085,547,641.45 | -4.17 | -65.16 | -62.69 | -6.91 |
合计 | 8,939,213,868.82 | 8,002,100,736.41 | 10.48 | -29.47 | -28.58 | -1.12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建材行业 | 3,611,909,814.11 | 4,071,652,440.54 | -12.73 | -30.43 | -20.74 | -13.79 |
房地产业 | 1,145,071,262.19 | 877,294,467.57 | 23.39 | 8.06 | -1.85 | 7.75 |
医药行业 | 2,253,877,865.88 | 1,200,962,006.58 | 46.72 | 5.03 | 1.57 | 1.82 |
煤炭行业 | 588,845,070.07 | 592,660,471.63 | -0.65 | -37.88 | -32.43 | -8.12 |
商贸行业 | 297,383,997.64 | 173,983,708.64 | 41.50 | -11.92 | -14.95 | 2.09 |
其他 | 1,042,125,858.93 | 1,085,547,641.45 | -4.17 | -65.16 | -62.69 | -6.91 |
合计 | 8,939,213,868.82 | 8,002,100,736.41 | 10.48 | -29.47 | -28.58 | -1.12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东北地区 | 7,923,469,794.94 | 7,406,694,368.72 | 6.52 | -33.69 | -32.22 | -2.03 |
华东地区 | 188,905,197.28 | 138,107,167.20 | 26.89 | 2.92 | 86.73 | -32.82 |
其他地区 | 826,838,876.60 | 457,299,200.49 | 44.69 | 52.52 | 124.69 | -17.77 |
合 计 | 8,939,213,868.82 | 8,002,100,736.41 | 10.48 | -29.47 | -28.58 | -1.12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熟料 | 万吨 | 922.99 | 255.30 | 42.04 | -13.04 | -35.04 | -58.28 |
水泥 | 万吨 | 1,094.44 | 1,115.71 | 63.43 | 14.13 | 14.78 | -25.11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水泥 | 原材料 | 2,427,655,596.88 | 84.57 | 2,441,309,342.80 | 83.80 | -0.56 | |
燃料及动力 | 251,709,765.09 | 8.77 | 234,027,488.50 | 8.03 | 7.56 | ||
折旧 | 71,987,510.81 | 2.51 | 86,378,324.71 | 2.96 | -16.66 | ||
人工及其他费用 | 119,097,839.12 | 4.15 | 151,577,452.17 | 5.20 | -21.43 | ||
熟料 | 原材料 | 454,672,542.22 | 18.08 | 501,672,014.95 | 15.69 | -9.37 | |
燃料及动力 | 1,850,815,679.57 | 73.59 | 2,440,503,958.27 | 76.32 | -24.16 | ||
折旧 | 85,424,869.15 | 3.40 | 85,543,265.95 | 2.68 | -0.14 | ||
人工及其他费用 | 124,007,040.38 | 4.93 | 169,883,178.97 | 5.31 | -27.00 | ||
商砼 | 原材料 | 194,392,080.33 | 65.70 | 195,788,071.67 | 64.51 | -0.71 | |
燃料及动 | 3,871,628.54 | 1.31 | 2,386,897.82 | 0.79 | 62.20 |
力 | |||||||
折旧 | 14,588,277.29 | 4.93 | 15,904,832.92 | 5.24 | -8.28 | ||
人工及其他费用 | 83,040,695.39 | 28.06 | 89,398,270.53 | 29.46 | -7.1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水泥 | 原材料 | 2,427,655,596.88 | 84.57 | 2,441,309,342.80 | 83.80 | -0.56 | |
燃料及动力 | 251,709,765.09 | 8.77 | 234,027,488.50 | 8.03 | 7.56 | ||
折旧 | 71,987,510.81 | 2.51 | 86,378,324.71 | 2.96 | -16.66 | ||
人工及其他费用 | 119,097,839.12 | 4.15 | 151,577,452.17 | 5.20 | -21.43 | ||
熟料 | 原材料 | 454,672,542.22 | 18.08 | 501,672,014.95 | 15.69 | -9.37 | |
燃料及动力 | 1,850,815,679.57 | 73.59 | 2,440,503,958.27 | 76.32 | -24.16 | ||
折旧 | 85,424,869.15 | 3.40 | 85,543,265.95 | 2.68 | -0.14 | ||
人工及其他费用 | 124,007,040.38 | 4.93 | 169,883,178.97 | 5.31 | -27.00 | ||
商砼 | 原材料 | 194,392,080.33 | 65.70 | 195,788,071.67 | 64.51 | -0.71 | |
燃料及动力 | 3,871,628.54 | 1.31 | 2,386,897.82 | 0.79 | 62.20 | ||
折旧 | 14,588,277.29 | 4.93 | 15,904,832.92 | 5.24 | -8.28 | ||
人工及其他费用 | 83,040,695.39 | 28.06 | 89,398,270.53 | 29.46 | -7.11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2023年第36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设立吉林亚泰医药大健康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11月,完成工商注册手续。
2、经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本次分立完成后,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继续存续,新设立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持有 64.61%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3.69%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 1.70%股权。2023年5月,完成分立手续。
3、经公司第十二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注销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启航体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和2023年2月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4、经公司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注销河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6月,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8,576.1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4,625.0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58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9,226.4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2.1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125,777万元,同比减少523万元,主要是职工薪酬减少所致。管理费用92,944万元,同比减少3,817万元,主要是职工薪酬减少所致。财务费用200,526万元,同比减少6,892万元,主要是融资规模减少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0,220.8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3,130.45 |
研发投入合计 | 23,351.2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3.41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6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6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9 |
硕士研究生 | 20 |
本科 | 193 |
专科 | 39 |
高中及以下 | 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0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9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5 |
60岁及以上 | 7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4,183万元,同比增加328,403万元,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084万元,同比增加35,741万元,主要是处置长期资产及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收回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4,987万元,同比减少390,185万元,主要是净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一)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37,855,043.24 | 1.62 | 2,639,820,279.96 | 4.91 | -72.05 | 主要是公司偿还借款所致 |
应收票据 | 38,890,565.86 | 0.09 | 137,538,154.43 | 0.26 | -71.72 | 主要是由于本期承兑汇票背书及贴现业务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724,002,063.46 | 3.78 | 2,984,961,232.54 | 5.56 | -42.24 | 主要是由于部分预付款结算收回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36,204,126.25 | 0.96 | 682,167,743.09 | 1.27 | -36.06 | 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土地补偿款所致 |
在建工程 | 181,501,611.30 | 0.40 | 108,140,546.03 | 0.20 | 67.84 | 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亚泰集团铁岭石料有限公司开发铁岭岩棉用玄武岩矿项目及子公司三亚兰海亚 |
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亚龙湾亚泰酒店项目发生额增加所致。 | ||||||
预收款项 | 162,306,262.26 | 0.36 | 68,886,644.15 | 0.13 | 135.61 | 公司之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转让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59,728,221.43 | 0.57 | 429,658,919.94 | 0.80 | -39.55 | 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经由第三方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及供应链票据业务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12,267,827.5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4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万元) | 备注 |
货币资金 | 52,823.96 | 银行承兑保证金等 |
应收账款 | 291,770.57 | 质押借款 |
存货 | 14,712.96 | 抵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383,760.27 | 抵押借款、融资售后回租 |
无形资产 | 26,461.54 | 抵押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311,664.86 | 东北证券部分股权、威凯尔股权质押 |
合计 | 1,081,194.1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持有待开发土地的区域 | 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平方米) | 一级土地整理面积(平方米)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是/否涉及合作开发项目 | 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平方米) | 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
1 | 天津市武清区黄庄片区 | / | 1,232,673 | / | 是 | 1,232,673 | 50/40 |
2 | 烟台市蓬莱区沙河西片区 | / | 96,213 | / | 是 | 96,213 | 50 |
3 |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52,408 | / | 52,408 | 否 | / | / |
4 | 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 338,571 | / | 311,957 | 否 | / | / |
5 | 烟台市蓬莱区沙河西片区 | 136,779 | / | 323,192 | 否 | / | / |
6 | 五指山市水满乡方龙村委会冲门头村周边 | 51,844 | / | 15,758 | 否 | / | / |
注:按照《天津市武清区黄庄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经营性土地所取得的出让收入,首先偿还土地开发整理成本,余额作为土地开发整理收益,由双方按约定比例分配。分配比例实行超额累进制,其中实际成交价在不超过150万元/亩(含本数)的部分,按双方五五分成比例对收益进行分配,成交价超过150万元/亩的部分,按四六分成比例对收益进行分配。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 |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 项目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在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 已竣工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额 | 报告期实际投资额 |
1 | 长春 | 亚泰梧桐公馆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145,098 | 390,936 | 445,529 | 0 | 445,529 | 267,105 | 48 |
2 | 长春 | 亚泰华府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148,145 | 177,383 | 241,342 | 0 | 241,342 | 174,945 | 567 |
3 | 长春 | 亚泰山语湖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131,943 | 198,000 | 243,644 | 0 | 243,644 | 185,229 | 88 |
4 | 长春 | 亚泰拾光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4,964 | 39,553 | 43,106 | 0 | 43,106 | 50,725 | 722 |
5 | 长春 | 亚泰体育文化中心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41,459 | 62,185 | 91,800 | 0 | 91,800 | 93,658 | 144 |
6 | 长春 | 亚泰莲花山生态小镇 | 二级开发 | 在建项目 | 505,860 | 550,000 | 550,000 | 217,000 | 0 | 425,806 | 13,626 |
7 | 松原 | 亚泰澜熙郡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244,615 | 346,260 | 385,800 | 0 | 385,800 | 151,559 | 119 |
8 | 吉林 | 亚泰凇山湖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111,666 | 163,612 | 173,516 | 0 | 173,516 | 103,200 | 2,777 |
9 | 沈阳 | 亚泰城一期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94,455 | 150,760 | 209,997 | 0 | 209,997 | 126,922 | 117 |
10 | 沈阳 | 亚泰城二期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93,403 | 280,407 | 327,778 | 0 | 327,778 | 163,026 | 55 |
11 | 沈阳 | 亚泰城三期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85,458 | 213,630 | 235,946 | 0 | 235,946 | 104,083 | 83 |
12 | 沈阳 | 亚泰城四期 | 二级开发 | 在建项目 | 140,088 | 420,503 | 517,763 | 223,132 | 294,631 | 365,978 | 45,967 |
13 | 天津 | 亚泰津澜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37,626 | 112,286 | 145,440 | 0 | 145,440 | 178,952 | 1,161 |
14 | 天津 | 亚泰澜公馆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134,929 | 236,803 | 274,023 | 0 | 274,023 | 203,158 | 0 |
15 | 天津 | 亚泰澜月中心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25,385 | 32,917 | 45,391 | 0 | 45,391 | 35,471 | 5,005 |
16 | 天津 | 天津亚泰雍阳府 | 二级开发 | 在建项目 | 95,517 | 143,275 | 199,025 | 0 | 117,494 | 297,737 | 27,725 |
17 | 蓬莱 | 亚泰兰海公馆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17,908 | 50,139 | 63,154 | 0 | 51,626 | 28,436 | 194 |
18 | 蓬莱 | 亚泰华府 | 二级开发 | 储备项目 | 136,779 | 323,192 | 407,917 | 0 | 0 | 250,356 | 2,209 |
19 | 南京 | 亚泰梧桐世家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129,825 | 285,400 | 360,175 | 0 | 360,175 | 178,004 | 57 |
20 | 南京 | 亚泰山语湖 | 二级开发 | 竣工项目 | 70,433 | 76,833 | 95,900 | 0 | 95,900 | 74,679 | 0 |
21 | 南京 | 亚泰兰语苑 | 二级开发 | 在建项目 | 59,832 | 91,478 | 131,479 | 62,300 | 62,300 | 83,059 | 3,457 |
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可供出售面积(平方米) | 已售(含已预售)面积(平方米) | 结转面积(平方米) | 结转收入金额 | 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平方米) |
1 | 长春 | 长春亚泰梧桐公馆 | 二级开发 | 2,260 | 0 | 0 | 0 | 5,406 |
2 | 长春 | 长春亚泰拾光 | 二级开发 | 34,429 | 3,533 | 398 | 348 | 38,884 |
3 | 长春 | 长春亚泰华府 | 二级开发 | 0 | 13,694 | 21,680 | 23,577 | 17,039 |
4 | 长春 | 长春亚泰山语湖 | 二级开发 | 0 | 5,067 | 11,245 | 9,010 | 8,732 |
5 | 长春 | 长春莲花山 | 二级开发 | 34,556 | 12,378 | 0 | 0 | 0 |
6 | 松原 | 松原亚泰澜熙郡 | 二级开发 | 0 | 4,399 | 4,658 | 1,258 | 0 |
7 | 吉林 | 亚泰凇山湖 | 二级开发 | 4,276 | 20,702 | 5,052 | 1,768 | 7,783 |
8 | 沈阳 | 亚泰城一期 | 二级开发 | 4,347 | 5,902 | 4,348 | 4,436 | 6,369 |
9 | 沈阳 | 亚泰城二期 | 二级开发 | 4,324 | 1,253 | 1,230 | 1,433 | 5,100 |
10 | 沈阳 | 亚泰城三期 | 二级开发 | 2,130 | 2,068 | 1,855 | 1,698 | 4,115 |
11 | 沈阳 | 亚泰城四期 | 二级开发 | 35,388 | 57,051 | 53,970 | 46,575 | 42,902 |
12 | 天津 | 天津亚泰澜景园 | 二级开发 | 0 | 0 | 0 | 0 | 0 |
13 | 天津 | 天津亚泰津澜 | 二级开发 | 6,943 | 0 | 0 | 0 | 6,943 |
14 | 天津 | 天津雍阳府 | 二级开发 | 0 | 27,674 | 19,984 | 19,716 | 169,910 |
15 | 南京 | 亚泰梧桐世家 | 二级开发 | 0 | 1,693 | 3,023 | 242 | 7,349 |
16 | 南京 | 亚泰山语湖 | 二级开发 | 0 | 18 | 0 | 0 | 18 |
17 | 南京 | 亚泰兰语苑 | 二级开发 | 0 | 21,214 | 0 | 0 | 0 |
18 | 蓬莱 | 烟台亚泰兰海公馆 | 二级开发 | 0 | 8,571 | 8,660 | 395 | 3,347 |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151,567万元,销售面积185,217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110,456万元,结转面积136,102平方米,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323,897平方米。
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 | 权益比例(%) | 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 租金收入/房地产公允价值(%) |
1 | 长春 | 亚泰体育文化中心 | 二级开发 | 53,695 | 2,289 | 100 | 否 | / |
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融资总额 |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979,881 | 7.76 | 20,767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 |
涉及) | 药(产)品 | 录 | 录 | 录 | |||||||
医药制造 | 妇科疾病 | 丹黄祛瘀胶囊 | 中药 | 活血止痛,软坚散结。用于气虚血瘀,痰湿凝滞引起的慢性盆腔炎,症见白带增多者。 | 是 | 是 | 2019年3月29日起20年期限 | 否 | 否 | 是 | 是 |
医药制造 | 心脑血管系统用药 | 消栓通络胶囊 | 中药 |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中风病中经络恢复期,症见半身不遂,言语謇涩;轻中度脑梗死恢复期及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是 | 否 | 2004年5月19日起20年期限 | 否 | 否 | 是 | 是 | |||||
医药制造 | 肿瘤 | 参一胶囊 | 中药 | 培元固本,补益气血。改善肿瘤患者的气虚症状,提高机体免疫功能;抑制肿瘤血管内皮细胞的增殖生长和新生血管的形成。 | 是 | 是 | 人参皂苷次级苷compound k的脂肪酸酯类化合物及制备方法自2004年6月28日始至2026年2月13日止 | 否 | 否 | 是 | 是 |
医药制造 | 维生素类 | 维生素D2软胶囊 | 化药 | (1)用于维生素D缺乏症的预防与治疗;(2)用于慢性低钙血症、低磷血症、佝偻病及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骨软化症、家族性低磷血症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术后、特发性或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的治疗。(3)用于治疗急、慢性及潜在手术后手足搐搦症及特发性手足搐搦症。 | 是 | 否 | / | 否 | 是 | 是 | 是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盒、中标价格区间:元/盒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
参一胶囊 | 98.88 | 131.96 |
消栓通络胶囊 | 47.72 -48.09 | 359.88 |
丹黄祛瘀胶囊 | 34.00--34.47 | 208 |
维生素D2软胶囊(400单位*20s) | 55.99--57.99 | 168.84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肿瘤 | 11,008.77 | 2,600.41 | 76.38 | -6.61 | -4.81 | -0.57 | 72.45% |
心脑血管 | 13,758.96 | 2,293.70 | 83.33 | 0.73 | -6.23 | 1.24 | 74.93% |
妇科 | 6,489.36 | 1,156.40 | 82.18 | -5.72 | 3.00 | -1.51 | 77.32% |
维生素类 | 22,825.36 | 1,973.17 | 91.34 | 9.93 | 66.77 | -2.96 | 94.99%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在研的国家中药一类新药连翘苷项目完成Ⅱ期临床初步总结;国家一类新药H5N1人用禽流感疫苗项目处于II期临床试验前准备工作;奥美沙坦酯项目进入注册审评阶段,塞来昔布项目已完成申报材料准备工作,肝储备分析仪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血小板抗体检测试剂盒项目获得国家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其他项目按计划正常推进。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连翘苷胶囊 | 连翘苷胶囊 | 中药一类新药 | 解热、抗病毒 | 否 | 否 | 完成Ⅱ期临床初步总结 |
H5N1人用禽流感疫苗 | 人用禽流感疫苗 | 生物疫苗 | 预防禽类H5N1病毒引起的流感 | 否 | 否 | 处于Ⅱ期临床实验前准备阶段 |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血小板抗体检测试剂盒项目获得国家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肝储备功能分析仪项目获得国家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江中药业 | 18,754.91 | 4.27 | 4.89 | 36.02 |
哈药股份 | 14,393.93 | 0.93 | 3.05 | 26.35 |
东北制药 | 13,844.62 | 1.68 | 2.78 | 29.91 |
华润三九 | 88,895.12 | 3.59 | 4.69 | 19.62 |
白云山 | 85,219.30 | 1.13 | 2.32 | 8.22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44,221.58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15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3.03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62.23 |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连翘苷胶囊 | 26,781,149.76 | 24,253,270.16 | 2,527,879.60 | 1.14 | -16.00 | 完成Ⅱ期临床初步总结 |
H5N1人用禽流感疫苗 | 822,736.36 | 822,736.36 | 0.04 | -58.44 | 处于Ⅱ期临床实验前准备阶段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医药工业企业重点品种销售以临床为主要销售渠道,目前已完成30个省市的产品销售覆盖。同步深化推进“参一胶囊、丹黄祛瘀胶囊、消栓通络胶囊、黄芩茎叶解毒胶囊”等产品在连锁药房、基层医疗的销售渠道布局,提高二、三终端市场的销售占比,加速产品在国内全渠道销售网络覆盖,不断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会议费 | 8,292,358.03 | 2.04 |
交通及差旅费 | 32,488,026.26 | 7.99 |
市场开发费 | 10,448,182.56 | 2.57 |
办公及租赁费 | 10,787,026.72 | 2.65 |
营销费 | 229,924,443.50 | 56.52 |
人工费用 | 28,297,934.72 | 6.96 |
学术推广费 | 83,929,785.46 | 20.63 |
其他 | 2,603,404.07 | 0.64 |
合计 | 406,771,161.32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江中药业 | 162,816.20 | 37.09 |
哈药股份 | 231,153.06 | 14.95 |
东北制药 | 180,971.67 | 21.95 |
华润三九 | 696,547.52 | 28.16 |
白云山 | 610,473.80 | 8.08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40,677.12 |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1,022,951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46%。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 资金来源 | 投资期限 | 本期投资盈亏(万元)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 | 8.11 | 自筹 | 长期 | 18,298.22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 | 30.81 | 自筹 | 长期 | 20,594.96 |
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研究 | 40 | 自筹 | 长期 | -5.54 |
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互联网 | 31.35 | 自筹 | 长期 | -353.92 |
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体育资源 | 23 | 自筹 | 长期 | 0.02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 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 | 12.5 | 自筹 | 长期 | 0.00 |
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 水泥制造 | 40 | 自筹 | 长期 | -87.27 |
海林亚泰三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水泥制品制造 | 40 | 自筹 | 长期 | 36.22 |
黑龙江北疆集团克山县永鑫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 | 40 | 自筹 | 长期 | -224.08 |
齐齐哈尔鸿谊建材有限公司 | 水泥制造 | 30 | 自筹 | 长期 | -244.76 |
辽宁云鼎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水泥制品制造 | 28.19 | 自筹 | 长期 | -36.47 |
铁岭县新岗采石有限公司 | 水泥制造 | 20 | 自筹 | 长期 | -3.17 |
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 采矿 | 49 | 自筹 | 长期 | -285.60 |
大庆聚谊建材有限公司 | 水泥制品制造 | 35 | 自筹 | 长期 | -223.57 |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预制构件制造 | 49 | 自筹 | 长期 | 2,974.68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20.8579 | 自筹 | 长期 | -5,275.32 |
吉林亚泰净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49 | 自筹 | 长期 | 0.00 |
长春晟泰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 环境应急治理服务 | 49 | 自筹 | 长期 | -4.57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 | 主 | 标的是 | 投资 | 投资金额 | 持股 | 是 | 报表科 | 资金 | 合作方 | 投资 | 截至资 | 预计 | 本期损益 | 是 | 披露 | 披露 |
司名称 | 要业务 | 否主营投资业务 | 方式 | 比例 | 否并表 | 目(如适用) | 来源 | (如适用) | 期限(如有) | 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收益(如有) | 影响 | 否涉诉 | 日期(如有) | 索引(如有) |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 | 否 | 其他 | 176,040.11 | 8.11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自筹 | 18,298.22 | 否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 | 否 | 其他 | 272,153.12 | 30.81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自筹 | 20,594.96 | 否 | ||||||
合计 | / | / | / | 448,193.23 | / | / | / | / | / | / | / | 38,893.18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项目收益情况 |
长春亚泰山语湖项目 | 自筹 | 已竣工 | 88 | 182,319 | 2023年营业收入9,407万元,毛利2,437万元。 |
长春亚泰华府项目 | 自筹 | 已竣工 | 567 | 174,131 | 2023年营业收入23,577万元,毛利3,959万元。 |
长春亚泰莲花山项目 | 自筹 | 在建 | 13,626 | 237,687 | 2023年营业收入0万元,毛利0万元。 |
吉林亚泰凇山湖项目 | 自筹 | 已竣工 | 2,777 | 103,200 | 2023年营业收入1,768万元,毛利-827万元。 |
沈阳亚泰城一期项目 | 自筹 | 已竣工 | 117 | 125,594 | 2023年营业收入4,436万元,毛利109万元。 |
沈阳亚泰城二期项目 | 自筹 | 已竣工 | 55 | 154,505 | 2023年营业收入1,433万元,毛利404万元。 |
沈阳亚泰城三期项目 | 自筹 | 已竣工 | 83 | 99,729 | 2023年营业收入1,698万元,毛利618万元。 |
沈阳亚泰城四期项目 | 自筹 | 在建 | 45,967 | 266,031 | 2023年营业收入46,575万元,毛利6,319万元。 |
天津亚泰澜月中心项目 | 自筹 | 已竣工 | 5,005 | 30,927 | 2023年营业收入0万元,毛利0万元。 |
天津亚泰雍阳府项目 | 自筹 | 在建 | 27,725 | 253,185 | 2023年营业收入19,716万元,毛利964万元。 |
烟台亚泰华府项目 | 自筹 | 未开工 | 2,209 | 75,604 | - |
南京亚泰梧桐世家项目 | 自筹 | 已竣工 | 57 | 178,061 | 2023年营业收入351万元,毛利5.1万元。 |
南京亚泰兰语苑项目 | 自筹 | 在建 | 3,457 | 57,777 | 2023年营业收入0万元,毛利0万元。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6,990,000.00 | 6,656,400.00 | 10,000,000.00 | 13,646,400.00 | ||||
合计 | 16,990,000.00 | 6,656,400.00 | 10,000,000.00 | 13,646,4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拟将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不超过30%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双方签署了《意向协议》。2023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东北证券《关于东北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暨对亚泰集团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影响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次交易属于上述规定的“减持股份”范畴,在上述规定期间,公司不得转让东北证券股份。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东北证券《关于东北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暨对亚泰集团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影响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次交易属于上述规定的“减持股份”范畴,在中国证监会对东北证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6月17日至12月17日期间),公司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东北证券股份。
202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拟将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20.81%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 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公司与各方签署了《意向协议》,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参股企业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1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 | 上市公司 | 金融 | 234,045.29 | 8,333,435.65 | 1,889,916.35 | 69,564.56 |
2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 | 股份有限 | 金融 | 1,115,047.62 | 66,837,297.13 | 4,568,292.74 | 188,910.57 |
3 |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 | 有限公司 | 预制构件制造 | 6,000.00 | 51,005.62 | 30,500.12 | 5,238.33 |
4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 | 有限公司 | 制药研发 | 5129.1291 | 120,957.03 | 69,066.46 | -18,904.48 |
2、重要控股企业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1 | 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开发、房屋改造、商品房经营等 | 100,000.00 | 1,325,219.00 | -104,885.61 | -81,945.85 |
2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控股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水泥、水泥制品制造 | 133,163.00 | 549,066.13 | 192,495.68 | -32,437.98 |
3 |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园林绿化业、基础设施 | 20,000.00 | 404,254.30 | -95,680.66 | -95,945.78 |
4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 控股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水泥、水泥制品制造 | 115,000.00 | 352,088.17 | 157,841.82 | -34,501.80 |
5 | 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全资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体育用品等购销; 餐饮、咖啡厅; 电子游艺、游泳馆等 | 24,000.00 | 121,260.79 | 14,390.11 | -3,623.22 |
6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西药制剂、中成药 | 6,375.04 | 559,365.08 | 56,991.07 | -301.02 |
7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水泥、熟料生产、 | 8,315.00 | 56,945.63 | 27,831.23 | 1,481.80 |
8 | 蓬莱亚泰兰海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控股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城市管道工程施工,工地平整, 城市园林道路绿化、道路工程施工 | 5,000.00 | 89,613.11 | 15,710.33 | -4,763.37 |
9 | 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 | 68,883.81 | 34,066.04 | -718.67 |
10 | 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全资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 程、装饰装修施工 | 5,000.00 | 179,468.56 | 55,679.61 | -6,070.01 |
11 |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 控股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水泥、水泥制品制造 | 69,532.00 | 238,837.50 | 81,526.61 | -15,079.99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建材行业:2024年经济工作基调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基建投资将继续成为经济稳增长的重要发力点,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底部震荡阶段,新开工面积、开发投资增长动力不足,对水泥需求端的支撑力较弱。在需求不足的背景下,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更为突出,产能利用率将进一步走低,错峰生产等常规措施对供需关系的改善作用有限,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地产行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的加快推进,“市场+保障”双轨制的住房体系将逐步完善。从中长期来看,仍有大量的改善需求和城镇化需求支撑房地产行业发展,但购房者信心和行业预期的修复尚需时间。
医药行业:随着老龄化、城镇化加速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医药医疗的需求持续增加。医疗改革政策密集出台,推动药企提质降本,鼓励药企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成为医药行业必然要求。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以《“六五”发展规划》《“二次高质量创业”指南》和《2024年计划工作纲要》为指导,以“增收创利、提高经营现金流”为核心,紧紧围绕“经营创效”主线,高质量发展“绿色建材、养生地产、现代建筑、医药健康”四大高地。
通过拓宽资金收现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金管控流程,确保企业经营资金调度有序、收支平衡;通过创新营销思路、加大营销投入、优化价格体系,实现营销新突破;通过亏损治理、企业重组、资源整合,探寻企业创新发展的突破点,挖掘企业经营提升的发力点,找到企业营收利润的增长点,努力实现2024年经营目标。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了2023年度经营计划:2023年,公司计划营业收入1,725,852万元,营业成本1,354,7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39万元。2023年度公司实际实现营业收入925,183万元,营业成本814,4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747万元,与计划偏差较大,主要是由于水泥市场需求偏弱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相关产品价格持续降低,加之为保证现金流稳定,公司通过预售水泥、熟料和房地产促销去库存的方式加快现金回笼,导致主营业务营收、利润下滑,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2024年,公司计划营业收入1,110,220万元,营业成本927,0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36万元。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建材行业:在需求不足的背景下,水泥产能过剩的矛盾更加突出,市场竞争加剧,水泥价格持续承压。同时,能耗、降碳、安全、环保、矿山整治等要求不断提高,技改投入增加,原燃材料价格居高不下,水泥生产成本高企。在成本、价格的双向挤压下,水泥企业的经营和效益受到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作为东北地区的规模建材企业,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分业态、分区域、分层次完善价格体系,合理调整产品布局,加强市场开发,稳定大项目的投标和维护。通过优化配料、降低电耗、推动替代燃料等方式加强成本控制,利用电商网络,加大城乡建材商店渠道建设,通过多种措施努力提升建材产业的盈利能力。
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受行业持续调整影响,地产销售收入下滑,项目开发和销售回款周期延长,行业整体市场和融资环境压力较大,资金成本较高,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
应对措施:公司房地产业务将以养生地产项目和现代建筑为重点,抓住政策显效契机,加大市场拓展,以项目最小核算单位为管控重点,努力降低成本,提升房地产业务效益。同时,公司将审慎投资、稳健经营,加强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现金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医药行业:医药研发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研发风险,影响研发投入的回收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医药领域前沿动态和行业政策变化情况,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注册政策法规开展研发工作,建立科学的立项决策体系和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加强药物研发的全过程科学管理和风险控制,最大限度控制研发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完善研发组织架构及薪酬激励体系,提升研发效率和水平。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规范运作,优化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公司“三会”召开及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办法》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规则,认真编制公告,及时履行各项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同时,依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及保密工作,杜绝内幕交易发生。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便于投资者及时了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动态,公司采取接听电话、接待投资者来访、来函回复、官方网站、上证e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和投资者交流和沟通,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解答投资者疑虑,不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了解和沟通。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1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临2023-009号公告 | 2023年2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等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临2023-027号公告 | 2023年5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临2023-030号公告 | 2023年5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临2023-045号公告 | 2023年7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为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提供担保等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0月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临2023-056号公告 | 2023年10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1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临2023-063号公告 | 2023年11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等议案。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临2023-076号公告 | 2023年12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为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在长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等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宋尚龙 | 董事长 | 男 | 71 | 2023-05-22 | 2026-05-21 | 2,202,196 | 2,202,196 | 0 | 无 | 122.07 | 是 |
刘树森 | 副董事长、 总裁 | 男 | 62 | 2023-05-22 | 2026-05-21 | 276,412 | 276,412 | 0 | 无 | 122.07 | 是 |
刘晓峰 | 副董事长 | 男 | 59 | 2023-05-22 | 2026-05-21 | 276,412 | 276,412 | 0 | 无 | 96.05 | 是 |
孙晓峰 | 董事 | 男 | 62 | 2023-05-22 | 2026-05-21 | 276,412 | 276,412 | 0 | 无 | 95.07 | 是 |
翟怀宇 | 董事 | 男 | 60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93.57 | 否 |
韩冬阳 | 董事 | 男 | 49 | 2023-05-22 | 2026-05-21 | 11,100 | 11,100 | 0 | 无 | 93.57 | 否 |
李 斌 | 董事、副总裁 | 男 | 49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88.12 | 是 |
于来富 | 董事、副总裁、总经济师 | 男 | 49 | 2023-05-22 | 2026-05-21 | 1,000 | 1,000 | 0 | 无 | 88.12 | 是 |
秦 音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女 | 48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95.07 | 是 |
李 玉 | 董事 | 男 | 80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18.00 | 否 |
张凤瑛 (离任) | 董事 | 女 | 68 | 2020-05-22 | 2023-05-21 | 0 | 0 | 0 | 无 | 55.32 | 否 |
王化民 (离任) | 董事、副总裁、总经济师 | 男 | 62 | 2020-05-22 | 2023-05-21 | 276,412 | 276,412 | 0 | 无 | 42.82 | 是 |
邴 正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18.00 | 否 |
杜 婕 | 独立董事 | 女 | 68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18.00 | 否 |
毛志宏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18.00 | 否 |
马新彦 | 独立董事 | 女 | 66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11.05 | 否 |
黄百渠 | 独立董事 | 男 | 75 | 2023-11-14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2.25 | 否 |
王立军 (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77 | 2020-05-22 | 2023-11-13 | 0 | 0 | 0 | 无 | 15.75 | 否 |
李 政 (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1-09-07 | 2023-05-21 | 0 | 0 | 0 | 无 | 6.95 | 否 |
陈继忠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6 | 2023-05-22 | 2026-05-21 | 803,645 | 803,645 | 0 | 无 | 116.07 | 否 |
张秀影 | 监事会副主席 | 女 | 56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63.57 | 否 |
冯伟杰 | 监事 | 男 | 54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82.57 | 否 |
陈 波 | 监事 | 男 | 53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61.07 | 否 |
赵凤利 | 监事 | 男 | 55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61.07 | 否 |
陈亚春 | 监事 | 男 | 60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60.58 | 否 |
司洪泽 | 监事 | 男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33.47 | 否 | |
王 玮 | 监事 | 男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27.36 | 否 | |
刘晓慧 | 监事 | 女 | 54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0.00 | 否 |
仇 健 (离任) | 监事会副主席 | 男 | 56 | 2020-05-22 | 2023-05-21 | 0 | 0 | 0 | 无 | 34.25 | 否 |
杨 林 (离任) | 监事 | 男 | 45 | 2020-05-22 | 2023-05-21 | 0 | 0 | 0 | 无 | 28.29 | 否 |
王劲松 | 副总裁、总工程师 | 男 | 53 | 2023-05-22 | 2026-05-21 | 5,631 | 5,631 | 0 | 无 | 77.07 | 否 |
张 羽 | 总会计师 | 女 | 50 | 2023-05-22 | 2026-05-21 | 0 | 0 | 0 | 无 | 77.07 | 否 |
彭雪松 (离任) | 副总裁 | 男 | 50 | 2020-05-22 | 2023-05-21 | 0 | 0 | 0 | 28.69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4,129,220 | 4,129,220 | / | 1,850.9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宋尚龙 | 男,195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吉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二道区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十届、 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创业先锋、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企业家、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功臣、感动长春劳动模范、吉林省杰出企业家、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吉林省(资深)高级专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2008年9月当选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
副会长。曾任长春市二道区城建局副局长,长春龙达建筑实业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大学首届董事会董事。 | |
刘树森 | 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会计师。长春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先后被评为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长春市劳动模范、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高级专家。曾任吉林省第一建筑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常务副总裁。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刘晓峰 | 男,1965年7月出生,中国农工民主党成员,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吉林省政协委员,吉林省大健康联合会会长、吉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会长、吉林省工商联合会常委。先后被评为长春市第六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第十三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第五届吉商联合会吉商突出贡献人物。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亚泰医药集团总裁。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亚泰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孙晓峰 | 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员。曾任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经济学讲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副董事长,长春市政协委员。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翟怀宇 | 男,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先后被评为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曾任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
韩冬阳 | 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正高级工程师,长春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长春市二道区第十六、十七届人大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曾任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气技术员、电气负责人、技术部主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产产业部总经理助理、副主任,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产产业部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
李 斌 | 男,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正高级工程师,长春市二道区政协委员、常委,吉林省青联委员,中国工会十七大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劳动模范、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曾任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信息管理部总经理、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总裁助理、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监事长。 |
于来富 | 男,197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法律部副主任、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经济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秦 音 | 女,1976 年 6 月出生,无党派人士,本科,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李 玉 | 男,1944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俄罗斯科学院外籍院士。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科技工作者、国家教学名师、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全国农业植物保护先进个人、2020 最美科技工作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管理)专家,全国脱贫攻坚楷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吉林农业大学原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菌物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食用菌协会名誉会长,国际药用菌学会主席,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张凤瑛 (离任) | 女,1956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正高级经济师,长春市政协委员。先后被评为吉林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曾任长春市商业局组织部副部长,长春崇智商城总经理,吉林正业集团执行副总裁,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国际俱乐部总经理,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
王化民 (离任) | 男,1962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劳动模范、吉林省第十三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曾任吉林工业大学财务会计系主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研究院院长、副总经济师、董事、副总裁、总经济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邴 正 | 男,195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先后被评为吉林省高级专家、吉林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教育部跨世纪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吉林日报社社长,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 现任吉林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东北振兴发展研究院院长、哲学社会学院教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杜 婕 | 女,1955年7月出生,民进会员,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十、十一届吉林省人大常委,第十二届吉林省政协常委,吉林省商业专科学校教师,吉林大学会计系、经管系教授、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省政府参事,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毛志宏 | 男,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曾任吉林财贸学院教师。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马新彦 | 女,1958 年 10 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法学博士,吉林大学匡亚明卓越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省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现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黄百渠 | 男,1949年5月出生,获英国爱丁堡大学博士学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东北师范大学遗传与细胞研究所所长、遗传与细胞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
王立军 (离任) | 男,194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世界华商创新奖、何梁何利奖获得者。曾任吉林大学电子科学系讲师,中国科学院长春物理所主任、研究员,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科学院 |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国家基金委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科学院重大项目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红外医学产学研战略联盟理事长。 | |
李 政 (离任) | 男,1974年3月出生,政治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吉林大学创新创业研究院副院长、辽宁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
陈继忠 | 男,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长春市劳动模范。曾任长春市二道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长春市龙达建筑实业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张秀影 | 女,196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总裁办主任。 |
冯伟杰 | 男,197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长春市劳动模范,吉林省第十五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长春市南关区人大代表。中国医药商会协会零售药店分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医药商会连锁药店分会副会长,吉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副会长,长春医药协会副会长。曾任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亚泰医药产业部总经理,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
陈 波 | 男,1970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吉林省第十六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曾任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计控室副主任,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经理、副总经理,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
赵凤利 | 男,1969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正高级经济师。曾任通化白山水泥总厂技术部部长、质量处处长,通化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生产指挥部部长,吉林省通化特种水泥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
陈亚春 | 男, 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大代表,铁岭县人大代表,铁岭市人大代表,吉林市劳动模范,铁岭市劳动模范。曾任吉化水泥厂副厂长、厂长、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辽宁云鼎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司洪泽 | 1971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经济师。先后被评为吉林省建筑装饰企业优秀项目经理、长春市建筑装饰业优秀企业家、2018年度中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2020年度中国建筑装饰优秀企业家。曾任长春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部设计师,设计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
王 玮 | 男,1980年5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总工办副主任。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
刘晓慧 | 女,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永红区财政局预算会计、副局长,佳木斯市向阳区财政局副局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四级调研员。现任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企四级调研员,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
仇 健 (离任) | 男,1968 年7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长春市二道区政协委员。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劳动模范、吉林省第十二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曾任吉林工业大学机械学院讲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网络部主任,吉林亚泰高科技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万联药业公司副总经理,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产业部副总经理,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亚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现任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
杨 林 (离任) | 男,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
王劲松 | 男,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丹麦哥本哈根大学访问学者,长春市二道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长春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长春市二道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主席。先后被评为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吉林省第十六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突贡)。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发展规划部总经理、科技研发部总经理,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张 羽 | 女,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称号。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
彭雪松 (离任) | 男,1974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注册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会计师事务所、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选举了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选举了第十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023年5月22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十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七届员工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员工监事,与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
2023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由于个人原因,王立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王立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立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王立军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黄百渠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黄百渠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宋尚龙 | 吉林银行 | 董事 | 2023年8月30日 | 换届止 |
宋尚龙 | 东北证券 | 董事 | 2023年5月15日 | 2026年5月14日 |
刘树森 | 东北证券 | 董事 | 2023年5月15日 | 2026年5月14日 |
孙晓峰 | 东北证券 | 副董事长 | 2023年5月15日 | 2026年5月14日 |
于来富 | 东北证券 | 董事 | 2023年5月15日 | 2026年5月14日 |
刘晓峰 | 东北证券 | 监事 | 2023年5月15日 | 2026年5月14日 |
李 斌 | 东北证券 | 副监事长 | 2023年5月15日 | 2026年5月14日 |
王劲松 | 东北证券 | 监事 | 2023年5月15日 | 2026年5月14日 |
秦 音 | 东北证券 | 监事 | 2023年5月15日 | 2026年5月14日 |
王化民(离任) | 东北证券 | 监事 | 2020年5月15日 | 2023年5月14日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除上述任职外,公司尚有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在公司其他参股公司及关联企业担任董事、监事等职务。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董事会拟定方案报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3年4月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年度绩效考评结果》。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具体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根据公司和资产规模的增长速度、年度业绩情况、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量而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1,850.9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张凤瑛 | 董事 | 离任 | 换届 |
王化民 | 董事、副总裁、总经济师 | 离任 | 换届 |
王立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李 政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仇 健 | 监事会副主席 | 离任 | 换届 |
杨 林 | 监事 | 离任 | 换届 |
刘晓峰 | 副总裁 | 离任 | 换届 |
翟怀宇 | 副总裁 | 离任 | 换届 |
韩冬阳 | 副总裁 | 离任 | 换届 |
彭雪松 | 副总裁 | 离任 | 换届 |
刘晓峰 | 副董事长 | 选举 | 换届 |
李 斌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于来富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于来富 | 总经济师 | 聘任 | 换届 |
黄百渠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增补 |
张秀影 | 监事会副主席 | 选举 | 换届 |
司洪泽 | 监事 | 选举 | 换届 |
王 玮 | 监事 | 选举 | 换届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1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2月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4月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4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
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会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等。 |
第十三届第一次董事会 | 2023年4月27日 |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聘任了公司总裁、副总裁、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6月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资产租赁的相关事宜。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6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6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7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
2023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8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吉林省榆树市洪涝灾区捐赠的议案。 |
第十三届第二次董事会 | 2023年8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9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
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
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12月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12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收购鸡西泰鑫煤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
2023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12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鸡西泰鑫煤业有限公司股权并取消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提案的议案。 |
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12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12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宋尚龙 | 否 | 19 | 19 | 12 | 0 | 0 | 否 | 7 |
刘树森 | 否 | 19 | 19 | 12 | 0 | 0 | 否 | 7 |
刘晓峰 | 否 | 19 | 18 | 12 | 1 | 0 | 否 | 6 |
孙晓峰 | 否 | 19 | 16 | 12 | 3 | 0 | 否 | 4 |
翟怀宇 | 否 | 19 | 18 | 12 | 1 | 0 | 否 | 7 |
韩冬阳 | 否 | 19 | 17 | 12 | 2 | 0 | 否 | 7 |
李 斌 | 否 | 13 | 13 | 8 | 0 | 0 | 否 | 3 |
于来富 | 否 | 13 | 13 | 8 | 0 | 0 | 否 | 4 |
秦 音 | 否 | 19 | 19 | 12 | 0 | 0 | 否 | 7 |
李 玉 | 否 | 19 | 17 | 12 | 2 | 0 | 否 | 4 |
张凤瑛(离任)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王化民(离任)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1 |
邴 正 | 是 | 19 | 17 | 12 | 2 | 0 | 否 | 6 |
杜 婕 | 是 | 19 | 19 | 12 | 0 | 0 | 否 | 7 |
毛志宏 | 否 | 19 | 19 | 12 | 0 | 0 | 否 | 7 |
马新彦 | 是 | 13 | 13 | 8 | 0 | 0 | 否 | 4 |
黄百渠 | 是 | 5 | 5 | 2 | 0 | 0 | 否 | 1 |
王立军(离任) | 是 | 14 | 10 | 10 | 3 | 1 | 是 | 3 |
李 政(离任)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王立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连续两次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表决。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7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2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毛志宏、李 斌、于来富、杜 婕、马新彦 |
提名委员会 | 黄百渠、秦 音、李 玉、邴 正、杜 婕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邴 正、翟怀宇、韩冬阳、毛志宏、马新彦 |
战略委员会 | 宋尚龙、刘树森、刘晓峰、孙晓峰、黄百渠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30日 | 审查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计数。 | 同意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计数。 | - |
2023年4月24日 | 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同意各项议案。 | - |
《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等。 | |||
2023年8月22日 | 审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半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同意各项议案。 | - |
2023年10月24日 | 审查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 | 同意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 | -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4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023年5月22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
2023年10月23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3日 | 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年度绩效考评结果》。 | 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年度绩效考评结果》。 | -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08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6,17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2,365 |
销售人员 | 836 |
技术人员 | 1,115 |
财务人员 | 349 |
行政人员 | 1,512 |
合计 | 16,17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大学及以上学历 | 3,698 |
大专 | 4,697 |
中专技校及高中 | 5,132 |
其他 | 2,650 |
合计 | 16,17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继续坚持以岗定薪,岗薪匹配。按照《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根据企业及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兑现,薪酬随考核指标上下浮动。员工薪酬制度方面,公司依据公司及员工实际,合理设计薪资结构和薪酬水平,发挥薪酬的保留和激励作用,使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提高公司用人的市场化水平和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制定了《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等相关的规章制度;根据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岗位技能要求,每年提升和改善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各项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依据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消防培训等,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管理能力,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期间的间隔
公司一般按照会计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现金)分配。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发展阶段的认定及现金分红的占比: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并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同时在遵守上述现金分红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应充分听取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
2、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安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监督机制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忠实地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即根据本年度经营计划、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量,结合《经营管理责任书》的标准和要求,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体系包括《公司章程》《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计划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和实施各项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逾期贷款32.9亿元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完成展期并于1月4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制度,针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内幕知情人登记、外部信息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中,公司不存在需要整改的重大问题,对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公司已进行优化完善,后续将依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451.22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共有11家子公司及分公司被环保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各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污许可总量(t) | 实际排放总量(t) | 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mg/m3) | 超标排放情况 |
1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达标 | 2867.36 | 189.65 | 200 | 无 |
氮氧化物 | 达标 | 5074.24 | 1838.13 | 400 | 无 | ||
颗粒物 | 达标 | 835.56 | 132.52 | 30 | 无 | ||
2 |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达标 | 1625.00 | 67.53 | 200 | 无 |
氮氧化物 | 达标 | 3250.00 | 941.72 | 400 | 无 | ||
颗粒物 | 达标 | 503.10 | 48.28 | 30 | 无 | ||
3 | 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达标 | 267.50 | 28.95 | 200 | 无 |
氮氧化物 | 达标 | 535.00 | 352.15 | 400 | 无 | ||
颗粒物 | 达标 | 125.82 | 41.92 | 30 | 无 | ||
4 | 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达标 | 428.00 | 7.16 | 200 | 无 |
氮氧化物 | 达标 | 856.00 | 522.66 | 400 | 无 | ||
颗粒物 | 达标 | 184.10 | 32.94 | 30 | 无 | ||
5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 | 二氧化硫 | 达标 | 680.00 | 223.41 | 200 | 无 |
泥(阿城)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达标 | 1360.00 | 930.70 | 400 | 无 | |
颗粒物 | 达标 | 921.00 | 44.52 | 30 | 无 | ||
6 | 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达标 | 102.41 | 27.08 | 200 | 无 |
氮氧化物 | 达标 | 630.64 | 294.20 | 400 | 无 | ||
颗粒物 | 达标 | 235.65 | 136.31 | 30 | 无 | ||
7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达标 | 217.70 | 10.45 | 200 | 无 |
氮氧化物 | 达标 | 1926.00 | 715.42 | 400 | 无 | ||
颗粒物 | 达标 | 334.71 | 53.09 | 30 | 无 | ||
8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达标 | 246.68 | 51.18 | 200 | 无 |
氮氧化物 | 达标 | 482.86 | 353.81 | 400 | 无 | ||
颗粒物 | 达标 | 243.24 | 24.27 | 300 | 无 | ||
9 | 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二氧化硫 | 达标 | 248.00 | 33.08 | 200 | 无 |
氮氧化物 | 达标 | 1045.00 | 463.23 | 400 | 无 | ||
颗粒物 | 达标 | 208.63 | 38.39 | 30 | 无 | ||
10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海伦分公司 | 颗粒物 | 达标 | 不涉及 | 不涉及 | 20 | 无 |
11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 | 75.2 | 14.22 | 0.49 | 300 | 无 |
氨氮 | 12.3 | 1.422 | 0.081 | 30 | 无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采取了全面、高效的防治措施。水泥生产企业安装了先进的除尘器和脱硝装置,建立了中水回用系统,实现了生产和生活用水的有效循环利用。制药企业建设了专业的污水处理装置,对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科学处理,防止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采用低氮燃烧燃气锅炉,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2023年企业所有污染治理设施均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实现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依照法规要求全面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相应的环评批复文件。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在当地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所属污染物排放的子公司均已根据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明确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向环保管理部门提交备案。预案按照可能发生的各类环境突发事件,明确了应急响应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通信联络、资源调配等关键要素,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置。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排污许可制度及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制定并认真执行自行监测方案,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向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通过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开展清洁生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能耗和废弃物排放,提高资源的利用销量,减少资源浪费。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确保所有运营活动都符合环保要求。认真落实环境主体责任,树立环保红线意识,定期排除环保隐患,筛查管控环保风险,保证了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引进和推广绿色技术,如清洁能源、节能设备、资源回收等,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56,2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纯低温余热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围绕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公司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坚定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各方的合作,共同推动建材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加大新技术应用的研发与投入,致力于提高工业废渣、危险废物、替代燃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各类废弃物的应用处置效率。积极响应常态化错峰生产的号召,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2015年4月 | 是 |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全部转让完毕 | 是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2年4月,公司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和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1)本公司保证不经营与东北证券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东北证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东北证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2)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拥有50%股权以上子公司亦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促使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3)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并同意赔偿东北证券由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如本公司因违反本承诺的内容而从中受益,本公司同意 | 2021年4月 | 是 | 作为东北证券股东的整个期间 | 是 | - | - |
将所得收益返还东北证券。(4)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东北证券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与东北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3、本公司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北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拥有50%股权以上子公司亦遵守上述承诺,公司将促使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在本公司作为东北证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东北证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1、本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东北证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本公司及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东北证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及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公司及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本公司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本公司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公司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 作为东北证券股东或关联方的整个期间 | 是 | 作为东北证券股东或关联方的整个期间 | 是 | - |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出具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1、保留意见
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泰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预付账款余额为1,724,002,063.46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检查相应的资金流水、收付款手续、查阅了合同并比对合同条款、函证及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无法对其中余额为1,330,020,051.24元的部分供应商预付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该等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亚泰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强调事项
亚泰集团对部分供应商的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1,330,020,051.24元的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对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逾期贷款3,290,000,000.00元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亚泰集团于2024年1月3日完成展期并于1月4日进行了补充披露。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的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四)消除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事务及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及信息披露水平,做好公司内部关于信息披露要求及流程的培训工作,确保公司内部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2、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整体水平。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针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预付款项的计划,细化预付款项的审批、支付流程,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尽快解决并消除不利影响。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2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支力、韩丽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合计11,733.63万元;存在逾期金融机构借款本息合计34.30亿元,并已于2024年1月3日办理完成全部逾期借款展期手续。上述事项对公司诚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大额债务到期未清偿、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商品、办理存贷款、融资及担保等业务。 | 公告详见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公告》,拟将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不超过30%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双方签署了《意向协议》。2023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东北证券《关于东北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暨对亚泰集团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影响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次交易属于上述规定的“减持股份”范畴,在上述规定期间,公司不得转让东北证券股份。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东北证券《关于东北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暨对亚泰集团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影响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次交易属于上述规定的“减持股份”范畴,在中国证监会对东北证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6月17日至12月17日期间),公司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东北证券股份。
202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拟将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20.81%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 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公司与各方签署了《意向协议》,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长春晨宇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晨宇5号楼房屋B2F-6F(地下2层到地上6层)部分区域 | 514,851,842.17 | 2018年10月8日 | 2036年7月7日 | - | - | - | 否 | - |
租赁情况说明
2018年8月31日和2018年9月17日,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租赁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租赁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晨宇5号楼房屋 B2F-6F(地下2层到地上6层)部分区域,总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7年零9个月(包括
免租期15个月),租赁费用总计523,743,858 元,租金按季度支付(公告详见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023年8月30日,长春晨宇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长春东盛大街分公司及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亚泰新动力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经三方协商,主要约定同意将原合同租金标准下调至每季度5,554,284元,由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成为既有合同及协议的承租人主体,三方继续执行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所有条款等内容。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936,4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47,428.16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47,428.16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1.89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607,608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759,499.55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367,107.55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担保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事项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3月28日,亚泰集团2023年第3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泰生物”)49%股权的议案。亚泰生物成立于1994年3月,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疫苗生产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究开发、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新区北远达大街8018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27.24万元,亚泰集团持有其99%股权,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股权。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吉审字[2023]2003号审计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亚泰生物总资产为436,188,621.04元,总负债为361,635,280.45元,净资产为74,553,340.59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880,699.27元,净利润169,343,485.34元。根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23)第005号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亚泰生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9,784.24万元,较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7,455.33万元,评估增值2,328.91万元,评估增值率31.24%。
根据公司医药产业发展需要,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亚泰生物49%股权,以4,794.2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吉林省泰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亚泰生物50%股权,吉林省泰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亚泰生物49%股权,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亚泰生物1%股权(以上事宜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目前,上述股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
2、2023年4月21日,公司与Jackdaw Capital Ltd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Jackdaw Capital Ltd是一家集风险投资、债券基金发行、上市保荐及辅导、家庭传承、财务顾问等为主营业务的全方位投资银行,注册地点为英国。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和特色,实现互利共赢,双方拟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开展上下游产业的深度合作,实现产业链延伸,合作内容为公司产业链中的医药产业、整体集团财务资金运营等多方位合作。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3、2023年4月23日,亚泰集团2023年第10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注销的议案。
吉林亚泰净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供暖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等,注册地址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其49%股权(未实缴)。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产业园区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注册地址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2.5%股权(未实缴)。
根据上述两家参股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两家参股公司进行清算,公司将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4、2023年6月9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资产租赁的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租赁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888号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园(以下简称“北药园”)的A01二层、三层、七层、八层房屋,建筑面积为10,591.42平方米,租赁费用为5,721,485.08元,租赁期限一年;同意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物流仓库E01房屋,建筑面积为41,314.6平方米,租赁费用为14,506,308.34元,租赁期限一年;同意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GMP厂房B02、B03、B04 房屋,建筑面积为21,481平方米,租赁费用为12,448,088.77元,租赁期限一年;同意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GMP厂房C02、C03A、C03B、C04A、C04B房屋,建筑面积为15,541平方米,租赁费用为5,786,450.66元,租赁期限一年;同意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A19房屋,建筑面积为2,900.3平方米,租赁费用为1,089,352.68元,租赁期限一年;同意吉林亚泰中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A10房屋,建筑面积为3,425.17平方米,租赁费用为2,452,866.99元,租赁期限一年;同意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A10房屋,建筑面积为648.5平方米,租赁费用为464,410.31元,租赁期限一年;同意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A10房屋,建筑面积为1,968平方米,租赁费用为1,409,343.84元,租赁期限一年。
5、2023年8月2日,公司所属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国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基于长期共同发展的需要,拟合作布局大健康项目、整合区域优势、调动资源,发挥大健康发展的优势,实现“长期合作,互利双赢”的目标。合作内容为双方依托各自资源和行业资源,优势互补,互相提供优质、优先及优惠的服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6、2023年8月11日,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吉林省榆树市洪涝灾区捐赠的议案。
2023年8月初,吉林省榆树市多个乡镇遭到暴雨洪水侵袭,为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同意公司向吉林省榆树市洪涝灾区捐赠价值约200万元的饮食、药品及建筑材料等物资。
7、2023年8月11日,亚泰集团总裁刘树森先生在亚泰大厦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3年第27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亚泰祖家坊供应链管理(长春)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投资参股亚泰祖家坊供应链管理(长春)有限公司。亚泰祖家坊供应链管理(长春)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等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祖家坊供应链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出资29,990万元,持有99.97%股权,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出资10万元,持有0.03%股权(以上事宜以工商注册为准)。经双方一致同意,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按照10%的比例享有亚泰祖家坊供应链管理(长春)有限公司收益。
截止目前,上述公司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
8、2023年9月12日,亚泰集团2023年第28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的议案。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产业园区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注册地址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2.5%股权(未实缴)。
根据实际需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原注册资本16,000万元,减少至6,900万元,其中公司原认缴出资金额2,000万元,减资金额为2,000万元。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其任何股权。
9、2023年9月27日,亚泰集团2023年第32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山西培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
山西培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31日,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曲洲,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人用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疫苗、乙脑疫苗、风疹疫苗)、轮状病毒疫苗,吉林省泰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23]第001号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山西培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04.06万元,评估价值4,789.08万元,增值额4,485.02万元,增值率1,475.04%。
根据所属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789.08万元购买山西培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研的进入Ⅰ期临床的四价流感疫苗(3岁及以上人群)、基本完成临床前研究的四价流感疫苗(6到35个月人群)(含在研疫苗相关的主要专业技术团队成员)和与上述疫苗研发相关的设备以及相关技术(含现已经取得相关研究成果、临床批件等技术以及基于现在的研发成果为基础继续研发形成的新的全部技术)在内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10、2023年9月26日,公司与 Jackdaw Capital Ltd 签署了《合作备忘录》。JackdawCapital Ltd 是一家集风险投资、债券基金发行、上市保荐及辅导、家庭传承、财务顾问等为主营业务的全方位投资银行,注册地点为英国。为提高和增强双方的合作关系,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前提下,推动双方在英属马恩岛发行吉林亚泰基金的合作项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11、2023年10月9日,亚泰集团2023年第35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分公司并租赁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设立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湖分公司,并与所属子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长春市宝成路888号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园的A01七层房屋,建筑面积为
2,847.7平方米,租赁费用为90,613.82元,租赁期限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2、2023年11月2日,亚泰集团2023年第36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医药产业发展需要,现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吉林亚泰医药大健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大健康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医疗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互联网销售、养老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以上事宜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目前,上述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
13、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亚泰集团2023年第43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医药大健康服务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医药产业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大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亚泰医药大健康吉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亚泰医药大健康吉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药品零售、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医疗用品销售、柜台、摊位出租、健康咨询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保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吉林亚泰医药大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以上事宜以工商注册为准)。
报告期内未设立,于2024年4月19日完成工商注册手续。
(2)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租赁资产的议案。
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6日,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宝成路888号,法定代表人耿佩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12,631,738元,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管理等,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租赁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宝成路888号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园(以下简称“北药园”)的A01一层(部分)、二层、三层、六层、七层房屋,建筑面积为 11,741.2平方米,租赁费用为6,342,596.24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物流仓库E01房屋,建筑面积为41,314.6平方米,租赁费用为14,506,308.34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GMP厂房B02、B03、B04房屋,建筑面积为21,481平方米,租赁费用为12,448,088.77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GMP厂房C02、C03A、C03B、C04A、C04B房屋,建筑面积为15,541平方米,租赁费用为5,786,450.66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A19房屋,建筑面积为2,900.3平方米,租赁费用为1,089,352.68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吉林亚泰中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A10房屋,建筑面积为3,425.17平方米,租赁费用为2,452,866.99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A10房屋,建筑面积为648.5平方米,租赁费用为464,410.31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药园的A10房屋,建筑面积为1,968平方米,租赁费用为1,409,343.84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4、2024年2月2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Jinta Vineyards&Winery,LLC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地点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主要经营葡萄的种植、葡萄酒的酿制、窖藏、生产、出售和葡萄酒会员俱乐部等相关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奇朔酒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JintaVineyards&Winery,LLC存货1,299.20万元(人民币,下同),固定资产净额3,032.56万元(账面原值5,300.76万元、累计折旧2,268.20万元);无形资产净额1,068.74万元(账面原值2,018.71万元、累计摊销949.97万元)。
为盘活存量资产,经参考周边类似资产公开出售价格,公司同意JintaVineyards&Winery,LLC以不低于2,014万美元的价格挂牌公开出售现有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资产挂牌公开出售事宜。截止目前,已经通过美国行业网站挂牌公开出售信息。
15、2024年3月26日,亚泰集团2024年第7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医药产业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各50万元设立亚泰宝成路(吉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亚泰春城(吉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亚泰福康(吉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亚泰新动力(吉林)大药房有限公司。
四家企业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50万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止目前,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
16、子公司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金安公司)土地出让金延迟缴纳事宜及退地事宜。
2023年4月 23日,经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长仲裁字[2023]第0265号)确认长春金安公司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合同补充条款享有先履行抗辩权,2023年10月1日前未缴纳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构成违约行为,不承担利息和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2023年10月23日,经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长仲裁字[2023]第0982号)长春金安公司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住宅A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部分(宗地号220102016396GB00068W00000000、220102016396GX00004W00000000)于2023年10月20日解除;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应返还长春金安公司已缴纳的住宅A地块土地出让金人民币380,536,534.00元抵作商业B地块部分土地出让金。
截至目前,长春金安公司已退还住宅A地块土地使用权,但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
17、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山地产)土地出让金延期缴纳事宜。
2023年4月23日,莲花山地产取得仲裁裁决书(长仲裁字[2023]第0266号),确认莲花山地产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在未交付案涉地块和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案涉地块后的一年合理期间,逾期未缴纳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构成违约行为,不承担利息和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截至目前,案涉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土地现状平整”、“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基础设施配套承诺标准”仍未达到合同约定内容,不满足交付条件。故莲花山地产按仲裁决议暂未支付剩余50%土地款及利息。
18、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
公司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23年12月31日前共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8,400万元。
截至目前,尚未完成上述股权的解质押和工商变更手续。
19、公司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长春城投物资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376.58万元对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40.8%股权。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增资手续尚未办理完成,2024年4月办理完成上述增资手续。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6,48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1,31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0 | 295,088,616 | 9.08 | 0 | 无 | 0 | 国家 |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0 | 172,445,690 | 5.3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0 | 155,009,212 | 4.77 | 0 | 质押 | 154,931,91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无锡圣邦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0 | 148,936,170 | 4.58 | 0 | 冻结 | 148,936,17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无锡金嘉源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0 | 144,989,170 | 4.46 | 0 | 质押 | 144,989,170 | 国有法人 | |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北京世纪融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0 | 129,477,298 | 3.99 | 0 | 未知 | 0 | 其他 | |
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 0 | 129,477,298 | 3.99 | 0 | 未知 | 0 | 国有法人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26,056 | 111,924,201 | 3.44 | 0 | 未知 | 0 | 国有法人 | |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9,722,935 | 3.38 | 0 | 未知 | 0 | 国有法人 |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0 | 108,482,368 | 3.34 | 0 | 未知 | 0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95,088,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088,616 |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172,445,6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445,690 | |||||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55,009,2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009,212 | |||||
无锡圣邦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148,936,1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936,170 | |||||
无锡金嘉源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144,989,17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989,170 | |||||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北京世纪融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29,477,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477,298 | |||||
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 129,477,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477,298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1,924,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924,201 | |||||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9,722,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722,935 |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108,482,3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482,368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已知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亚泰集团高管人员、所属企业班子成员(总部中层)和核心骨干管理人员,其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孙立彬 |
成立日期 | 2008年8月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代表长春市人民政府对授权监管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孙立彬 |
成立日期 | 2008年8月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代表长春市人民政府对授权监管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审 计 报 告
中准审字[2024]210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泰集团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五)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预付账款余额为1,724,002,063.46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检查相应的资金流水、收付款手续、查阅了合同并比对合同条款、函证及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无法对其中余额为1,330,020,051.24元的部分供应商预付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该等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亚泰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房地产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七)所述,亚泰集团2023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价值9,480,202,378.71元,占合并总资产的20.81%,其中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及拟开发产品(以下统称房地产存货)期末价值7,867,943,063.79元,占存货期末价值的82.99%,占合并总资产的17.27%,该等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亚泰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每个房地产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在确定房地产存货可变现净值过程中,管理层需对每个拟开发产品和在建开发产品达到完工状况将要发生的建造成本做出最新估计,并估算每个房地产存货的预期未来净售价和未来销售费用以及相关销售税金等,该过程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
由于房地产存货对亚泰集团资产的重要性,且估计房地产存货项目达到完工状态时将要发生的建造成本和未来净售价存在固有风险,特别是考虑到当前的经济环境,因此我们将亚泰集团房地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存货的会计政策详情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十二)存货;关于房地产存货披露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七)存货。
2、审计应对
针对房地产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并测试了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预算及动态成本管理、可变现净值估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实地观察,并询问这些项目的开发进度及动态成本预算情况; (3)评价管理层对项目的预期未来售价和未来销售费用以及相关销售税金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如将估计售价与市场可获取数据、项目销售预算计划进行比较; (4)将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存货目前实际发生的成本与项目最新预算进行核对,并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最新预算成本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预算成本进行比较,以评价管理层预测的准确性;
(5)重新计算了管理层对可变现净值的测算过程。
(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关于商誉减值的会计政策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关于商誉披露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十六)所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所示商誉账面原值为1,679,926,590.44元,减值准备为1,044,466,559.83元,账面价值为635,460,030.61元。
管理层每年年度终了评估商誉可能出现减值的情况。商誉的减值评估结果由管理层依据其聘任的外部评估师编制的估值报告进行确定。由于商誉的减值测试涉及大量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包括对未来现金流量和使用的折现率等评估参数的判断和估计,商誉对于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亚泰集团商誉减值的评估识别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该商誉减值的评估,我们主要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及测试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并评价亚泰集团管理层聘请的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通过参考行业惯例,以评估亚泰集团管理层进行现金流预测时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
(4)对预测收入和采用的折现率等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以评价关键假设的变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以及考虑对关键假设的选择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5)复核评估报告中选用的关键参数,如折现率、盈利预测数据的合理性,并与评估师就评估假设、评估结果等进行充分沟通;
(6)检查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划分,以及商誉是否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亚泰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面“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对2023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1,331,470,580.91元的商业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亚泰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亚泰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亚泰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亚泰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亚泰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中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支力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丽新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4层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6126Add: 4th Floor,No.22,Shouti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044 Tel: 010-88356126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37,855,043.24 | 2,639,820,279.9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646,400.00 | 16,99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8,890,565.86 | 137,538,154.43 | |
应收账款 | 5,120,406,951.23 | 5,237,983,645.2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724,002,063.46 | 2,984,961,232.5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36,204,126.25 | 682,167,743.0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033,137.81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480,202,378.71 | 12,127,656,661.59 | |
合同资产 | 34,009,012.07 | 43,772,283.4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4,765,716.69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01,601,054.09 | 3,921,104,794.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701,583,311.60 | 27,791,994,795.1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1,183,517.83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229,505,065.74 | 9,983,672,437.1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63,342,315.23 | 558,292,594.35 | |
固定资产 | 9,350,842,301.22 | 9,907,876,370.80 | |
在建工程 | 181,501,611.30 | 108,140,546.0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15,687,210.24 | 727,818,806.85 | |
无形资产 | 2,332,573,575.68 | 2,368,419,970.87 | |
开发支出 | 284,788,951.32 | 257,575,398.00 | |
商誉 | 635,460,030.61 | 1,232,146,404.29 |
长期待摊费用 | 370,977,924.34 | 418,493,321.7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9,254,104.99 | 299,996,899.6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323,993.63 | 33,831,235.1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859,440,602.13 | 25,926,263,984.87 | |
资产总计 | 45,561,023,913.73 | 53,718,258,780.0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592,567,459.05 | 25,766,246,465.2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707,885.60 | ||
应付账款 | 4,096,384,009.77 | 5,246,160,152.58 | |
预收款项 | 162,306,262.26 | 68,886,644.15 | |
合同负债 | 1,268,706,686.84 | 1,302,218,443.1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4,280,896.73 | 288,923,616.99 | |
应交税费 | 1,627,397,234.41 | 1,673,696,595.84 | |
其他应付款 | 1,767,586,459.88 | 1,423,328,112.03 | |
其中:应付利息 | 152,173,032.94 | 39,844,207.35 | |
应付股利 | 4,885,587.00 | 4,885,587.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89,189,616.93 | 2,217,662,741.99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9,728,221.43 | 429,658,919.94 | |
流动负债合计 | 35,786,854,732.90 | 38,416,781,691.9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532,855,226.88 | 2,064,718,028.27 | |
应付债券 | 20,000,000.00 | 24,0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20,000,000.00 | 24,000,000.00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66,106,357.74 | 620,967,325.88 | |
长期应付款 | 257,544,540.38 | 198,028,235.4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89,111,728.64 | 284,718,397.21 | |
递延收益 | 237,919,725.69 | 253,478,068.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97,098.92 | 7,338,908.2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10,834,678.25 | 3,453,248,963.83 | |
负债合计 | 38,597,689,411.15 | 41,870,030,655.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248,913,588.00 | 3,248,913,58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0.00 | 0.00 |
其中:优先股 | 0.00 | 0.00 | |
永续债 | 0.00 | 0.00 | |
资本公积 | 8,390,035,391.00 | 8,356,793,694.44 | |
减:库存股 | 0.00 | 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014,755.41 | 13,786,094.13 | |
专项储备 | 16,865,995.33 | 3,654,934.10 | |
盈余公积 | 496,459,432.38 | 496,459,432.38 | |
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0.00 | |
未分配利润 | -6,417,716,829.65 | -2,470,244,128.6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758,572,332.47 | 9,649,363,614.3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04,762,170.11 | 2,198,864,509.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963,334,502.58 | 11,848,228,124.2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5,561,023,913.73 | 53,718,258,780.01 |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790,789.33 | 949,855,783.4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646,400.00 | 16,99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453,400,000.00 | 78,389,950.48 | |
应收账款 | 313,103,700.01 | 169,028,514.0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 89,822,656.91 | 133,823,935.76 | |
其他应收款 | 28,220,210,286.50 | 25,597,601,626.9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471.96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146,045,304.71 | 26,945,689,810.6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023,408,862.11 | 16,834,435,627.6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53,413,247.19 | 58,557,671.04 | |
在建工程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 | 2,597,157.20 | |
无形资产 | 406,002.05 | 640,433.07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535,938.56 | 816,678.4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49,976.7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077,764,049.91 | 16,897,097,544.14 | |
资产总计 | 46,223,809,354.62 | 43,842,787,354.7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900,538,555.56 | 13,036,956,839.0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0.00 | - | |
应付票据 | 40,000,000.00 | 89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48,948,845.73 | 180,221,935.25 | |
预收款项 | 0.00 | - | |
合同负债 | 797,573,199.79 | 556,034,807.45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53,076.28 | 6,168,883.84 | |
应交税费 | 30,990.40 | 895,989.09 | |
其他应付款 | 18,886,404,425.74 | 15,447,185,894.78 |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 | |
应付股利 | 0.00 | 4,885,587.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0.00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49,964,800.00 | 1,387,552,315.7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3,684,515.96 | 100,674,475.45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831,598,409.46 | 31,605,691,140.6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288,300,000.00 | 668,069,194.43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88,300,000.00 | 668,069,194.43 | |
负债合计 | 35,119,898,409.46 | 32,273,760,335.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248,913,588.00 | 3,248,913,58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8,603,551,772.77 | 8,615,572,553.17 |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8,379,695.40 | 10,418,282.41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496,459,432.38 | 496,459,432.38 | |
未分配利润 | -1,263,393,543.39 | -802,336,836.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03,910,945.16 | 11,569,027,019.7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6,223,809,354.62 | 43,842,787,354.74 |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251,829,386.34 | 12,967,716,644.98 | |
其中:营业收入 | 9,251,829,386.34 | 12,967,716,644.9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736,044,577.95 | 16,150,058,602.18 | |
其中:营业成本 | 8,144,444,507.13 | 11,374,262,717.8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96,924,782.41 | 271,151,677.43 | |
销售费用 | 1,257,765,015.47 | 1,262,996,255.53 | |
管理费用 | 929,441,915.48 | 967,614,509.30 | |
研发费用 | 202,208,178.12 | 199,853,527.68 | |
财务费用 | 2,005,260,179.34 | 2,074,179,914.3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90,325,999.95 | 2,029,311,119.51 | |
利息收入 | 21,045,570.96 | 51,912,269.10 | |
加:其他收益 | 60,979,271.65 | 89,886,576.3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7,962,482.30 | 192,303,522.7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1,598,274.32 | 189,228,887.8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6,538,417.03 | -1,015,145,609.6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95,589,242.78 | -694,301,078.6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19,240.89 | 278,858,864.7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843,781,856.58 | -4,330,739,681.5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909,025.15 | 6,611,764.7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5,331,557.81 | 19,081,596.3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48,204,389.24 | -4,343,209,513.09 | |
减:所得税费用 | 27,675,571.24 | 49,643,234.4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75,879,960.48 | -4,392,852,747.5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75,879,960.48 | -4,392,852,747.5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0.00 | 0.00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47,472,700.96 | -3,430,108,930.9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8,407,259.52 | -962,743,816.5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228,661.28 | -10,035,948.62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228,661.28 | -10,035,948.62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24,527.87 | 2,198,720.4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24,527.87 | 2,198,720.40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453,189.15 | -12,234,669.0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405,480.37 | -16,599,931.20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7,708.78 | 4,365,262.18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965,651,299.20 | -4,402,888,696.1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37,244,039.68 | -3,440,144,879.6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28,407,259.52 | -962,743,816.5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2 | -1.0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2 | -1.06 |
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114,163.82 | 5,762,486.27 | |
减:营业成本 | - | - | |
税金及附加 | 363,617.02 | 369,649.09 | |
销售费用 | - | - | |
管理费用 | 77,944,139.61 | 70,847,727.64 | |
研发费用 | - | - | |
财务费用 | 739,384,753.78 | 943,246,567.35 | |
其中:利息费用 | 736,012,001.94 | 941,769,607.51 | |
利息收入 | 7,526,632.91 | 24,556,673.03 | |
加:其他收益 | 320,151.08 | 397,771.9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5,452,654.89 | 188,818,990.0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44,792,757.63 | 188,704,473.3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14,155.85 | 233,041.1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 | - |
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3,632.39 | 200,654.2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61,246,064.08 | -819,051,000.4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97,172.62 | 167,882.49 | |
减:营业外支出 | 57,838.92 | 1,306,632.9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1,006,730.38 | -820,189,750.86 | |
减:所得税费用 | 49,976.76 | -460.1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1,056,707.14 | -820,189,290.7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1,056,707.14 | -820,189,290.7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961,412.99 | -11,099,954.1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23,434.06 | 1,711,476.13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23,434.06 | 1,711,476.13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884,847.05 | -12,811,430.3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884,847.05 | -12,811,430.32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53,095,294.15 | -831,289,244.9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162,992,134.98 | 9,606,202,298.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610,504.76 | 145,357,112.3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0,084,396.25 | 536,259,887.7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21,687,035.99 | 10,287,819,298.0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87,689,917.19 | 8,443,334,334.6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29,078,306.61 | 1,433,094,333.8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20,997,660.98 | 557,998,336.6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2,091,295.49 | 595,589,460.9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79,857,180.27 | 11,030,016,466.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1,829,855.72 | -742,197,168.0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942,800.00 | 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7,467,276.63 | 79,837,136.6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 169,807,193.45 | 2,659,738.47 |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48,604.5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9,217,270.08 | 91,045,479.7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3,440,470.12 | 107,311,551.7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5,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41,606.06 | 6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382,076.18 | 107,616,551.7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835,193.90 | -16,571,072.0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6,452,431,715.62 | 71,402,928,285.3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04,058,820.23 | 6,871,678,382.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656,490,535.85 | 78,274,606,668.1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8,789,102,971.93 | 68,029,426,461.4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28,126,516.61 | 1,869,894,111.8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89,127,557.32 | 7,523,301,941.9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706,357,045.86 | 77,422,622,515.1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9,866,510.01 | 851,984,152.9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806.72 | 55,141.6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7,179,653.67 | 93,271,054.4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6,795,114.66 | 283,524,060.1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9,615,460.99 | 376,795,114.66 |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6,213,508.22 | 339,804,050.3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28.69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62,727,873.16 | 26,841,773,476.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388,941,810.07 | 27,181,577,526.4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3,773,707.28 | 220,905,155.2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166,094.08 | 26,455,339.8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940,798.54 | 4,977,669.9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74,941,808.69 | 27,848,776,853.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263,822,408.59 | 28,101,115,018.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4,880,598.52 | -919,537,492.2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6,698,995.17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4,348,919.70 | 72,116,874.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1,047,914.87 | 72,116,874.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5,910.00 | 1,220,024.9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62,235,203.4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5,910.00 | 163,455,228.4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0,752,004.87 | -91,338,354.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404,388,798.89 | 42,386,181,916.8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68,307,487.04 | 7,902,625,594.2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372,696,285.93 | 50,288,807,511.0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835,964,405.26 | 41,621,513,190.8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 1,046,880,919.03 | 1,388,358,942.60 |
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67,604,716.48 | 6,249,144,344.9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850,450,040.77 | 49,259,016,478.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246,245.16 | 1,029,791,032.7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71.76 | 1,151.1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879,876.73 | 18,916,337.6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413,979.11 | 28,497,641.4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534,102.38 | 47,413,979.11 |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248,913,588.00 | 8,356,793,694.44 | 13,786,094.13 | 3,654,934.10 | 496,459,432.38 | -2,470,244,128.69 | 9,649,363,614.36 | 2,198,864,509.92 | 11,848,228,124.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248,913,588.00 | 0 | 8,356,793,694.44 | 13,786,094.13 | 3,654,934.10 | 496,459,432.38 | -2,470,244,128.69 | 9,649,363,614.36 | 2,198,864,509.92 | 11,848,228,124.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33,241,696.56 | 10,228,661.28 | 13,211,061.23 | - | -3,947,472,700.96 | -3,890,791,281.89 | -994,102,339.81 | -4,884,893,621.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10,228,661.28 | - | - | -3,947,472,700.96 | -3,937,244,039.68 | -1,028,407,259.52 | -4,965,651,299.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 |
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13,211,061.23 | - | 13,211,061.23 | - | 13,211,061.23 | |||||||
1.本期提取 | - | - | - | 32,796,503.24 | - | 32,796,503.24 | - | 32,796,503.24 | |||||||
2.本期使用 | - | - | - | 19,585,442.01 | - | 19,585,442.01 | - | 19,585,442.01 | |||||||
(六)其他 | - | 33,241,696.56 | - | - | - | 33,241,696.56 | 34,304,919.71 | 67,546,616.2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248,913,588.00 | 8,390,035,391.00 | 24,014,755.41 | 16,865,995.33 | 496,459,432.38 | -6,417,716,829.65 | 5,758,572,332.47 | 1,204,762,170.11 | 6,963,334,502.5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248,913,588.00 | 8,338,906,371.49 | 23,822,042.75 | 496,459,432.38 | 956,447,807.31 | 13,078,359,292.71 | 3,163,665,063.50 | 16,242,024,356.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3,416,994.98 | 3,416,994.98 | -3,140,298.24 | 276,696.7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其他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248,913,588.00 | 8,338,906,371.49 | 23,822,042.75 | 496,459,432.38 | 959,864,802.29 | 13,081,776,287.69 | 3,160,524,765.26 | 16,242,301,052.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17,887,322.95 | -10,035,948.62 | - | -3,430,108,930.98 | -3,432,412,673.33 | -961,660,255.34 | -4,394,072,928.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0,035,948.62 | - | -3,430,108,930.98 | -3,440,144,879.60 | -962,743,816.56 | -4,402,888,696.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 | -10,155,116.68 | -10,155,116.68 | |||||||||||
1.本期提取 | - | - | 32,639,990.30 | 32,639,990.30 | |||||||||||
2.本期使用 | - | - | 42,795,106.98 | 42,795,106.98 | |||||||||||
(六)其他 | 17,887,322.95 | - | 17,887,322.95 | 1,083,561.22 | 18,970,884.1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248,913,588.00 | 0.00 | 0.00 | 0.00 | 8,356,793,694.44 | 0.00 | 13,786,094.13 | 3,654,934.10 | 496,459,432.38 | 0.00 | -2,470,244,128.69 | 0.00 | 9,649,363,614.36 | 2,198,864,509.92 | 11,848,228,124.28 |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248,913,588.00 | 8,615,572,553.17 | 10,418,282.41 | 496,459,432.38 | -802,336,836.25 | 11,569,027,019.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248,913,588.00 | 8,615,572,553.17 | 10,418,282.41 | 496,459,432.38 | -802,336,836.25 | 11,569,027,019.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20,780.40 | 7,961,412.99 | -461,056,707.14 | -465,116,074.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61,412.99 | -461,056,707.14 | -453,095,294.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2,020,780.40 | -12,020,780.4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248,913,588.00 | 0.00 | 0.00 | 0.00 | 8,603,551,772.77 | 18,379,695.40 | 496,459,432.38 | -1,263,393,543.39 | 11,103,910,945.16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248,913,588.00 | 8,454,462,589.92 | 21,518,236.60 | 496,459,432.38 | 17,802,937.85 | 12,239,156,784.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9,516.65 | 49,516.6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248,913,588.00 | 8,454,462,589.92 | 21,518,236.60 | 496,459,432.38 | 17,852,454.50 | 12,239,206,301.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1,109,963.25 | -11,099,954.19 | -820,189,290.75 | -670,179,281.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099,954.19 | -820,189,290.75 | -831,289,244.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 | ||||||||||
6.其他 | 0 | ||||||||||
(五)专项储备 | 0 | ||||||||||
1.本期提取 | 0 | ||||||||||
2.本期使用 | 0 | ||||||||||
(六)其他 | 161,109,963.25 | 161,109,963.2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248,913,588.00 | 8,615,572,553.17 | 10,418,282.41 | 496,459,432.38 | -802,336,836.25 | 11,569,027,019.71 |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始建于1984年的辽源市茶叶经销公司。1986年12月,根据辽源市人民政府辽府[1986]139号文件批复,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发[1986]36号文件批准,将辽源市茶叶经销公司改制为辽源市茶叶经销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86年12月27日在吉林省辽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1993年2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3]第58号文件批准,公司吸收合并长春龙达建筑实业公司,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进行了规范登记,并正式更名为“吉林亚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10月25日,经吉林亚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4]139号文件批复同意,更名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5]68号文件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1995]字第 021 号文件同意,公司 1,270.15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1995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248,913,588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8,913,588.00元。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宋尚龙,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220000123961012F,所属行业为非金属制造业类,注册地及总部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水泥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煤炭开采;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4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4 )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 预算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或亏损额绝对值)之一或同时占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5%以上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账面价值占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余额1%以上 |
或有事项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大额未决诉讼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
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暂无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未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相关负债。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票据按照承兑人风险组合主要分为两类: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且信用风险极低,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为零;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考虑本公司收取该类商业承兑汇票的前提条件和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对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参照内销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中一年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未背书商业承兑汇票在到期日前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参照内销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中一年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若应收票据到期不能兑付,则将其转入应收账款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主要按照三种风险特征计量预期信用风险:对于单项重大为主要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评估计量预期信用风险并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账龄1年以上风险特征明显增加的应收账款,100%预计信用风险损失;对于按照账龄这一风险特征进行组合预期信用风险计量的组合,按照如下账龄损失率进行计提:
账 龄 |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一年以内 | 5% |
一至二年 | 8% |
二至三年 | 10% |
三至四年 | 20% |
四至五年 | 30% |
五年以上 | 50%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除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以外其余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比照金融工具减值处理基础及其确定方法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消耗性生物资产、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五指山亚泰雨林酒店有限公司、QuixoteInc(美国奇朔公司)存货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房地产企业开发成品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其他公司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开发成本以所开发的开发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达到可销售状态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房地产行业子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的判断依据为: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金融工具的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十)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
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六)“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5-45 | 4-5 | 2.11-3.84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8 | 4-5 | 5.28-19.20 |
非生产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8 | 4-5 | 5.28-19.2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2 | 4-5 | 7.92-19.2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采用合同性权利规定的期限 |
探矿权 | 按权证记载年限 | 采用合同性权利规定的期限 |
采矿权 | 按权证记载年限 | 采用合同性权利规定的期限 |
房屋使用权 | 25-45年 | 同类房屋的使用年限 |
电脑软件 | 3年 | 预期更新年限 |
线路 | 10年 | 预期更新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10年 | 预期更新年限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的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材料投入、工资及福利费等、折旧与摊销、委托研发等。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
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 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式
(1)房地产开发项目收入
房地产开发产品已竣工并验收合格,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公司收到客户的全部购房款或取得收取全部购房款权利(如银行同意发放按揭款的书面承诺函),客户办理了交房手续,或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视同客户接收时予以确认收入。
(2)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收入
公司已经按照协议的约定完成出让地块的整理工作,比如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等工作,挂牌土地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状态。在土地完成招拍挂手续,如成交确认书等流程后已经与摘牌企业签署土地出让协议,摘牌企业已经支付了土地出让款的情况下予以确认收入。
(3)煤炭销售收入
本公司煤炭在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
(4)商业零售收入
当商品交付给顾客,公司以商品控制权转移给顾客时予以确认收入。
(5)建造施工服务收入
建造施工服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公司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6)贸易行业收入
公司货物发出后,在客户取得相关货物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 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本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十七)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第十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369,730.83 |
所得税费用 | 24,234,003.79 | |
少数股东损益 | 2,859,030.30 | |
少数股东权益 | -3,140,298.24 |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3,416,994.98 |
其他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问题一相关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适
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未分配利润。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 |
消费税 |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征 | 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 7%、5%、1%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 25%、20%、15% |
土地增值税 | 预征:按照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预征;清算:按照转让房地产取得增值额计征 | 1.5%、2%、2.5%、3%;超率累进税率 |
土地使用税 | 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征 | 2元/平方米、4元/平方米、6元/平方米、9元/平方米等 |
资源税 |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 | 6% |
房产税 | 按租金收入或房产原值计征 | 租金收入12%、房产原值扣除10%-30%后价值的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15% |
亚泰集团沈阳现代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15%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5% |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 15%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15% |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 15% |
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 15% |
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 | 15%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15% |
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 15% |
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规定,公司之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及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文件,公司之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水泥生产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5)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公司所属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7)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公司所属制造业企业享受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8)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9)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0)根据《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1)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第十三条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
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2016年12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72,118.47 | 552,982.73 |
银行存款 | 296,409,646.22 | 895,810,713.37 |
其他货币资金 | 441,273,278.55 | 1,743,456,583.86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737,855,043.24 | 2,639,820,279.9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22,629.70 | 1,315,235.1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上期减少72.05%,主要是由于公司偿还借款所致。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详见附注“七、79、(6)”所述。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646,400.00 | 16,990,000.00 | |
其中: | |||
其他 | 13,646,400.00 | 16,990,000.00 | |
合计 | 13,646,400.00 | 16,99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在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及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对应的信托保障基金。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890,565.86 | 137,538,154.43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8,890,565.86 | 137,538,154.4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35,565,736.72 | 22,580,520.22 |
商业承兑汇票 | 445,826,193.48 | |
合计 | 435,565,736.72 | 468,406,713.7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上期减少71.72%,主要是由于本期承兑汇票背书及贴现业务增加所致。质押的应收票据:无。
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款项的金额4,559.49万元。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50,220,364.58 | 1,284,926,278.09 |
1年以内小计 | 1,250,220,364.58 | 1,284,926,278.09 |
1至2年 | 487,026,608.83 | 877,821,998.63 |
2至3年 | 606,418,684.95 | 409,627,918.5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85,738,251.75 | 132,784,333.01 |
4至5年 | 138,457,107.53 | 525,390,350.98 |
5年以上 | 5,361,443,492.61 | 4,857,215,083.66 |
合计 | 8,129,304,510.25 | 8,087,765,962.91 |
应收账款4-5年账龄递增不合理的原因主要为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本期收到退回的已背书到期未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至应收账款,账龄按照原业务实际发生时的账龄列示。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8,768,109.58 | 1.58 | 120,695,460.06 | 93.73 | 8,072,649.52 | 124,316,554.23 | 1.54 | 112,315,146.81 | 90.35 | 12,001,407.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000,536,400.67 | 98.42 | 2,888,202,098.96 | 36.10 | 5,112,334,301.71 | 7,963,449,408.68 | 98.46 | 2,737,467,170.86 | 34.38 | 5,225,982,237.8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000,536,400.67 | 98.42 | 2,888,202,098.96 | 36.10 | 5,112,334,301.71 | 7,963,449,408.68 | 98.46 | 2,737,467,170.86 | 34.38 | 5,225,982,237.82 |
合计 | 8,129,304,510.25 | / | 3,008,897,559.02 | / | 5,120,406,951.23 | 8,087,765,962.91 | / | 2,849,782,317.67 | / | 5,237,983,645.2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哈尔滨市华夏水泥厂 | 17,445,743.92 | 17,445,743.92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和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1.40 | 10,000,001.4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朝阳凌云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 8,505,251.33 | 8,505,251.3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长春市朝阳区先施建材经销处 | 8,299,016.44 | 8,299,016.44 | 100 |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武清安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072,649.52 | 专款账户资金,预计无坏账 | ||
通化水泥收购前陈欠 | 7,407,657.06 | 7,407,657.06 | 100 |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省至诚经贸有限公司 | 6,884,940.33 | 6,884,940.3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珲春隆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682,659.93 | 6,682,659.9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哈尔滨鸿固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 | 5,902,685.00 | 5,902,685.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5,455,582.67 | 5,455,582.6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4,161,104.09 | 4,161,104.09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哈尔滨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716,058.60 | 3,716,058.6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亚泰联合医药公司 | 2,448,000.00 | 2,448,000.00 | 100 |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117,903.64 | 2,117,903.64 | 100 |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
哈尔滨隆合建材有限公司 | 1,853,151.06 | 1,853,151.06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76,088.92 | 1,476,088.92 | 100 |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
哈尔滨盛兴达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 1,464,014.74 | 1,464,014.7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沈阳鹤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 1,419,462.60 | 1,419,462.60 | 100 |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
沈阳市公寓 | 1,400,000.00 | 1,400,000.00 | 100 |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吉图珲客运专线项目经理部 | 1,325,187.52 | 1,325,187.52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连鼎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276,308.00 | 1,276,308.00 | 100 |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
大庆众道商合建材经贸有限公司 | 1,026,536.00 | 1,026,536.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零星小额合计 | 14,428,106.81 | 14,428,106.8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28,768,109.58 | 120,695,460.06 | 93.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31,857,369.96 | 61,592,868.51 | 5 |
1-2年 | 476,300,333.22 | 38,104,026.66 | 8 |
2-3年 | 613,682,592.85 | 61,368,259.30 | 10 |
3-4年 | 288,978,493.98 | 57,795,698.78 | 20 |
4-5年 | 127,587,798.30 | 38,276,339.50 | 30 |
5年以上 | 5,262,129,812.36 | 2,631,064,906.21 | 50 |
合计 | 8,000,536,400.67 | 2,888,202,098.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849,782,317.67 | 160,214,599.27 | 1,100,886.06 | 1,528.14 | 3,008,897,559.02 | |
合计 | 2,849,782,317.67 | 160,214,599.27 | 1,100,886.06 | 1,528.14 | 3,008,897,559.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100,886.0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天津市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 | 5,021,593,812.71 | 0 | 5,021,593,812.71 | 61.77 | 2,510,796,906.36 |
国文(长春)国际医院有限公司 | 271,212,454.55 | 0 | 271,212,454.55 | 3.34 | 27,362,095.61 |
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15,761,445.00 | 0 | 215,761,445.00 | 2.65 | 15,387,608.49 |
长春卓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4,691,308.39 | 0 | 144,691,308.39 | 1.78 | 10,723,373.97 |
松原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2,589,508.08 | 0 | 132,589,508.08 | 1.63 | 24,912,756.10 |
合计 | 5,785,848,528.73 | 0 | 5,785,848,528.73 | 71.17 | 2,589,182,740.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与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详见附注“十四、6”。期末用于短期借款质押的应收账款为子公司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应收天津市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291,770.5718万元。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23,623,143.35 | 1,181,157.17 | 22,441,986.18 | 39,928,200.39 | 1,996,410.02 | 37,931,790.37 |
1-2年 | 12,091,659.26 | 967,332.74 | 11,124,326.52 | 2,206,378.99 | 176,510.32 | 2,029,868.67 |
2-3年 | 4,234,027.09 | 423,402.70 | 3,810,624.39 | |||
3-4年 | 553,374.21 | 110,674.84 | 442,699.37 | |||
合计 | 36,268,176.82 | 2,259,164.75 | 34,009,012.07 | 46,368,606.47 | 2,596,323.04 | 43,772,283.4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268,176.82 | 100 | 2,259,164.75 | 6.23 | 34,009,012.07 | 46,368,606.47 | 100 | 2,596,323.04 | 5.6 | 43,772,283.4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6,268,176.82 | 100 | 2,259,164.75 | 6.23 | 34,009,012.07 | 46,368,606.47 | 100 | 2,596,323.04 | 5.6 | 43,772,283.43 |
合计 | 36,268,176.82 | / | 2,259,164.75 | / | 34,009,012.07 | 46,368,606.47 | / | 2,596,323.04 | / | 43,772,283.4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619,358,724.96 | 93.93 | 2,361,563,626.56 | 79.11 |
1至2年 | 55,969,892.48 | 3.25 | 578,657,455.44 | 19.39 |
2至3年 | 25,432,252.67 | 1.47 | 14,032,579.85 | 0.47 |
3年以上 | 23,241,193.35 | 1.35 | 30,707,570.69 | 1.03 |
合计 | 1,724,002,063.46 | 100.00 | 2,984,961,232.54 | 100.00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上期减少42.24%,主要是由于部分预付款结算收回所致。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吉林鲁中同利窑炉技术有限公司 | 88,224,311.83 | 5.12 |
长春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81,081,000.00 | 4.70 |
大连利翔贸易有限公司 | 68,624,690.86 | 3.98 |
烟台市煜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4,191,217.67 | 3.72 |
七台河市嘉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9,811,611.53 | 3.47 |
合计 | 361,932,831.89 | 20.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预付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中与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详见附注“十四、6”。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033,137.81 | |
其他应收款 | 432,170,988.44 | 682,167,743.09 |
合计 | 436,204,126.25 | 682,167,743.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上期减少36.06%,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支付2020年度出让土地补偿款16,276.38万元所致。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齐齐哈尔鸿宜建材有限公司 | 2,143,199.42 | |
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 1,889,938.39 | |
合 计 | 4,033,137.81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4,711,116.89 | 266,238,394.16 |
1年以内小计 | 174,711,116.89 | 266,238,394.16 |
1至2年 | 38,912,400.85 | 94,412,837.13 |
2至3年 | 57,657,810.97 | 91,643,103.2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4,123,476.02 | 109,146,265.19 |
4至5年 | 76,790,849.05 | 93,640,077.86 |
5年以上 | 201,577,819.53 | 184,179,184.37 |
合计 | 603,773,473.31 | 839,259,861.9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项 | 125,698,618.02 | 488,723,453.19 |
垫付款项 | 122,346,611.78 | 68,364,710.53 |
保证金 | 114,115,869.58 | 110,734,701.88 |
备用金 | 11,779,999.38 | 5,224,563.49 |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 4,653,317.85 | 66,391,000.00 |
其他 | 225,179,056.70 | 99,821,432.89 |
合计 | 603,773,473.31 | 839,259,861.9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3,261,396.64 | 109,737,178.21 | 34,093,544.04 | 157,092,118.89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787,191.01 | -3,701,118.21 | 23,920,062.00 | 14,431,752.78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750.00 | 79,363.20 | 78,613.2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473,455.63 | 106,115,423.20 | 58,013,606.04 | 171,602,484.8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0,597,727.00 | 20,597,727.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4,093,544.04 | 3,322,335.00 | 37,415,879.0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2,998,574.85 | -9,488,309.22 | 78,613.20 | 113,588,878.83 | ||
其中:1.账龄组合 | 122,998,574.85 | -9,488,309.22 | 78,613.20 | 113,588,878.83 | ||
2.合并范围内往来 |
及保证金 | ||||||
合计 | 157,092,118.89 | 14,431,752.78 | 78,613.20 | 171,602,484.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吉林市丰满区财政局 | 43,807,120.00 | 7.26 | 土地拆迁款 | 5年以上 | 21,903,560.00 | |||
深圳市瑞宝正昇投资有限公司 | 39,437,556.01 | 6.53 | 借款 | 4-5年 | 11,831,266.80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31,704,060.00 | 5.25 | 保证金 | 1-4年 | ||||
吉林向润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4.97 | 往来款 | 2-3年 | 3,000,000.00 | |||
吉林省煜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25,879,558.33 | 4.29 | 代付款 | 3-5年 | 7,339,767.50 | |||
合计 | 170,828,294.34 | 28.30 | 44,074,594.3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与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详见附注“十四、6”。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645,111,738.73 | 14,981,766.21 | 630,129,972.52 | 857,733,975.20 | 1,083,196.31 | 856,650,778.89 |
周转材料 | 67,079,820.96 | 4,586,096.07 | 62,493,724.89 | 71,302,504.59 | 71,302,504.59 | |
在产品 | 124,183,530.44 | 11,101,091.43 | 113,082,439.01 | 226,518,051.56 | 9,792,712.61 | 216,725,338.95 |
库存商品 | 770,500,393.39 | 27,500,427.42 | 742,999,965.97 | 1,034,653,937.03 | 29,917,254.18 | 1,004,736,682.85 |
发出商品 | 9,510,193.79 | 9,510,193.79 | 5,724,197.68 | 5,724,197.68 | ||
开发成本 | 5,941,645,512.65 | 322,749,417.03 | 5,618,896,095.62 | 8,722,262,794.98 | 740,002,216.04 | 7,982,260,578.94 |
开发产品 | 3,043,611,736.94 | 794,564,768.77 | 2,249,046,968.17 | 2,057,995,678.02 | 179,126,292.47 | 1,878,869,385.55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350,569.67 | 350,569.67 | 143,479.67 | 143,479.67 | ||
合同履约成本 | 53,692,449.07 | 53,692,449.07 | 111,200,684.11 | 111,200,684.11 | ||
物料用品 | 43,030.36 | 43,030.36 | ||||
合计 | 10,655,685,945.64 | 1,175,483,566.93 | 9,480,202,378.71 | 13,087,578,333.20 | 959,921,671.61 | 12,127,656,661.59 |
其中房地产行业存货分类情况如下:
(1)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 开工 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投资总额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沈阳蒲岸芳华项目 | 2019.8 | 2025.12 | 3,576,582,600.00 | 768,143,486.86 | 710,267,802.91 |
蓬莱亚泰兰海公馆 | 2012.3 | 2024.12 | 63,335,734.14 | 28,257,152.11 | 28,257,152.11 |
南京亚泰梧桐世家 | 2012.9 | 20,866,865.79 | 20,866,865.79 | ||
长春亚泰山语湖二期 | 2026.8 | 2,184,970,000.00 | 458,888,464.54 | 1,892,331,895.39 | |
吉林亚泰凇山湖 | 2016.2 | 2023.12 | 953,290,000.00 | 8,731,393.16 | 5,953,641.35 |
体育文化中心项目 | 2017.5 | 2024.12 | 483,554,700.00 | 231,925,115.99 | 227,449,211.56 |
亚泰莲花山生态小镇 | 2020.3 | 2025.12 | 4,258,063,600.00 | 2,299,392,661.35 | 2,175,640,709.44 |
天津亚泰澜月中心项目 | 2017.3 | 2023.12 | 323,026,400.00 | 254,441,395.58 | |
天津亚泰雍阳府项目 | 2019.5 | 2025.12 | 2,967,100,000.00 | 844,667,176.07 | 2,158,641,809.53 |
南京兰语苑项目 | 2020.6 | 2025.9 | 746,600,000.00 | 560,794,321.62 | 530,461,536.25 |
蓬莱亚泰华府项目 | 2019.7 | 2025.6 | 2,697,783,906.38 | 691,765,375.48 | 690,568,255.05 |
五指山旅游景区商业项目 | 28,213,499.68 | 27,382,520.02 | |||
合计 | 5,941,645,512.65 | 8,722,262,794.98 |
(2)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年)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长春亚泰富苑 | 2006 | 4,344,838.12 | 4,344,838.12 | ||
长春亚泰梧桐公馆 | 2013 | 40,217,267.27 | 40,217,267.27 | ||
松原亚泰澜熙郡 | 2016 | 65,050,812.01 | 65,050,812.01 |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年)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南京亚泰山语湖花园 | 2016 | 35,361.36 | 35,361.36 | ||
南京亚泰梧桐世家 | 2017 | 20,347,778.99 | 6,171,745.34 | 14,176,033.65 | |
蓬莱亚泰兰海公馆 | 2016 | 34,853,347.03 | 25,933,612.62 | 8,919,734.41 | |
沈阳亚泰城 | 2020 | 208,610,089.14 | 70,621,264.13 | 137,988,825.01 | |
海南亚泰温泉海岸 一期 | 2016 | 29,402,349.69 | 18,227,442.74 | 11,174,906.95 | |
海南亚泰温泉海岸 二期 | 2018 | 102,374,905.93 | 102,374,905.93 | ||
天津亚泰津澜庭院 | 2017 | 152,427,079.83 | 124,879.25 | 152,551,959.08 | |
吉林亚泰凇山湖 | 2017 | 112,739,778.86 | 4,884,357.17 | 32,752,370.46 | 84,871,765.57 |
天津亚泰雍阳府 | 2023 | 1,607,998,817.41 | 366,527,413.87 | 1,241,471,403.54 | |
天津亚泰澜月中心 | 2023 | 303,981,830.42 | 303,981,830.42 | ||
长春亚泰山语湖 | 2018 | 143,234,783.46 | 75,639,611.73 | 67,595,171.73 | |
长春亚泰华府 | 2018 | 371,657,555.36 | 210,587,719.19 | 161,069,836.17 | |
亚泰IN拾光 | 2020 | 368,896,605.61 | 3,351,438.56 | 365,545,167.05 | |
沈阳蒲岸芳华项目 | 2021 | 403,803,125.36 | 354,634,099.54 | 406,799,656.10 | 351,637,568.80 |
合计 | 2,057,995,678.02 | 2,271,623,983.79 | 1,286,007,924.87 | 3,043,611,736.9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83,196.31 | 14,364,502.79 | 465,932.89 | 14,981,766.21 | ||
周转材料 | 4,586,096.07 | 4,586,096.07 | ||||
库存商品 | 29,917,254.18 | 23,860,606.72 | 26,277,433.48 | 27,500,427.42 | ||
在产品 | 9,792,712.61 | 11,101,091.43 | 9,792,712.61 | 11,101,091.43 | ||
开发成本 | 740,002,216.04 | 137,642,822.68 | 554,895,621.69 | 322,749,417.03 | ||
开发产品 | 179,126,292.47 | 277,713,577.02 | 554,895,621.69 | 217,170,722.41 | 794,564,768.77 | |
合计 | 959,921,671.61 | 469,268,696.71 | 554,895,621.69 | 253,706,801.39 | 554,895,621.69 | 1,175,483,566.9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金额占该项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 |
库存商品 | 由于库存时间较长和产成品市场售价等原因造成账面成本高于产成品可变 | 出售 | 3.41 |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 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金额占该项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 |
性净值 | |||
开发产品 | 市场售价等原因造成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 出售 | 7.14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存货项目名称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 | |
本期转入开发产品金额 | 其他 减少 | |||||
沈阳蒲岸芳华项目 | 118,403,013.79 | 12,945,147.69 | 41,045,937.38 | 90,302,224.10 | 6.96 | |
蓬莱亚泰兰海公馆项目 | 5,112,293.19 | 5,112,293.19 | -- | |||
南京亚泰梧桐世家项目 | 2,876,828.80 | 2,876,828.80 | -- | |||
长春亚泰山语湖二期 | 13,935,979.11 | 13,935,979.11 | -- | |||
吉林亚泰凇山湖项目 | 2,483,053.61 | 2,483,053.61 | -- | |||
亚泰莲花山生态小镇 | 126,915,467.55 | 73,408,018.62 | 200,323,486.17 | 7.20 | ||
天津亚泰雍阳府项目 | 508,277,640.60 | 114,092,155.92 | 407,981,735.05 | 214,388,061.47 | 5.60 | |
蓬莱亚泰华府项目 | 20,754,723.66 | 20,754,723.66 | -- | |||
合计 | 798,759,000.31 | 200,445,322.23 | 449,027,672.43 | 550,176,650.11 |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用于抵押的存货余额为14,712.96万元。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蓬莱沙河西片区土地一级整理项目支出※1 | 159,503,453.39 | 159,503,453.38 |
莲花山土地整理项目支出※2 | 876,510,475.10 | 1,141,850,475.10 |
天津泉洲水城项目土地一级整理项目支出※3 | 1,522,862,610.56 | 2,046,767,990.29 |
清欠房产 | 83,442,757.20 | 122,980,751.99 |
待抵扣、留抵进项税 | 244,195,474.86 | 258,463,407.88 |
预缴税金 | 204,692,375.40 | 183,073,757.21 |
合同取得成本 | 9,661,164.98 | 7,759,500.64 |
单位住房维修基金 | 732,742.60 | 705,458.37 |
合计 | 3,101,601,054.09 | 3,921,104,794.86 |
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之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蓬莱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蓬莱市沙河西片区土地整理项目合作协议书》而发生的蓬莱市沙河西片区土地整理项目成本余额。※2.根据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签订的《亚泰莲花山国际生态旅游度假项目开发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一)》发生的土地整理成本余额,本期收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返还土地整理成本26,534.00万元。
※3.根据公司之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签订的《天津市武清区黄庄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而发生的天津泉洲水城项目土地整理成本余额。根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24]第021号评估报告,子公司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组(包括商誉账面价值及其他流动资产已开发待出让土地)共减值147,783.93万元,本期其他流动资产已开发待出让土地减值52,390.54万元。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61,098,161.62 | 182,982,220.87 | 10,019,348.25 | -18,655,800.06 | -54,232,045.30 | 3,681,211,885.38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21,448,550.58 | 205,949,559.18 | 161,604.25 | 240,018.95 | -72,116,874.40 | 5,855,682,858.56 | ||||||
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5,311,803.03 | -55,404.24 | 5,256,398.79 | |||||||||
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28,463,512.12 | -3,539,189.91 | 24,924,322.21 | |||||||||
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834,979.36 | 179.67 | 5,835,159.03 |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 50,507,213.58 | -872,693.31 | -5,939,938.39 | 43,694,581.88 | ||||||||
海林亚泰三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47,760,896.65 | 362,248.04 | 48,123,144.69 | |||||||||
黑龙江北疆集团克山县永鑫水泥有限公司 | 51,092,288.16 | -2,240,792.64 | -1,118,356.93 | 47,733,138.59 | ||||||||
齐齐哈尔鸿谊建材有限公司 | 38,408,996.96 | -2,447,561.09 | -2,143,199.42 | 33,818,236.45 | ||||||||
辽宁云鼎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712,046.81 | -364,743.90 | 7,347,302.91 | |||||||||
铁岭县新岗采石有限公司 | 1,112,059.33 | -31,673.48 | 1,080,385.85 | |||||||||
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 17,842,252.87 | -2,856,045.95 | 14,986,206.92 | |||||||||
大庆聚谊建材有限公司 | 47,180,800.75 | -2,235,724.50 | 44,945,076.25 | |||||||||
北京东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8,457.95 | 98,457.95 | ||||||||||
长春市轨 | 130,880,4 | 160,627,210.32 |
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37.85 | 29,746,772.47 |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47,341,288.32 | -52,753,189.25 | 38,019,597.37 | 232,607,696.44 | |||||||
吉林亚泰净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80,000.00 | 980,000.00 | |||||||||
长春晟泰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 598,691.16 | -45,687.64 | 553,003.52 | ||||||||
小计 | 9,983,672,437.10 | 351,598,274.32 | 10,180,952.50 | 19,603,816.26 | -135,550,414.44 | 10,229,505,065.74 | |||||
合计 | 9,983,672,437.10 | 351,598,274.32 | 10,180,952.50 | 19,603,816.26 | -135,550,414.44 | 10,229,505,065.74 |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共计72,116.87万股,其中已办理股权质押35,519.00万股。具体明细如下:
出质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股份性质 | 质权人名称 | 质押日期 | 解押日期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719.00 | 无限售流通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2022/6/23 | 至办理解押手续日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800.00 | 无限售流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 | 2019/4/22 | 至办理解押手续日 |
合计 | 35,519.00 |
2.2019年4月19日公司之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1400万股为公司债务提供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最高限额为26亿元,期限为2019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7日。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69,589,764.32 | 18,817,199.75 | 588,406,964.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423,782.25 | 27,423,782.25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7,423,782.25 | 27,423,782.2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66,177.59 | 4,566,177.59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566,177.59 | 4,566,177.59 | ||
4.期末余额 | 592,447,368.98 | 18,817,199.75 | 611,264,568.7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210,136.69 | 3,904,233.03 | 30,114,369.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814,318.95 | 395,758.96 | 18,210,077.91 | |
(1)计提或摊销 | 15,177,594.35 | 395,758.96 | 15,573,353.31 | |
(2)其他 | 2,636,724.60 | 2,636,724.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2,194.13 | 402,194.13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02,194.13 | 402,194.13 | ||
4.期末余额 | 43,622,261.51 | 4,299,991.99 | 47,922,253.5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8,825,107.47 | 14,517,207.76 | 563,342,315.2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3,379,627.63 | 14,912,966.72 | 558,292,594.3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350,842,301.22 | 9,907,876,370.8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350,842,301.22 | 9,907,876,370.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非生产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513,442,115.99 | 6,566,995,433.53 | 408,832,640.65 | 260,804,008.37 | 19,750,074,198.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388,421.43 | 20,476,950.18 | 1,832,858.22 | 3,551,899.24 | 111,250,129.07 |
(1)购置 | 13,151,182.56 | 17,248,321.54 | 1,112,504.24 | 3,551,899.24 | 35,063,907.58 |
(2)在建工程转入 | 66,802,176.45 | 3,228,628.64 | 720,353.98 | 70,751,159.0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其他增加 | 5,435,062.42 | 5,435,062.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575,609.55 | 37,325,522.24 | 5,090,648.61 | 1,083,632.16 | 73,075,412.56 |
(1)处置或报废 | 6,496,665.42 | 37,325,522.24 | 5,090,648.61 | 1,083,632.16 | 49,996,468.43 |
其他减少 | 23,078,944.13 | 23,078,944.13 | |||
4.期末余额 | 12,569,254,927.87 | 6,550,146,861.47 | 405,574,850.26 | 263,272,275.45 | 19,788,248,915.0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503,822,112.52 | 4,723,978,090.26 | 318,648,232.69 | 203,603,042.07 | 9,750,051,477.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3,924,629.33 | 268,276,426.99 | 11,605,122.86 | 13,918,063.46 | 647,724,242.64 |
(1)计提 | 353,522,435.20 | 268,276,426.99 | 11,605,122.86 | 13,918,063.46 | 647,322,048.51 |
合并增加 | |||||
其他增加 | 402,194.13 | 402,194.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148,958.54 | 36,962,391.72 | 4,425,224.10 | 884,187.62 | 49,420,761.98 |
(1)处置或报废 | 4,512,233.94 | 36,962,391.72 | 4,425,224.10 | 884,187.62 | 46,784,037.38 |
其他减少 | 2,636,724.60 | 2,636,724.60 | |||
4.期末余额 | 4,850,597,783.31 | 4,955,292,125.53 | 325,828,131.45 | 216,636,917.91 | 10,348,354,958.2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4,210,405.91 | 6,437,616.33 | 701,314.34 | 797,013.62 | 92,146,350.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合并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94,694.57 | 3,094,694.57 | |||
(1)处置或报废 | 3,094,694.57 | 3,094,694.57 | |||
4.期末余额 | 81,115,711.34 | 6,437,616.33 | 701,314.34 | 797,013.62 | 89,051,655.6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637,541,433.22 | 1,588,417,119.61 | 79,045,404.47 | 45,838,343.92 | 9,350,842,301.22 |
2.期初账面价值 | 7,925,409,597.56 | 1,836,579,726.94 | 89,483,093.62 | 56,403,952.68 | 9,907,876,370.8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其他减少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将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期末用于抵押或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51,931.52万元。期末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3,687.83万元。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2,418.92 万元。期末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61,396.14万元。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1,491,595.53 | 108,130,530.26 |
工程物资 | 10,015.77 | 10,015.77 |
合计 | 181,501,611.30 | 108,140,546.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上期增加67.84%,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亚泰集团铁岭石料有限公司开发铁岭岩棉用玄武岩矿项目及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亚龙湾亚泰酒店项目发生额增加所致。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鼎鹿粉尘及噪声治理技改项目 | 16,588,384.69 | 16,588,384.69 | 16,588,384.69 | 16,588,384.69 | ||
富山水泥矿山工程项目 | 9,996,151.98 | 9,996,151.98 | 9,656,075.07 | 9,656,075.07 | ||
铁岭岩棉用玄武岩矿 | 66,719,300.00 | 66,719,300.00 | ||||
亚龙湾酒店工程项目 | 68,263,488.63 | 68,263,488.63 | 47,047,832.47 | 47,047,832.47 | ||
环境治理道路改造 | 5,822,802.19 | 5,822,802.19 | ||||
3线、6线石灰石取料机料耙系统改造 | 3,108,451.65 | 3,108,451.65 | ||||
绿色矿山工程 | 4,781,815.81 | 4,781,815.81 | 6,849,067.38 | 6,849,067.38 | ||
南山矿区(高压线迁移)扩采项目 | 3,751,112.80 | 3,751,112.80 | 2,035,516.40 | 2,035,516.40 | ||
其他零星项目 | 11,391,341.62 | 11,391,341.62 | 17,022,400.41 | 17,022,400.41 | ||
合计 | 181,491,595.53 | 181,491,595.53 | 108,130,530.26 | 108,130,530.2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亚龙湾酒店工程项目 | 336,427,300.00 | 47,047,832.47 | 21,471,840.16 | 256,184.00 | 68,263,488.63 | 64% | 59% | 5,426,202.82 | 1,626,051.79 | 4.59% | 借款及自筹 | |
鼎鹿粉尘及噪声治理技改项目 | 104,582,700.00 | 16,588,384.69 | 16,588,384.69 | 22% | 22% | 自筹 | ||||||
富山水泥矿山工程项目 | 268,384,000.00 | 9,656,075.07 | 340,076.91 | 9,996,151.98 | 25% | 25% | 自筹 | |||||
绿色矿山工程 | 35,569,400.00 | 6,849,067.38 | 11,181,578.75 | 9,233,927.73 | 4,014,902.59 | 4,781,815.81 | 57% | 85% | 自筹 | |||
南山矿区(高压线迁移)扩采项目 | 10,116,000.00 | 2,035,516.40 | 1,715,596.40 | 3,751,112.80 | 37% | 自筹 | ||||||
煤矿掘进工程项目 | 50,451,542.25 | 50,451,542.25 | 100% | 100% | 自筹 | |||||||
铁岭岩棉用玄武岩矿 | 66,719,300.00 | 66,719,300.00 | 自筹 | |||||||||
合计 | 82,176,876.01 | 151,879,934.47 | 59,685,469.98 | 4,271,086.59 | 170,100,253.91 | 5,426,202.82 | 1,626,051.79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其他减少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将工程支出符合矿山恢复治理方案部分冲减预计负债所致。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采矿权 | 运输设备 | 铁路专用线 | 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93,586,275.03 | 7,799,955.54 | 18,386,663.86 | 1,552,788.51 | 52,841,084.55 | 1,174,166,767.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0,931,495.74 | 2,768.26 | 3,192,733.74 | 134,126,997.74 | ||
新增租赁 | 130,931,495.74 | 2,768.26 | 3,192,733.74 | 134,126,997.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7,185,209.17 | 1,552,788.51 | 238,737,997.68 | |||
处置 | 237,185,209.17 | 1,552,788.51 | 238,737,997.68 | |||
4.期末余额 | 987,332,561.60 | 7,799,955.54 | 18,389,432.12 | 56,033,818.29 | 1,069,555,767.55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9,488,898.01 | 678,257.04 | 12,430,570.00 | 1,255,036.80 | 8,288,841.44 | 362,141,603.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642,470.10 | 339,128.52 | 5,958,862.12 | 297,751.73 | 4,380,596.55 | 191,618,809.02 |
(1)计提 | 180,642,470.10 | 339,128.52 | 5,958,862.12 | 297,751.73 | 4,380,596.55 | 191,618,809.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545,423.82 | 1,552,788.53 | 84,098,212.35 | |||
(1)处置 | 82,545,423.82 | 1,552,788.53 | 84,098,212.35 | |||
4.期末余额 | 437,585,944.29 | 1,017,385.56 | 18,389,432.12 | 12,669,437.99 | 469,662,199.9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0,595,800.00 | 33,610,557.35 | 84,206,357.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0,595,800.00 | 33,610,557.35 | 84,206,357.3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9,150,817.31 | 6,782,569.98 | 9,753,822.95 | 515,687,210.2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03,501,577.02 | 7,121,698.50 | 5,956,093.86 | 297,751.71 | 10,941,685.76 | 727,818,806.8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电脑软件 | 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 | 煤炭采矿权 | 房屋使用权 | 石灰石矿山采矿权 | 大线路 | 景区使用权 | 磐石乙丙66千伏供电线--输变电线路 | 探矿权 | 市政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26,008,724.71 | 65,926,788.44 | 292,477,014.76 | 93,118,492.29 | 15,800.00 | 188,236,750.00 | 5,145,162.33 | 802,503,175.83 | 12,426,855.05 | 51,859,667.82 | 13,267,800.00 | 5,718,250.84 | 33,323,202.14 | 3,690,027,684.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0,000.00 | 4,196,659.34 | 25,931,436.28 | 53,779,059.40 | 84,197,155.02 | |||||||||
(1)购置 | 290,000.00 | 105,708.00 | 25,931,436.28 | 53,779,059.40 | 80,106,203.68 | |||||||||
(2)内部研发 | 4,090,951.34 | 4,090,951.3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 | 813,869.18 | 152,802.29 | 966,671.47 |
少金额 | ||||||||||||||
(1)本期转出 | 775,369.18 | 775,369.18 | ||||||||||||
其他减少 | 38,500.00 | 152,802.29 | 191,302.29 | |||||||||||
4.期末余额 | 2,126,008,724.71 | 66,216,788.44 | 296,673,674.10 | 118,236,059.39 | 15,800.00 | 188,236,750.00 | 5,145,162.33 | 856,129,432.94 | 12,426,855.05 | 51,859,667.82 | 13,267,800.00 | 5,718,250.84 | 33,323,202.14 | 3,773,258,167.7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82,625,528.68 | 41,548,406.68 | 194,357,998.38 | 45,346,146.11 | 15,800.00 | 76,649,968.22 | 2,687,368.11 | 323,349,952.59 | 12,426,855.05 | 8,854,089.52 | 13,267,800.00 | 1,301,129,913.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136,413.94 | 5,875,168.84 | 26,185,035.42 | 7,583,605.24 | 3,306,889.78 | 110,844.79 | 26,915,137.38 | 1,264,869.93 | 14,779.35 | 119,392,744.67 | ||||
(1)计提 | 48,136,413.94 | 5,875,168.84 | 26,185,035.42 | 7,583,605.24 | 3,306,889.78 | 110,844.79 | 26,915,137.38 | 1,264,869.93 | 14,779.35 | 119,392,744.6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5,865.93 | 315,865.93 | ||||||||||||
(1)本期转出 | 277,365.93 | 277,365.93 | ||||||||||||
其(2)其他减少 | 38,500.00 | 38,500.00 | ||||||||||||
4.期末 | 630,761,942.62 | 47,423,575.52 | 220,543,033.80 | 52,613,885.42 | 15,800.00 | 79,956,858.00 | 2,798,212.90 | 350,265,089.97 | 12,426,855.05 | 10,118,959.45 | 13,267,800.00 | 14,779.35 | 1,420,206,792.08 |
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477,800.00 | 20,477,80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477,800.00 | 20,477,80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95,246,782.09 | 18,793,212.92 | 76,130,640.30 | 65,622,173.97 | 108,279,892.00 | 2,346,949.43 | 485,386,542.97 | 41,740,708.37 | 5,703,471.49 | 33,323,202.14 | 2,332,573,575.6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43,383,196.03 | 24,378,381.76 | 98,119,016.38 | 47,772,346.18 | 111,586,781.78 | 2,457,794.22 | 458,675,423.24 | 43,005,578.30 | 5,718,250.84 | 33,323,202.14 | 2,368,419,970.8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6,461.54万元。公司期末无形资产中有账面净值为72.31万元的资产使用权证尚未变更。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505,964.95 | 4,505,964.95 | ||||
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 | 9,973,623.22 | 9,973,623.22 |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 37,866,963.25 | 37,866,963.25 | ||||
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10,644,587.09 | 10,644,587.09 | ||||
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 194,319,860.74 | 194,319,860.74 |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343,671,113.58 | 343,671,113.58 | ||||
亚泰集团沈阳现代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56,612,107.36 | 56,612,107.36 |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05,853.59 | 3,605,853.59 | ||||
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161,604.25 | 18,161,604.25 | ||||
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 12,765,975.53 | 12,765,975.53 | ||||
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443,406.29 | 22,443,406.29 | ||||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 553,281,640.68 | 553,281,640.68 | ||||
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80,411.17 | 780,411.17 | ||||
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 | 221,684,560.02 | 221,684,560.02 | ||||
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147,167,509.93 | 147,167,509.93 | ||||
亚泰集团沈阳矿业有限公司 | 727,901.16 | 727,901.16 | ||||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 22,653,530.02 | 22,653,530.02 | ||||
亚泰(大连)预制建筑制品有限公司 | 203,637.76 | 203,637.76 | ||||
北京亚泰永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5,228,255.76 | 5,228,255.76 | ||||
吉林亚泰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7,863,359.09 | 7,863,359.09 |
吉林亚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5,764,725.00 | 5,764,725.00 | ||||
合计 | 1,679,926,590.44 | 1,679,926,590.44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1 | 9,973,623.22 | 9,973,623.22 |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2 | 18,249,959.50 | 18,249,959.50 | ||
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3 | 63,281,578.22 | 63,281,578.22 |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4 | 36,219,355.57 | 36,219,355.57 | ||
亚泰集团沈阳现代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56,612,107.36 | 56,612,107.36 |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05,853.59 | 3,605,853.59 | ||
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161,604.25 | 18,161,604.25 | ||
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443,406.29 | 22,443,406.29 | ||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5 | 175,308,441.65 | 377,973,199.03 | 553,281,640.68 | |
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80,411.17 | 780,411.17 | ||
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6 | 162,073,463.83 | 59,611,096.19 | 221,684,560.02 | |
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7 | 31,377,561.95 | 31,377,561.95 | ||
亚泰集团沈阳矿业有限公司 | 727,901.16 | 727,901.16 | ||
亚泰(大连)预制建筑制品有限公司 | 203,637.76 | 203,637.76 | ||
吉林亚泰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7,863,359.09 | 7,863,359.09 | ||
合计 | 447,780,186.15 | 596,686,373.68 | 1,044,466,559.83 |
※1.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资产组(包括商誉账面价值及经营性长期资产),根据中科华评报字[2024]第010号评估报告,资产组共减值998.05万元,其中商誉减值997.36万元,本期商誉减值997.36万元。
※2.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资产组(包括商誉账面价值及经营性长期资产),根据中科华评报字[2024]第011号评估报告,资产组共减值1,825.00万元,其中商誉减值1,825.00万元,本期商誉减值1,825.00万元。
※3.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资产组(包括商誉账面价值及经营性长期资产),根据中科华评报字[2024]第013号评估报告,资产组共减值6,328.16万元,其中商誉减值6,328.16万元,本期商誉减值6,328.16万元。※4.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子公司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资产组(包括商誉账面价值及经营性长期资产),根据中科华评报字[2024]第014号评估报告,资产组共减值3,621.94万元,其中商誉减值3,621.94万元,本期商誉减值3,621.94万元。
※5.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子公司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组(包括商誉账面价值及其他流动资产已开发待出让土地),根据中科华评报字[2024]第021号评估报告,资产组共减值147,783.92万元,其中商誉减值55,328.16万元,本期商誉减值37,797.32万元。
※6.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资产组(包括商誉账面价值及经营性长期资产),根据中科华评报字[2024]第016号评估报告,资产组共减值27,892.40万元,其中商誉减值22,168.46万元,本期商誉减值5,961.11万元。
※7.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子公司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组(包括商誉账面价值及经营性长期资产),根据中科华评报字[2024]第017号评估报告,资产组共减值3,137.76万元,其中商誉减值3,137.76万元,本期商誉减值3,137.76万元。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经营性长期资产和商誉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 是 |
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经营性长期资产和商誉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 是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经营性长期资产和商誉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 是 |
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经营性长期资产和商誉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 是 |
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经营性长期资产和商誉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 是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经营性长期资产和商誉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 是 |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其他流动资产和商誉 | 该资产组主要由土地一级整理业务形成,其产生的现金流量独立且唯一,企业内不存在其他可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 是 |
经营业务 | |||
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经营性长期资产和商誉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 是 |
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经营性长期资产和商誉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 是 |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经营性长期资产和商誉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 是 |
北京亚泰永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经营性长期资产和商誉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 是 |
吉林亚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组 | 于评估基准日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包括经营性长期资产和商誉 |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 | 221,865,765.87 | 402,377,900.00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1%营业利润率:0.26%-0.29% |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稳定期无增长率; 稳定期利润率:0.27% 折现率:9.24% | ①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0%、利润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
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资产组 | 94,651,739.94 | 84,671,200.00 | 9,980,539.94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10%-20%营业利润率:-5.46%-21.57% |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稳定期无增长率; 稳定期利润率:20% 折现率:14.59% | ①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0%、利润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资产组 | 1,361,633,859.50 | 1,343,383,900.00 | 18,249,959.50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12.92%-18.26%营业利润率:-6.73%-10.75% |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稳定期无增长率; 稳定期利润率:10.75% 折现率:12.44% | ①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0%、利润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 | 315,606,471.18 | 333,120,200.00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1.76%-7.08%营业利 |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 | 稳定期无增长率; 稳定期利润 | ①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0%、利润率与预测期最 |
有限公司资产组 | 润率:-1.62%-7.71% | 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率:7.71% 折现率:10.75% | 后一年一致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
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资产组 | 448,067,078.22 | 384,785,500.00 | 63,281,578.22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2.21%-6.47%营业利润率:-16.16%-3.82% |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稳定期无增长率; 稳定期利润率:3.82% 折现率:9.29% | ①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0%、利润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资产组 | 722,629,355.57 | 686,410,000.00 | 36,219,355.57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14.12%-21.89%营业利润率:6.68%-11.38% |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稳定期无增长率; 稳定期利润率:11.38% 折现率:14.20% | ①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0%、利润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组 | 3,000,701,900.00 | 1,522,862,600.00 | 1,477,839,300.00 | 5 | 预测期平均营业利润率:-456% | 根据公司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及当地土地出让市场实际情况 | 无稳定期; 折现率:13.07% | 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资产组 | 570,825,285.62 | 496,043,400.00 | 74,781,885.62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10.00%营业利润率:-4.70%-5.10% |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稳定期无增长率; 稳定期利润率:5.10% 折现率:9.16% | ①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0%、利润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组 | 612,399,852.44 | 573,177,900.00 | 39,221,952.44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13.69%-20.46%营业利润率:-14.80%-20.08% |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稳定期无增长率; 稳定期利润率:20.08% 折现率:14.20% | ①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0%、利润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资产组 | 57,127,617.81 | 64,138,000.00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2%营业利润率:-13.08%-6.24% |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稳定期无增长率; 稳定期利润率:6.24% 折现率:11.15% | ①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0%、利润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
北京亚泰永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 | 45,360,668.21 | 94,459,200.00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5%-8%营业利润率:-2.56%-5.55% |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稳定期无增长率; 稳定期利润率:5.55% 折现率:13.95% | ①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0%、利润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
吉林亚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组 | 5,764,725.00 | 48,803,100.00 | 5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6.25%-17.29%营业利润率:11.63% |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稳定期无增长率; 稳定期利润率:11.63% 折现率:12.67% | ①稳定期收入增长率 0%、利润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②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 | |
合 计 | 7,456,634,319.36 | 6,034,232,900.00 | 1,719,574,571.29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210,883,094.84 | 1,891,530.69 | 26,615,095.17 | 186,159,530.36 | |
维修改造费费 | 23,263,523.91 | 3,518,760.02 | 9,091,733.71 | 17,690,550.22 | |
矿山剥离费 | 117,639,183.22 | 8,591,931.45 | 109,047,251.77 | ||
土地动迁费 | 2,616,825.48 | 75,120.00 | 2,541,705.48 | ||
林地补偿款 | 21,294,606.59 | 1,224,325.84 | 20,070,280.75 | ||
石灰石矿山勘探费 | 10,784,648.29 | 968,795.87 | 9,815,852.42 | ||
租赁手续费 | 6,783,333.44 | 4,753,439.96 | 2,029,893.48 | ||
石灰石矿切边项目 | 23,867,966.74 | 2,651,996.28 | 21,215,970.46 | ||
其他零星项目 | 1,360,139.23 | 2,321,792.05 | 1,275,041.88 | 2,406,889.40 | |
合计 | 418,493,321.74 | 7,732,082.76 | 55,247,480.16 | 370,977,924.34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9,815,847.73 | 43,817,643.41 | 239,315,639.20 | 48,102,606.4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27,854,159.62 | 56,962,233.66 | 340,673,597.92 | 85,168,399.48 |
可抵扣亏损 | 971,356,283.51 | 152,565,601.11 | 640,704,563.07 | 107,584,381.17 |
递延收益 | 17,326,894.93 | 3,099,034.22 | 38,392,534.20 | 7,704,819.26 |
预计弃置费用 | 286,696,538.39 | 45,384,793.24 | 284,718,397.21 | 46,744,552.25 |
租赁负债 | 605,862,177.05 | 149,221,759.25 | 810,366,524.98 | 199,843,460.97 |
合 计 | 2,338,911,901.23 | 451,051,064.89 | 2,354,171,256.58 | 495,148,219.5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9,188,395.68 | 7,297,098.92 | 29,355,633.12 | 7,338,908.28 |
使用权资产 | 509,479,813.35 | 125,341,017.64 | 718,601,205.53 | 176,892,529.77 |
预计弃置费用 | 101,232,920.64 | 16,455,942.26 | 108,912,046.07 | 18,258,790.11 |
合 计 | 639,901,129.67 | 149,094,058.82 | 856,868,884.72 | 202,490,228.1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4,606,552.49 | 309,254,104.99 | 246,588,013.24 | 299,996,899.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1,796,959.90 | 7,297,098.92 | 195,151,319.88 | 7,338,908.2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982,560,620.72 | 4,374,967,485.71 |
可抵扣亏损 | 9,964,217,624.63 | 7,768,526,716.52 |
合计 | 15,946,778,245.35 | 12,143,494,202.2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1,246,177,909.68 | ||
2024 | 1,203,772,667.68 | 1,240,888,005.32 | |
2025 | 1,391,081,221.61 | 1,428,431,442.79 | |
2026 | 1,616,164,537.51 | 1,671,350,010.11 | |
2027 | 2,484,293,418.37 | 2,181,679,348.62 | |
2028 | 3,268,905,779.46 | ||
合 计 | 9,964,217,624.63 | 7,768,526,716.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 |
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 | 34,323,993.63 | 34,323,993.63 | 33,831,235.17 | 33,831,235.17 | ||
合计 | 34,323,993.63 | 34,323,993.63 | 33,831,235.17 | 33,831,235.17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814,940,000.00 | 4,011,540,000.00 |
抵押借款 | 4,476,293,913.56 | 3,096,249,900.00 |
保证借款 | 5,865,800,000.00 | 6,671,720,859.16 |
信用借款 | 6,780,000,000.00 | 7,397,000,000.00 |
票据贴现借款 | 1,410,316,193.48 | 4,540,799,999.00 |
应计短期借款利息 | 245,217,352.01 | 48,935,707.06 |
合计 | 23,592,567,459.05 | 25,766,246,465.22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持有的股权用于长、短期借款质押情况
出质人 | 质押内容 | 借款日期 | 到期日期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60,000万股股权 | 2023/8/25 | 2024/8/29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2,000万股股权 | 2023/8/3 | 2024/7/27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65,000万股股权 | 2023/6/13 | 2024/3/30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45,000万股股权 | 2023/6/16 | 2024/3/30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5,000万股股权 | 2023/8/21 | 2024/2/26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58,000万股股权 | 2023/8/9 | 2024/5/30 |
出质人 | 质押内容 | 借款日期 | 到期日期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56,000万股股权 | 2023/8/11 | 2024/5/30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85万股股权 | 2023/9/21 | 2024/8/31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37.50万股股权 | 2023/9/21 | 2024/10/20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11,600万股股权 | 2021/11/22 | 2024/11/21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102.12万股股权 | 2023/3/20 | 2026/3/19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87万股股权 | 2023/6/27 | 2024/6/18 |
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的吉林亚泰大健康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000万股股权 | 2023/8/11 | 2024/5/30 |
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的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45,401.58万股股权 | 2023/3/29 | 2024/5/15 |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的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8,040万股股权 | 2023/8/11 | 2024/5/30 |
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的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1,800万股股权 | 2023/12/21 | 2025/12/19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的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股股权 | 2023/8/11 | 2024/5/30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39,032万股股权 | 2023/3/29 | 2024/5/15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持有的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1,200万股股权 | 2023/8/11 | 2024/5/30 |
2.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逾期期后偿还或展期的短期借款情况
序号 | 贷款单位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万元) | 利率 | 展期后到 期日 | 还款日期 |
1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3/5/10 | 2023/10/7 | 38,000.00 | 8% | 2024/3/30 | 2024/3/29 |
2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3/8/11 | 2023/10/11 | 20,000.00 | 8% | 2024/5/30 | 未到期 |
3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3/8/9 | 2023/11/8 | 26,000.00 | 8% | 2024/5/30 | 未到期 |
4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3/8/11 | 2023/11/9 | 25,000.00 | 8% | 2024/5/30 | 未到期 |
5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3/6/13 | 2023/11/11 | 100,000.00 | 8% | 2024/3/30 | 2024/3/29 |
6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3/6/16 | 2023/11/14 | 20,000.00 | 8% | 2024/3/30 | 2024/3/29 |
7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3/6/15 | 2023/11/12 | 50,000.00 | 8% | 2024/3/30 | 2024/3/29 |
8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3/6/15 | 2023/11/13 | 50,000.00 | 8% | 2024/3/30 | 2024/3/29 |
序号 | 贷款单位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万元) | 利率 | 展期后到 期日 | 还款日期 |
合计 | —— | —— | 329,000.00 | —— | —— | —— |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8,707,885.60 | |
合计 | 18,707,885.6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863,526,599.69 | 3,962,979,968.29 |
1-2年 | 528,774,678.43 | 687,504,330.65 |
2-3年 | 243,306,834.41 | 244,770,076.61 |
3年以上 | 460,775,897.24 | 350,905,777.03 |
合计 | 4,096,384,009.77 | 5,246,160,152.5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吉林省华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2,627,864.83 | 尚未结算 |
灯塔市东方白云灰有限公司 | 20,647,943.56 | 尚未结算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7,565,002.00 | 尚未结算 |
长春建工集团吉泓建筑有限公司 | 16,073,829.00 | 尚未结算 |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308,197.05 | 尚未结算 |
合计 | 92,222,836.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与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详见附注“十四、6”。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07,315,915.47 | 64,269,118.52 |
1-2年 | 50,513,321.01 | 331,717.64 |
2-3年 | 293,933.86 | 2,251,963.54 |
3年以上 | 4,183,091.92 | 2,033,844.45 |
合计 | 162,306,262.26 | 68,886,644.1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期增加135.61%,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本期收取8,400万元转让股权价款所致,详见附注“十八、7、
(2)4”所述。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48,730,438.35 | 945,911,225.04 |
1-2年 | 283,183,041.32 | 196,938,446.16 |
2-3年 | 91,275,945.90 | 110,195,678.72 |
3年以上 | 45,517,261.27 | 49,173,093.24 |
合计 | 1,268,706,686.84 | 1,302,218,443.1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中与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详见附注“十四、6”。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32,834,352.02 | 1,266,497,834.12 | 1,190,375,972.76 | 308,956,213.3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6,089,264.97 | 197,649,505.32 | 158,414,086.94 | 95,324,683.35 |
三、辞退福利 | 122,080.00 | 122,080.00 | ||
合计 | 288,923,616.99 | 1,464,269,419.44 | 1,348,912,139.70 | 404,280,896.7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2,860,184.24 | 971,878,216.32 | 944,654,456.33 | 130,083,944.23 |
二、职工福利费 | 755,289.22 | 24,037,630.72 | 24,052,114.68 | 740,805.26 |
三、社会保险费 | 2,785,586.11 | 105,558,334.17 | 103,218,564.10 | 5,125,356.1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37,439.65 | 91,152,499.20 | 89,641,137.57 | 3,248,801.28 |
工伤保险费 | 628,538.90 | 12,236,865.10 | 11,644,410.15 | 1,220,993.85 |
生育保险费 | 287,749.09 | 1,144,365.85 | 927,039.25 | 505,075.69 |
补充保险 | 131,858.47 | 1,024,604.02 | 1,005,977.13 | 150,485.36 |
四、住房公积金 | 39,373,755.80 | 132,632,225.40 | 99,276,346.30 | 72,729,634.9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7,059,536.65 | 32,356,927.51 | 19,139,991.35 | 100,276,472.8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34,500.00 | 34,500.00 | ||
合计 | 232,834,352.02 | 1,266,497,834.12 | 1,190,375,972.76 | 308,956,213.3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4,103,354.75 | 188,409,024.73 | 150,056,172.85 | 92,456,206.63 |
2、失业保险费 | 1,816,384.52 | 7,329,009.59 | 6,437,609.09 | 2,707,785.02 |
3、企业年金缴费 | 169,525.70 | 1,911,471.00 | 1,920,305.00 | 160,691.70 |
合计 | 56,089,264.97 | 197,649,505.32 | 158,414,086.94 | 95,324,683.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65,682,245.19 | 384,903,220.04 |
消费税 | 171,188.64 | 324,515.33 |
资源税 | 2,698,760.19 | 8,309,367.91 |
城建税 | 22,649,648.64 | 27,086,394.83 |
土地增值税 | 64,815,177.08 | 74,945,363.39 |
土地使用税 | 9,253,251.50 | 8,785,002.50 |
房产税 | 12,537,353.13 | 9,990,905.74 |
企业所得税 | 1,118,364,864.25 | 1,123,133,613.88 |
个人所得税 | 1,525,629.23 | 2,191,720.10 |
印花税 | 2,704,711.03 | 4,674,993.57 |
教育费附加 | 9,809,482.13 | 11,661,461.2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828,378.41 | 7,941,482.38 |
防洪基金 | 193,132.33 | 2,924,439.39 |
价调基金 | 86,683.13 | 89,505.73 |
水利基金 | 3,807,863.52 | 2,256,386.07 |
环境保护税 | 4,230,492.96 | 3,578,731.91 |
车船使用税 | 2,400.00 | 8,515.31 |
其他税费 | 2,035,973.05 | 890,976.49 |
合计 | 1,627,397,234.41 | 1,673,696,595.84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52,173,032.94 | 39,844,207.35 |
应付股利 | 4,885,587.00 | 4,885,587.00 |
其他应付款 | 1,610,527,839.94 | 1,378,598,317.68 |
合计 | 1,767,586,459.88 | 1,423,328,112.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长、短期借款利息 | 152,173,032.94 | 39,844,207.35 |
合计 | 152,173,032.94 | 39,844,207.35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4,885,587.00 | 4,885,587.0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应付股利 | ||
合计 | 4,885,587.00 | 4,885,587.00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66,397,658.87 | 589,742,507.33 |
1-2年 | 201,567,062.71 | 177,162,432.47 |
2-3年 | 117,179,805.36 | 174,832,269.18 |
3年以上 | 525,383,313.00 | 436,861,108.70 |
合计 | 1,610,527,839.94 | 1,378,598,317.6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天津鸿远置业有限公司 | 117,579,740.40 | 尚未偿还 |
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0,082,255.12 | 尚未偿还 |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 64,682,100.00 | 尚未偿还 |
天津武清安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8,590,000.00 | 保交楼借款未到偿还期 |
跃进专项资金 | 17,977,358.59 | 专项基金 |
合计 | 338,911,454.1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与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详见附注“十四、6”。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50,100,000.00 | 1,770,555,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9,873,501.66 | 251,149,392.58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9,755,819.31 | 189,131,761.0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5,460,295.96 | 1,834,5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应计利息 | 992,088.40 | |
合计 | 2,589,189,616.93 | 2,217,662,741.99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86,867,771.21 | 187,168,815.60 |
未终止确认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 8,600,000.00 | 18,640,742.04 |
未终止确认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供应链票据 | 41,679,930.00 | 120,829,625.56 |
未终止确认第三方贴现未到期银行承兑票据 | 22,580,520.22 | 103,019,736.74 |
合计 | 259,728,221.43 | 429,658,919.9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期减少39.55%,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经由第三方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及供应链票据业务减少所致。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423,300,000.00 | 1,34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51,155,226.88 | 492,251,016.56 |
保证借款 | 58,400,000.00 | 23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2,467,011.71 | |
合计 | 1,532,855,226.88 | 2,064,718,028.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4,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24,000,000.00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47,013,021.87 | 750,648,431.77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80,906,664.13 | -129,681,105.89 |
合计 | 466,106,357.74 | 620,967,325.88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02,106,937.18 | 142,584,961.74 |
专项应付款 | 55,437,603.20 | 55,443,273.70 |
合计 | 257,544,540.38 | 198,028,235.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租回款项 | 202,106,937.18 | 142,584,961.74 |
合计 | 202,106,937.18 | 142,584,961.74 |
其他说明:
长期应付款本期余额较上期增加41.74%,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与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增加租赁转让价款14,000万元所致。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应急储备物资资金 | 55,180,000.00 | 55,180,000.00 | |||
医药产业发展基金 | 250,000.00 | 250,000.00 | |||
创新平台项目 | 5,670.50 | 5,670.50 |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7,603.20 | 7,603.20 | |||
合计 | 55,443,273.70 | 5,670.50 | 55,437,603.20 | /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矿山恢复治理费 | 200,827,023.61 | 189,202,861.35 | |
土地复垦费 | 83,891,373.60 | 97,493,677.04 | |
合同预计损失 | 2,415,190.25 | ||
合计 | 284,718,397.21 | 289,111,728.64 | /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53,478,068.75 | 2,599,000.00 | 18,157,343.06 | 237,919,725.69 | |
合计 | 253,478,068.75 | 2,599,000.00 | 18,157,343.06 | 237,919,725.6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248,913,588.00 | 3,248,913,588.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302,192,553.48 | 7,302,192,553.4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054,601,140.96 | 33,241,696.56 | 1,087,842,837.52 | |
合计 | 8,356,793,694.44 | 33,241,696.56 | 8,390,035,391.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中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原因主要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接受其他股东进行溢价增资,导致其他所有者权益增加,同时公司股权被稀释,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19,363,797.32元、公司转让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产生的资本公积13,637,880.29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688,827.16 | -1,224,527.87 | -1,224,527.87 | -19,913,355.03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688,827.16 | -1,224,527.87 | -1,224,527.87 | -19,913,355.0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474,921.29 | 11,453,189.15 | 11,453,189.15 | 43,928,110.4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490,909.96 | 11,405,480.37 | 11,405,480.37 | 43,896,390.33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988.67 | 47,708.78 | 47,708.78 | 31,720.1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786,094.13 | 10,228,661.28 | 10,228,661.28 | 24,014,755.4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本期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的发生额为公司持股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化,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654,934.10 | 33,041,937.09 | 21,906,010.98 | 14,790,860.21 |
维简费 | 2,379,405.00 | 304,269.88 | 2,075,135.12 | |
合计 | 3,654,934.10 | 35,421,342.09 | 22,210,280.86 | 16,865,995.33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96,459,432.38 | 496,459,432.38 | ||
合计 | 496,459,432.38 | 496,459,432.38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70,244,128.69 | 956,447,807.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416,994.9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70,244,128.69 | 959,864,802.2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947,472,700.96 | -3,430,108,930.9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417,716,829.65 | -2,470,244,128.69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939,213,868.82 | 8,002,100,736.41 | 12,674,432,005.73 | 11,204,313,971.28 |
其他业务 | 312,615,517.52 | 142,343,770.72 | 293,284,639.25 | 169,948,746.59 |
合计 | 9,251,829,386.34 | 8,144,444,507.13 | 12,967,716,644.98 | 11,374,262,717.87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925,182.94 | 1,296,771.66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1,881.49 | 241,465.7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3.45% | / | 18.62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1,261.55 | 29,328.46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619.94 | 212,137.26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1,881.49 | 241,465.72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893,301.45 | 1,055,305.94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主营业务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减少29.47%,主营业务成本本期金额较上期减少28.58%,主要是建材行业收入减少以及调整经营结构贸易收入大幅减少所致,同时成本相应减少。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557,892.06 | 23,458,300.53 |
教育费附加 | 9,231,985.59 | 10,559,321.21 |
消费税 | 1,814,106.68 | 1,929,545.63 |
资源税 | 25,062,506.59 | 34,416,150.86 |
土地增值税 | 16,005,923.43 | 82,422,516.57 |
房产税 | 51,287,614.44 | 50,897,827.6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161,402.87 | 7,189,021.14 |
印花税 | 16,424,446.12 | 12,110,317.06 |
土地使用税 | 38,559,727.17 | 37,292,246.52 |
环境保护税 | 11,581,349.56 | 10,607,978.19 |
其他税费 | 237,827.90 | 268,452.11 |
合计 | 196,924,782.41 | 271,151,677.43 |
其他说明:
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较上期减少27.37%,主要是由于本期土地增值税减少所致。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6,862,463.27 | 414,063,499.12 |
办公费 | 13,984,911.86 | 11,385,614.79 |
会议费 | 859,534.08 | 975,203.68 |
折旧费 | 61,910,870.81 | 66,548,208.18 |
租赁费 | 148,288,222.85 | 145,719,173.10 |
水电费 | 39,706,033.79 | 39,399,246.45 |
修理费 | 17,569,387.03 | 18,703,076.16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497,062.12 | 1,121,195.90 |
物料消耗费 | 6,596,751.70 | 7,595,768.94 |
广告费及广告样品费 | 5,048,541.08 | 7,214,905.59 |
业务费 | 402,563,419.77 | 398,327,987.16 |
业务宣传费 | 14,686,352.96 | 11,660,324.74 |
包装费 | 45,957,038.48 | 40,440,098.01 |
包干费 | 795,795.22 | 1,243,029.98 |
代理费 | 3,066,194.34 | 2,022,119.80 |
燃料费 | 5,150,724.81 | 5,310,835.76 |
劳务费 | 22,513,879.86 | 22,965,233.62 |
业务招待费 | 4,677,000.01 | 4,320,127.18 |
采暖费 | 8,529,929.67 | 10,727,695.5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021,492.46 | 25,096,426.22 |
其他 | 34,479,409.30 | 28,156,485.63 |
合计 | 1,257,765,015.47 | 1,262,996,255.53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0,500,340.27 | 475,503,768.42 |
办公费 | 20,468,396.90 | 17,648,364.53 |
业务招待费 | 6,181,632.91 | 5,661,878.97 |
物料消耗 | 7,861,901.98 | 7,879,099.75 |
差旅费 | 7,809,432.79 | 6,771,517.74 |
无形资产摊销 | 113,939,554.16 | 108,198,866.24 |
固定资产折旧 | 138,158,163.62 | 138,062,679.23 |
财产保险 | 4,566,222.47 | 4,792,678.46 |
修理费 | 6,573,868.19 | 8,058,845.55 |
水电费 | 7,590,366.35 | 8,236,151.59 |
租赁费 | 24,906,206.96 | 40,289,890.43 |
物业费 | 2,167,020.04 | 1,701,476.76 |
各项基金 | 39,123,376.48 | 43,649,006.39 |
中介费 | 58,182,078.77 | 26,101,971.63 |
交通费 | 14,539,017.18 | 12,238,157.73 |
采暖费 | 12,205,079.07 | 13,821,557.30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500.00 | 259,910.00 |
董事会费 | 3,660,000.00 | 3,690,000.00 |
检测费 | 869,543.35 | 3,975,363.74 |
安全生产费用 | 729,550.32 | 648,704.18 |
土地损失补偿费 | 1,980,523.34 | 978,832.06 |
环卫绿化警卫消防人防建设费 | 646,684.37 | 1,066,397.50 |
实验检验费 | 1,258,282.49 | 1,360,142.1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315,538.74 | 6,661,349.28 |
存货损失 | 174,358.59 | |
其他费用 | 28,208,634.73 | 30,183,541.11 |
合计 | 929,441,915.48 | 967,614,509.30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投入 | 116,842,221.31 | 124,042,276.19 |
工资及福利费等 | 66,808,763.07 | 50,252,393.69 |
折旧与摊销 | 7,068,923.06 | 15,761,887.35 |
委托研发 | 3,240,000.00 | 2,095,376.15 |
其他 | 8,248,270.68 | 7,701,594.30 |
合计 | 202,208,178.12 | 199,853,527.68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990,325,999.95 | 2,029,311,119.51 |
减:利息收入 | 21,045,570.96 | 51,912,269.10 |
汇兑损益 | -3,221.97 | -3,809.34 |
其他 | 35,982,972.32 | 96,784,873.30 |
合计 | 2,005,260,179.34 | 2,074,179,914.37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0,418,924.58 | 89,018,088.50 |
拆迁补偿款 | 2,145,216.45 | |
债务人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利得 | 279,819.21 | -1,543,017.5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80,527.86 | 266,288.92 |
合计 | 60,979,271.65 | 89,886,576.37 |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减少32.16%,主要是由于本期建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退税减少所致,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十一、3”。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1,598,274.32 | 189,228,887.8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809,174.2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8,333.34 | 374,766.7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45,048.89 | 20,828.18 |
取得控制权时,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2,679,040.05 | |
合计 | 347,962,482.30 | 192,303,522.77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增加80.94%,主要由于公司联营企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上升所致。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0,214,599.27 | -989,920,081.8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431,752.78 | -25,225,527.8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92,064.98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76,538,417.03 | -1,015,145,609.6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37,158.29 | -1,073,783.51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69,268,696.71 | -605,926,243.1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094,694.57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596,686,373.68 | |
十二、其他 | ||
使用权资产减值损失 | -84,206,357.35 | |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529,971,330.68 | |
合计 | -1,595,589,242.78 | -694,301,078.60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期增加129.81%,主要是商誉以及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584,100.63 | 1,430,148.88 |
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失 | -18,702.60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91,139,163.10 | |
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指标出售 | 84,905,660.70 | |
其他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3,842.86 | 1,383,892.08 |
合计 | 3,619,240.89 | 278,858,864.76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0,000.00 | ||
罚款收入 | 1,067,601.18 | 529,005.75 | 1,067,601.18 |
违约赔偿收入 | 5,933,231.78 | 2,127,767.87 | 5,933,231.78 |
保险理赔 | 1,054,089.99 | 1,845,365.28 | 1,054,089.99 |
出售碳排放配额收益 | 697,428.3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 | 382,882.78 | 55,761.42 | 382,882.78 |
其他 | 2,471,219.42 | 1,346,436.15 | 2,471,219.42 |
合计 | 10,909,025.15 | 6,611,764.77 | 10,909,025.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增加64.99%,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违约赔偿增加所致。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支出 | 481,253.94 | 33,971.99 | 481,253.94 |
违约赔偿支出 | 29,552,324.97 | 2,898,375.57 | 29,552,324.97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26,267,443.85 | 13,169,774.22 | 26,267,443.85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91,549.80 | 2,346,532.56 | 91,549.80 |
出售碳排放配额损失 | 27,531.09 | ||
退地产生的开发成本损失 | 57,837,257.03 | ||
其他 | 1,101,728.22 | 605,410.87 | 1,101,728.22 |
合计 | 115,331,557.81 | 19,081,596.30 | 57,494,300.78 |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上期增加504.41%,主要是由于中商企业集团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判决亚泰饭店返还中商企业集团公司中央级“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国家资本金及中央级“拨改贷”国家资本金本息余额及欠款利息所致,详见附注“十六、2、(1)”;公司之子公司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成本中因退还土地转销开发成本产生的损失,详见附注“十八、7、(2)2”。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6,974,585.92 | 30,885,099.5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299,014.68 | 18,758,134.90 |
合计 | 27,675,571.24 | 49,643,234.4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948,204,389.2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4,572,244.4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157,183.1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4,928,058.6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3,032,652.3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0,187,394.3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22,660,709.4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 | -22,955,456.49 |
所得税费用 | 27,675,571.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往来款 | 76,506,488.66 | 70,319,403.12 |
收到保证金 | 80,529,108.46 | 81,996,170.07 |
收回受限资金 | 36,234,294.54 | 226,380,546.19 |
政府补助 | 26,053,838.91 | 27,995,390.26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19,835,855.07 | 50,159,519.10 |
备用金 | 7,519,685.34 | 7,680,816.55 |
营业外收入 | 5,613,639.35 | 4,693,191.64 |
其他 | 87,791,485.92 | 67,034,850.83 |
合计 | 340,084,396.25 | 536,259,887.7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 775,618,710.34 | 464,190,409.86 |
支付的备用金 | 15,187,009.57 | 12,219,333.99 |
支付的保证金 | 98,639,123.71 | 73,805,095.67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20,405,099.81 | 16,339,650.97 |
其他 | 32,241,352.06 | 29,034,970.48 |
合计 | 942,091,295.49 | 595,589,460.97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分红款 | 127,467,276.63 | 79,837,136.68 |
收到土地补偿款 | 162,763,796.00 | |
收到股权转让款 | 131,942,800.00 | |
合计 | 422,173,872.63 | 79,837,136.68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购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 | 0 | 8,548,604.56 |
合计 | 0 | 8,548,604.5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定期存款 | 383,906,845.98 | 1,685,417,637.83 |
收回承兑汇票保证金 | 1,314,644,442.53 | |
收到非金融机构借款 | 10,505,507,531.72 | 5,176,260,744.92 |
信托保障基金 | 10,000,000.00 | |
合计 | 12,204,058,820.23 | 6,871,678,382.7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非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 | 10,587,604,716.48 | 5,358,307,037.74 |
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199,078,720.81 | 179,173,970.18 |
支付的售后回租款 | 292,387,959.62 | 342,673,471.35 |
支付的融资担保金及手续费 | 10,056,160.41 | 68,513,764.00 |
票据保证金 | 1,574,633,698.63 | |
合计 | 11,089,127,557.32 | 7,523,301,941.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975,879,960.48 | -4,392,852,747.5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95,589,242.78 | 694,301,078.60 |
信用减值损失 | 176,538,417.03 | 1,015,145,609.6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62,895,401.82 | 703,438,314.8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91,618,809.02 | 218,703,095.46 |
无形资产摊销 | 119,392,744.67 | 116,256,748.1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5,247,480.16 | 60,546,660.0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19,240.89 | -278,858,864.7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1,332.98 | 2,290,771.1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90,325,999.95 | 2,109,756,341.8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7,962,482.30 | -192,303,522.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57,205.32 | 18,681,587.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1,809.36 | -121,400.3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31,892,387.56 | -1,386,994,405.2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93,215,874.80 | -197,956,680.4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63,300,130.98 | 319,117,546.57 |
经营性受限资金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234,294.54 | 298,698,988.38 |
其他流动资产的减少以及其他流动负债的增加 | 289,231,365.70 | 149,953,710.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1,829,855.72 | -742,197,168.0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9,615,460.99 | 376,795,114.6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76,795,114.66 | 283,524,060.1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7,179,653.67 | 93,271,054.4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9,615,460.99 | 376,795,114.66 |
其中:库存现金 | 172,118.47 | 552,982.7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9,443,342.52 | 376,242,131.9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9,615,460.99 | 376,795,114.6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63,300,609.05 | 1,677,945,051.58 | 使用限制 |
保证金 | 63,007,697.39 | 57,318,630.47 | 使用限制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6,200,000.00 | 390,106,845.98 | 抵押受限 |
冻结资金 | 6,060,996.95 | 6,974,999.14 | 冻结受限 |
政府、企业、银行三方监管账户 | 89,670,278.86 | 130,679,638.13 | 使用范围受限 |
合计 | 528,239,582.25 | 2,263,025,165.3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78,974.30 | 7.0827 | 1,267,621.28 |
欧元 | 5,665.28 | 7.8592 | 44,524.57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67,393.43 | 7.0827 | 1,893,867.45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7,030,960.06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69,229,266.8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 | 101,379,328.58 | 101,379,328.58 |
合计 | 101,379,328.58 | 101,379,328.5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投入 | 117,332,297.12 | 124,960,585.60 |
工资及福利费等 | 68,869,922.05 | 54,266,238.25 |
折旧与摊销 | 7,209,261.10 | 15,887,563.98 |
委托研发 | 27,084,559.65 | 32,856,503.31 |
其他 | 13,016,642.86 | 12,233,500.48 |
合计 | 233,512,682.78 | 240,204,391.6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02,208,178.12 | 199,853,527.6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31,304,504.66 | 40,350,863.94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H5N1禽流感疫苗项目 | 18,964,511.37 | 822,736.36 | 19,787,247.73 | |||||
一类新药连翘苷原料药及其胶囊制剂项目※1 | 191,351,794.13 | 24,253,270.16 | 215,605,064.29 | |||||
亚泰永安堂药品提升项目 | 33,474,877.78 | 4,782,263.22 | 1,480,700.25 | 36,776,440.75 | ||||
其他零星项目 | 13,784,214.72 | 1,446,234.92 | 2,610,251.09 | 12,620,198.55 | ||||
合计 | 257,575,398.00 | 31,304,504.66 | 4,090,951.34 | 284,788,951.32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一类新药连翘苷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临床前研究、I期临床试验工作、II期临床试验工作,正在编制II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和III期临床研究方案。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本期投资设立子公司2家,具体信息如下:
新设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 | 陈波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0,000万元 | 100.00 | 100.00 | 91220105MACK1JK87Q |
吉林亚泰医药大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 | 王玮 | 卫生业 | 5,000万元 | 100.00 | 100.00 | 91220105MAD3J1U27M |
(1)根据公司之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建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长春建材公司分立,分立后新设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922.74万元,
其出资方式为货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为64.61368%;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737.83万元,其出资方式为货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为33.68914%;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出资339.43万元,其出资方式为货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69719%。
(2)公司2023年第三十六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吉林亚泰医药大健康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其出资方式为货币,持有其100%股权。2. 2、公司2022第十二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三亚六道湾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启航体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和2023年2月7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3. 公司2023年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河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6月15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物资贸易 | 100.00 | 设立 | |
亚泰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网络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 | 6356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投资管理 | 74.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 长春 | 9240万人民币 | 长春 | 水泥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水泥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 长春 | 3568.43万人民币 | 长春 | 商砼制造 | 64.61 | 35.3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 | 吉林 | 12800万人民币 | 吉林 | 水泥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 吉林 | 69532万人民币 | 吉林 | 水泥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双阳 | 133163万人民币 | 双阳 | 水泥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 | 4770.8万人民币 | 通化 | 水泥制造 | 99.8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通化市威龙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通化 | 1000万人民币 | 通化 | 建材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 伊通 | 22300万人民币 | 伊通 | 水泥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115000万人民币 | 哈尔滨 | 水泥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亚泰集团安达水泥有限公司 | 安达 | 13841.29万人民币 | 安达 | 水泥制造 | 100.00 | 设立 |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 | 阿城 | 77087.780142万人民币 | 阿城 | 水泥制造 | 100.00 | 设立 | |
亚泰集团哈尔滨建材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5000万人民币 | 哈尔滨 | 商砼制造 | 100.00 | 设立 | |
亚泰集团哈尔滨现代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3000万人民币 | 哈尔滨 | 建材制品制造 | 70.00 | 设立 | |
亚泰集团调兵山水泥有限公司 | 调兵山 | 500万人民币 | 调兵山 | 水泥制造 | 100.00 | 设立 |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铁岭 | 54589.5216万人民币 | 铁岭 | 水泥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 | 沈阳 | 75855万人民币 | 沈阳 | 商砼制造 | 100.00 | 设立 | |
亚泰(大连)预制建筑制品有限公司 | 大连 | 7000万人民币 | 大连 | 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等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亚泰集团沈阳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 沈阳 | 15000万人民币 | 沈阳 | 商砼制造 | 70.00 | 设立 | |
铁岭县新东山碎石有限公司 | 铁岭 | 500万人民币 | 铁岭 | 建筑用白云岩开采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抚顺市顺城区马前石材有限公司 | 抚顺 | 100万人民币 | 抚顺 | 白云岩开采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亚泰集团铁岭石料有限公司 | 铁岭 | 1000万人民币 | 铁岭 | 建筑用白云岩开采 | 55.00 | 设立 | |
亚泰集团沈阳现代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 沈阳 | 3000万人民币 | 沈阳 | 建材制品制造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 | 图们 | 17600万人民币 | 图们 | 水泥制造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 | 沈阳 | 35000万人民币 | 沈阳 | 水泥制品制造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亚泰集团辽阳水泥有限公司 | 辽阳 | 5000万人民币 | 辽阳 | 水泥等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 辽阳 | 20000万人民币 | 辽阳 | 水泥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本溪 | 24000万人民币 | 本溪 | 水泥制造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丹东交通水泥有限公司 | 丹东 | 3000万人民币 | 丹东 | 水泥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亚泰集团沈阳矿业有限公司 | 沈阳 | 120万人民币 | 沈阳 | 石灰石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 沈阳 | 500万人民币 | 沈阳 | 建材制品研发 | 100.00 | 设立 |
吉林亚泰建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长春 | 2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电子商务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房地产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莲花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投资管理 | 60.00 | 设立 |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房地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南京南汽同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 南京 | 1200万人民币 | 南京 | 房地产 | 100.00 | 设立 | |
南京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 | 5000万人民币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 | 100万人民币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沈阳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沈阳 | 5000万人民币 | 沈阳 | 房地产 | 100.00 | 设立 | |
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沈阳 | 42000万人民币 | 沈阳 | 房地产 | 100.00 | 设立 | |
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松原 | 7000万人民币 | 松原 | 房地产 | 100.00 | 设立 | |
天津亚泰吉盛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 | 30500万人民币 | 天津 | 房地产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 | 75500万人民币 | 长春 | 建筑工程 | 100.00 | 设立 | |
沈阳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 | 2000万人民币 | 沈阳 | 建筑工程 | 100.00 | 设立 | |
松原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松原 | 600万人民币 | 松原 | 建筑工程 | 100.00 | 设立 | |
吉林市亚泰金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 | 600万人民币 | 吉林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物业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环境设计工程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装饰工程 | 100.00 | 设立 | |
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吉林 | 2040万人民币 | 吉林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三亚 | 102041万人民币 | 三亚 | 实业投资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南五指山旅业控股有限公司 | 五指山 | 1000万人民币 | 五指山 | 投资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五指山亚泰雨林酒店有限公司 | 五指山 | 1000万人民币 | 五指山 | 开发、餐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蓬莱亚泰兰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蓬莱 | 1000万人民币 | 蓬莱 | 房地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蓬莱亚泰兰海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蓬莱 | 5000万人民币 | 蓬莱 | 工程施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 | 46000万人民币 | 天津 | 投资、房地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津亚泰兰海现代科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天津 | 5000万人民币 | 天津 | 农业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 | 1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房地产开发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三亚 | 1000万人民币 | 三亚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 | 20000万人民币 | 天津 | 一级土地整理 | 58.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亚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 | 20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煤炭投资 | 100.00 | 设立 | |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 鸡西 | 8000万人民币 | 鸡西 | 煤炭洗选 | 100.00 | 设立 | |
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 | 双鸭山 | 20000万人民币 | 双鸭山 | 煤炭生产 | 100.00 | 设立 | |
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 | 79329.3万人民币 | 长春 | 投资管理 | 100.00 | 设立 | |
亚泰长白山医药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延吉 | 5000万人民币 | 延吉 | 制药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康派健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万人民币 | 长春 | 保健品经营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 | 45401.58万人民币 | 长春 | 制药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 | 8315.0448万人民币 | 长春 | 制药 | 61.3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 | 6375.0394万人民币 | 长春 | 药品销售 | 76.30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大药房吉林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 | 200万人民币 | 吉林 | 药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通化市吉林大药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通化 | 200万人民币 | 通化 | 药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吉林大药房白城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白城 | 200万人民币 | 白城 | 药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吉林省亚泰大健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长春 | 2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电子商务 | 100.00 | 设立 | |
吉林省亚泰永安堂健康调理有限公司 | 长春 | 2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保健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 | 2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药品批发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 | 18127.24万人民币 | 长春 | 生物制药 | 50.00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 和龙 | 5020万人民币 | 和龙 | 制药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敦化 | 1400万人民币 | 敦化 | 制药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投资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 | 北京 | 2000万人民币 | 北京 | 餐饮 | 100.00 | 设立 | |
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 | 长春 | 2350万人民币 | 长春 | 餐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 长春 | 14790万人民币 | 长春 | 商业零售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长春 | 24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商业零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 | 长春 | 3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餐饮 | 100.00 | 设立 | |
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 海南省澄迈县 | 5669.1万人民币 | 海南省澄迈县 | 开发、餐饮 | 52.9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亚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旅游业务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商砼制造 | 51.00 | 设立 | |
吉林大药房(延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和龙 | 200万人民币 | 和龙 | 医药零售 | 100.00 | 设立 | |
北京亚泰永安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15000万人民币 | 北京 | 制药 | 52.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4500万人民币 | 北京 | 医药零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亚泰中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医药研发 | 75.00 | 设立 |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大连 | 1000万人民币 | 大连 | 制药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春奇朔红酒坊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万人民币 | 长春 | 商业零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奇朔酒业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商业零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JintaVineyards&Winery,LLC(金塔葡萄酒庄有限责任公司) | 美国 | 8678.9万人民币 | 美国 | 酒类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QuixoteInc(美国奇朔公司) | 美国 | 22086.3万人民币 | 美国 | 商业零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QuixoteWinery,LLC(奇朔酒庄有限责任公司) | 美国 | 15004.43万人民币 | 美国 | 酒类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亚泰大健康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医药产业园运营、管理 | 100.00 | 设立 | |
亚泰(沈阳)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 | 3000万人民币 | 沈阳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 |
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 | 设立 | |
天津亚纳仪器有限公司 | 天津 | 2000万人民币 | 天津 | 仪器、元器件制造 | 8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隆华贸易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软件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 | 5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物流代理 | 100.00 | 设立 | |
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房屋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万人民币 | 长春 | 管理培训 | 100.00 | 设立 | |
深圳科谷金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20000万人民币 | 深圳 | 投资公司 | 51.00 | 设立 | |
南京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 | 6000万人民币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中医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药品研发、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跨境电商有限公司 | 长春 | 50万人民币 | 长春 | 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咨询与运营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长春 | 2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有色金属矿采选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自有资产投资 | 100.00 | 设立 |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长春 | 20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互联网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北京永安堂金宝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5万人民币 | 北京 | 医药零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菲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深圳 | 2000万人民币 | 深圳 | 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 | |
福建资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福州 | 2000万人民币 | 福州 | 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浙江红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温州 | 5000万人民币 | 温州 | 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山东橦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潍坊 | 2000万人民币 | 潍坊 | 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康隆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万人民币 | 上海 | 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辽宁泰联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 | 辽阳 | 1000万人民币 | 辽阳 | 材料销售 | 50.00 | 设立 | |
哈尔滨亚泰隆华贸易有限公司 | 哈尔滨 | 5000万人民币 | 哈尔滨 | 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80万人民币 | 长春 | 房屋建筑、工程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建设 | |||||||
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长春 | 1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商业零售 | 100.00 | 设立 | |
吉林亚泰创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 | 4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房屋建筑、工程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省津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 | 7644.72万人民币 | 长春 | 工程建设 | 51.0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林长发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长春 | 20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房屋建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长春 | 20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非金属矿物制品 | 64.61 | 35.39 | 设立 |
吉林亚泰医药大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万人民币 | 长春 | 卫生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1:根据辽宁泰联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5名组成,由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派3名。按照章程规定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具有60.00%的表决权。※除辽宁泰联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其他子公司表决权比例与持股比例相同。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6.00 | -489,387,909.96 | 1,546,767,941.49 |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8.64 | 5,725,684.94 | 107,268,853.63 |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3.6949 | 600,085.28 | 111,601,829.49 |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49.00 | 1,101,661.08 | 76,959,219.16 | |
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 47.08 | -2,467,796.81 | -76,156,271.47 | |
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 | 20.00 | -26,720,134.76 | 31,028,818.65 | |
北京亚泰永安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48.00 | -5,542,767.67 | 105,498,134.27 | |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 42.00 | -402,972,266.14 | -401,858,762.08 | |
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 | 49.00 | -2,164,696.98 | 27,625,334.46 | |
吉林亚泰莲花山投 | 40.00 | -49,709,669.75 | -312,495,341.33 |
资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1,060,813,593.18 | 8,289,426,290.99 | 19,350,239,884.17 | 12,571,730,433.60 | 611,023,928.96 | 13,182,754,362.56 | 11,868,587,574.13 | 8,884,207,480.77 | 20,752,795,054.90 | 11,876,355,633.85 | 775,222,864.19 | 12,651,578,498.04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00,311,727.21 | 269,144,586.10 | 569,456,313.31 | 135,805,914.65 | 155,338,088.26 | 291,144,002.91 | 153,207,157.24 | 252,161,317.27 | 405,368,474.51 | 116,915,184.22 | 25,041,622.83 | 141,956,807.05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945,434,184.44 | 648,216,665.53 | 5,593,650,849.97 | 4,677,049,989.09 | 346,690,137.16 | 5,023,740,126.25 | 5,071,592,716.56 | 620,089,865.16 | 5,691,682,581.72 | 3,748,198,289.34 | 1,364,070,619.55 | 5,112,268,908.89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153,554,711.38 | 139,827,390.47 | 293,382,101.85 | 83,704,888.21 | 52,617,582.71 | 136,322,470.92 | 115,382,003.28 | 164,930,171.78 | 280,312,175.06 | 70,430,937.63 | 55,069,894.43 | 125,500,832.06 |
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 189,576,937.70 | 276,810,888.22 | 466,387,825.92 | 628,147,111.08 | 628,147,111.08 | 168,286,770.44 | 284,908,911.15 | 453,195,681.59 | 609,713,257.30 | 609,713,257.30 | ||
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 | 1,152,735,006.83 | 704,688,443.33 | 1,857,423,450.16 | 1,533,158,634.78 | 50,413,534.51 | 1,583,572,169.29 | 1,200,764,911.43 | 766,093,178.66 | 1,966,858,090.09 | 1,445,317,935.31 | 44,473,874.87 | 1,489,791,810.18 |
北京亚泰永安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82,344.62 | 181,206,731.34 | 281,289,075.96 | 31,224,363.50 | 30,321,018.05 | 61,545,381.55 | 104,573,352.22 | 168,972,115.78 | 273,545,468.00 | 32,838,868.43 | 9,371,387.20 | 42,210,255.63 |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 4,039,513,842.93 | 3,029,136.61 | 4,042,542,979.54 | 4,999,349,555.93 | 4,999,349,555.93 | 4,660,610,655.49 | 74,804.89 | 4,660,685,460.38 | 4,658,034,260.24 | 4,658,034,260.24 | ||
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 | 229,807,868.39 | 183,294,262.04 | 413,102,130.43 | 387,389,536.11 | 387,389,536.11 | 183,901,898.77 | 204,429,625.36 | 388,331,524.13 | 345,496,320.47 | 345,496,320.47 | ||
吉林亚泰莲花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94,262,521.88 | 894,262,521.88 | 1,675,500,875.22 | 1,675,500,875.22 | 1,159,556,514.75 | 1,159,556,514.75 | 1,816,520,693.71 | 1,816,520,693.71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3,240,101,255.55 | -1,950,772,244.44 | -1,950,772,244.44 | -964,169,583.70 | 5,015,147,361.77 | -1,004,790,449.92 | -1,004,790,449.92 | -837,731,415.90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0,087,748.56 | 14,818,025.21 | 14,818,025.21 | -117,018,537.05 | 117,874,394.09 | 3,220,829.72 | 3,220,829.72 | 167,218,804.87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86,748,729.63 | -3,010,217.28 | -3,010,217.28 | 322,709,439.73 | 1,515,335,221.50 | -69,303,375.62 | -69,303,375.62 | 140,167,782.47 |
大连水产药业 | 266,121,88 | 2,248,287.93 | 2,248,287.93 | -508,005.23 | 236,101,078 | -3,280,879.61 | -3,280,879.61 | 1,661,620.75 |
有限公司 | 4.27 | .99 | ||||||
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 57,064,441.37 | -5,241,709.45 | -5,241,709.45 | 17,032,795.20 | 19,766,761.81 | -24,105,990.35 | -24,105,990.35 | 14,413,204.66 |
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 | 216,669,400.69 | -203,214,999.04 | -203,214,999.04 | 11,400,147.60 | 459,901,834.95 | -146,345,144.29 | -146,345,144.29 | 9,223,212.24 |
北京亚泰永安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08,195,699.31 | -11,547,432.65 | -11,547,432.65 | -53,165,672.18 | 88,920,209.46 | -17,230,420.19 | -17,230,420.19 | -828,908.28 |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 582,205.02 | -959,457,776.53 | -959,457,776.53 | 2,154,366.18 | 51,927,812.98 | -1,355,980,880.91 | -1,355,980,880.91 | 1,048,382,180.86 |
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 | 237,176,768.55 | -17,122,609.34 | -17,122,609.34 | 10,456,796.86 | 121,514,697.98 | -7,824,225.31 | -7,824,225.31 | -6,966,063.73 |
吉林亚泰莲花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4,274,174.38 | -124,274,174.38 | 1,199.97 | -81,643,837.02 | -81,643,837.02 | 49,405,183.55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 | 长春 | 金融 | 30.81 | 权益法核算 |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 | 长春 | 金融 | 6.31 | 1.79 | 权益法核算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新药研发 | 20.8579 | 权益法核算 | |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 | 长春 | 预制构件生产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2023年12月28日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威凯尔)召开的2023年第6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国寿疌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德屹长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德屹长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江北高新
技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台州华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紫金山英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弘曜同惠科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轮增资完成后公司之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威凯尔的股权比例由24.0986%变更为21.9556%;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员工股权激励及由南京威越华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或南京威越济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威越博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威越鸿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威越礼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轮增资完成后公司之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威凯尔的股权比例由21.9556%变更为20.8579%。转让股权相关事宜详见附注“十八、
(7).4”所述。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吉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吉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79,680,491,939.83 | 537,716,711,851.16 | 75,002,909,107.92 | 542,551,794,466.98 |
非流动资产 | 3,653,864,601.72 | 130,656,259,445.51 | 3,896,065,756.22 | 18,857,870,990.63 |
资产合计 | 83,334,356,541.55 | 668,372,971,296.67 | 78,898,974,864.14 | 561,409,665,457.61 |
流动负债 | 46,505,622,009.56 | 590,118,651,129.00 | 41,892,936,317.09 | 515,710,325,815.65 |
非流动负债 | 17,929,570,971.37 | 32,571,392,727.14 | 18,348,639,750.09 | 5,637,853,376.90 |
负债合计 | 64,435,192,980.93 | 622,690,043,856.14 | 60,241,576,067.18 | 521,348,179,192.55 |
少数股东权益 | 419,749,512.31 | 251,805,356.22 | 613,693,375.96 | 419,882,837.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8,479,414,048.31 | 45,431,122,084.31 | 18,043,705,421.00 | 39,641,603,427.7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693,507,468.28 | 3,679,920,888.83 | 5,559,265,640.21 | 2,770,948,079.6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855,682,858.56 | 3,681,211,885.38 | 5,721,448,550.58 | 3,561,098,161.6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 |
价值 | ||||
营业收入 | 6,475,249,683.62 | 12,462,551,407.23 | 5,077,439,948.01 | 9,926,072,763.96 |
净利润 | 695,645,614.16 | 1,889,105,690.55 | 272,476,998.45 | 1,540,268,429.5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518,783.20 | 114,232,059.83 | 1,624,766.50 | -165,400,983.85 |
综合收益总额 | 696,164,397.36 | 2,003,337,750.38 | 274,101,764.95 | 1,374,867,445.6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72,116,874.40 | 54,232,045.30 | 72,116,874.40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520,826,037.25 | 423,113,667.76 | 302,550,370.99 | 404,162,158.25 |
非流动资产 | 688,744,255.94 | 86,942,489.66 | 539,459,514.97 | 90,915,265.62 |
资产合计 | 1,209,570,293.19 | 510,056,157.42 | 842,009,885.96 | 495,077,423.87 |
流动负债 | 386,910,630.91 | 205,054,927.92 | 240,335,002.96 | 242,459,454.54 |
非流动负债 | 131,995,075.26 | 78,501,737.90 | ||
负债合计 | 518,905,706.17 | 205,054,927.92 | 318,836,740.86 | 242,459,454.54 |
少数股东权益 | 57,709,606.93 | 26,380,650.2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32,954,980.09 | 305,001,229.50 | 496,792,494.87 | 252,617,969.3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54,926,491.61 | 149,450,602.46 | 121,598,408.59 | 123,782,804.9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32,607,696.44 | 160,627,210.32 | 247,341,288.32 | 130,880,437.85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84,827,351.39 | 398,818,789.69 | 304,239,637.66 | 335,460,402.26 |
净利润 | -189,044,824.40 | 52,383,260.17 | -105,348,124.38 | 45,975,289.9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89,044,824.40 | 451,202,049.86 | -105,348,124.38 | 45,975,289.9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建设RG3针剂车间补贴款 | 4,820,000.00 | 4,8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招商引资土 | 8,493,766.44 | 221,095.87 | 8,272,670.57 | 与资产 |
地补偿款 | 相关 | ||||||
基础设施补偿款 | 16,857,725.00 | 498,637.50 | 16,359,087.50 | 与资产相关 | |||
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工程款 | 24,784,878.32 | 3,426,492.59 | 21,358,385.73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治理资金 | 4,929,131.68 | 860,078.11 | 4,069,053.57 | 与资产相关 | |||
国债专项拨款 | 8,750,000.00 | 1,250,000.00 | 7,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公路桥项目补贴款 | 1,540,000.00 | 44,000.00 | 1,49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GMP改造项目补贴款 | 4,137,290.08 | 188,058.64 | 3,949,231.44 | 与资产相关 | |||
高新北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款 | 5,666,666.53 | 666,666.72 | 4,999,999.81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一类中药单体参一胶囊产业化项目补贴款 | 886,492.35 | 126,641.64 | 759,850.71 | 与资产相关 | |||
黄芩产业化项目资金 | 795,957.52 | 161,889.60 | 634,067.92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补贴款 | 1,212,287.31 | 242,457.60 | 969,829.71 | 与资产相关 | |||
精制消栓产业化项目资金 | 2,647,416.06 | 378,202.20 | 2,269,213.86 | 与资产相关 | |||
医药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 283,523.38 | 28,352.28 | 255,171.10 | 与资产相关 | |||
拆迁补偿款 | 47,194,761.76 | 2,145,216.45 | 45,049,545.31 | 与资产相关 | |||
泛美药业改造工程拨款 | 2,737,842.59 | 119,036.63 | 2,618,805.96 | 与资产相关 | |||
爱康肿瘤康复云服务平台项目补贴款 | 1,312,500.00 | 187,500.00 | 1,1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一类中药单体新药连翘苷临床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补贴款 | 4,764,700.00 | 4,764,7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现代中药生 | 3,409,000.12 | 546,999.96 | 2,862,000.16 | 与资产 |
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补贴款 | 相关 | ||||||
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建设项目补贴款 | 26,745,062.23 | 2,678,571.43 | 24,066,490.80 | 与资产相关 | |||
电能清洁取暖项目补助资金 | 5,013,283.25 | 690,200.04 | 4,323,083.21 | 与资产相关 | |||
维生素D2一致性评价补贴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莲花山生态小镇租赁项目补贴 | 24,300,000.00 | 24,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互联网项目 | 22,498,666.72 | 2,595,999.96 | 19,902,666.76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收储成本返还 | 22,352,872.84 | 465,684.84 | 21,887,188.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 | 1,304,000.00 | 1,30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零星小额补贴款 | 6,344,244.57 | 1,295,000.00 | 635,561.00 | 7,003,683.57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53,478,068.75 | 2,599,000.00 | 18,157,343.06 | 237,919,725.69 | 与资产相关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599,000.00 | 4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42,261,581.52 | 69,023,300.46 |
合计 | 44,860,581.52 | 69,473,300.46 |
十二、与金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结果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或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
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孤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债券、资产证券化及融资租赁等付息金融负债。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确定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金融负债的相对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等付息金融负债合计数为277.97亿元人民币。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金融负债有关。对于固定利率金融负债,本公司的目标是保持其利率下行。在现有经济环境下,付息金融负债利率相对稳定,波动不大,较小的利率变动不会形成较大的利率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通过做好资金预算,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调整付息金融负债,降低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公司外币存款金额较小,对应的汇率变动风险影响较小。
3.其他价格风险:无。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风险。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3,592,567,459.05 | 23,592,567,459.05 | |||
应付票据 | 18,707,885.60 | 18,707,885.60 | |||
应付账款 | 2,863,526,599.69 | 528,774,678.43 | 243,306,834.41 | 460,775,897.24 | 4,096,384,009.77 |
长期借款 | 2,355,560,295.96 | 1,355,500,000.00 | 126,200,000.00 | 51,155,226.88 | 3,888,415,522.84 |
应付债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4,000,000.00 | 12,000,000.00 | 24,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89,873,501.66 | 33,760,411.88 | 132,939,608.96 | 35,406,916.34 | 291,980,438.84 |
合计 | 28,924,235,741.96 | 1,922,035,090.31 | 506,446,443.37 | 559,338,040.46 | 31,912,055,316.10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5,766,246,465.22 | 25,766,246,465.22 | |||
应付账款 | 3,962,979,968.29 | 687,504,330.65 | 244,770,076.61 | 350,905,777.03 | 5,246,160,152.58 |
长期借款 | 1,772,389,500.00 | 2,013,467,011.71 | 51,251,016.56 | 3,837,107,528.27 | |
应付债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4,000,000.00 | 16,000,000.00 | 28,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252,141,480.98 | 120,584,961.74 | 22,000,000.00 | 394,726,442.72 | |
合计 | 31,757,757,414.49 | 2,825,556,304.10 | 270,770,076.61 | 418,156,793.59 | 35,272,240,588.79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3,646,400.00 | 13,646,4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至报表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29,508.86万股,持股比例为9.08%,表决权比例为9.08%。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十、(三)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龙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 |
北京金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 |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 |
吉林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公司 |
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重要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无锡海螺水泥销售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5,457,460.43 | 7,165,403.53 | ||
铁岭县新岗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2,257,336.07 | 2,842,961.19 |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支出 | 3,556,960.00 |
南京威凯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支出 | 1,226,415.0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 销售水泥等 | 11,686,235.00 | 34,324,204.07 |
大庆聚谊建材有限公司 | 销售熟料 | 13,779,783.71 | 24,506,876.64 |
齐齐哈尔鸿谊建材有限公司 | 销售熟料 | 8,643,012.58 | |
海林亚泰三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销售熟料 | 1,082,392.65 | 16,353,956.83 |
黑龙江北疆集团克山县永鑫水泥有限公司 | 销售熟料 | 1,588,977.88 | 13,134,747.78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物业费收入 | 4,533,868.01 | 9,910,008.75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164,824.53 |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收入 | 2,580,608.06 |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3,688.49 | 306,775.23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8,644.25 | |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劳务派遣收入 | 1,539,636.98 | 2,211,883.08 |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39,116,124.64 | 232,313,648.23 |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资产 | 518,018.34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3,897.34 | |
铁岭县新岗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水泥 | 1,192,605.1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209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400.00 | 2018/9/30 | 2024/9/30 | 否 |
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400.00 | 2018/9/30 | 2025/9/30 | 否 |
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400.00 | 2018/9/30 | 2026/9/30 | 否 |
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400.00 | 2018/9/30 | 2027/9/30 | 否 |
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400.00 | 2018/9/30 | 2028/9/30 | 否 |
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400.00 | 2018/9/30 | 2029/12/3 | 否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258.06 | 2020/4/17 | 2024/1/15 | 否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261.55 | 2020/4/17 | 2024/4/15 | 否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264.73 | 2020/4/17 | 2024/7/15 | 否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267.68 | 2020/4/17 | 2024/10/15 | 否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270.96 | 2020/4/17 | 2025/1/15 | 否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274.66 | 2020/4/17 | 2025/4/15 | 否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277.81 | 2020/4/17 | 2025/7/15 | 否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281.07 | 2020/4/17 | 2025/10/15 | 否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284.51 | 2020/4/17 | 2026/1/15 | 否 |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 288.00 | 2020/4/17 | 2026/4/17 | 否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 1,339.11 | 2020/8/3 | 2024/2/15 | 否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 1,356.98 | 2020/8/3 | 2024/5/15 | 否 |
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 | 1,375.86 | 2020/8/3 | 2024/8/3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600.00 | 2021/6/30 | 2024/3/29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600.00 | 2021/6/30 | 2024/6/28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600.00 | 2021/6/30 | 2024/9/3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600.00 | 2021/6/30 | 2024/12/3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600.00 | 2021/6/30 | 2025/3/28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600.00 | 2021/6/30 | 2025/6/3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6/30 | 2025/9/3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00.00 | 2021/9/16 | 2024/2/29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2,650.00 | 2021/9/16 | 2024/9/16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00.00 | 2021/10/26 | 2024/2/29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050.00 | 2021/10/26 | 2024/9/16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93,000.00 | 2021/11/22 | 2024/11/21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2021/11/22 | 2024/10/21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2021/11/22 | 2024/5/21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13.50 | 2022/5/23 | 2024/3/21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3.50 | 2022/5/23 | 2024/4/21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15.00 | 2022/5/23 | 2024/5/21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 | 30.00 | 2022/5/23 | 2024/6/21 | 否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210 -
公司 |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13.50 | 2022/5/23 | 2024/9/21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3.50 | 2022/5/23 | 2024/10/21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37.00 | 2022/5/23 | 2024/11/21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38.00 | 2022/5/23 | 2024/12/21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1,001.00 | 2022/5/23 | 2030/5/23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398.00 | 2022/6/24 | 2030/6/24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8,700.00 | 2022/6/28 | 2024/6/27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4,300.00 | 2022/7/5 | 2024/7/4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1,054.18 | 2022/9/28 | 2030/9/28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260.00 | 2022/10/27 | 2030/10/27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1,999.99 | 2022/12/26 | 2030/12/26 | 否 |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 14,000.00 | 2023/1/11 | 2024/1/11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200.00 | 2023/1/17 | 2024/1/15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9,000.00 | 2023/1/20 | 2024/1/20 | 否 |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 4,900.00 | 2023/2/20 | 2024/2/13 | 否 |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900.00 | 2023/2/20 | 2024/2/13 | 否 |
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 | 4,900.00 | 2023/2/20 | 2024/2/13 | 否 |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4,640.00 | 2023/3/3 | 2024/3/2 | 否 |
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 600.00 | 2023/3/10 | 2024/3/7 | 否 |
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 | 550.00 | 2023/3/10 | 2024/3/7 | 否 |
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600.00 | 2023/3/14 | 2024/3/7 | 否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3/20 | 2024/3/19 | 否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3/20 | 2024/9/19 | 否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3/20 | 2025/3/19 | 否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3/20 | 2025/9/19 | 否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 | 2023/3/20 | 2026/3/19 | 否 |
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 | 2023/3/31 | 2024/3/24 | 否 |
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3/31 | 2024/9/24 | 否 |
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3/31 | 2025/3/24 | 否 |
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 1,580.00 | 2023/3/31 | 2025/9/24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2,350.00 | 2023/4/1 | 2024/3/30 | 否 |
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 | 2023/4/6 | 2024/3/31 | 否 |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3/4/26 | 2024/4/25 | 否 |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 200.00 | 2023/4/27 | 2024/4/26 | 否 |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8,500.00 | 2023/5/10 | 2024/5/9 | 否 |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 200.00 | 2023/5/19 | 2024/5/18 | 否 |
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 24,000.00 | 2023/5/24 | 2024/5/23 | 否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211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3/5/24 | 2024/5/23 | 否 |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35,360.00 | 2023/5/26 | 2024/5/24 | 否 |
吉林大药房(延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023/5/31 | 2024/5/29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2,000.00 | 2023/6/2 | 2024/5/28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3/6/7 | 2024/6/4 | 否 |
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40,000.00 | 2023/6/8 | 2024/6/7 | 否 |
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3/6/8 | 2024/6/7 | 否 |
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3/6/12 | 2024/6/11 | 否 |
五指山亚泰雨林酒店有限公司 | 30.00 | 2023/6/14 | 2024/5/6 | 否 |
五指山亚泰雨林酒店有限公司 | 80.00 | 2023/6/14 | 2024/11/6 | 否 |
五指山亚泰雨林酒店有限公司 | 14.75 | 2023/6/14 | 2025/5/6 | 否 |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6/15 | 2024/6/14 | 否 |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 450.00 | 2023/6/15 | 2024/6/14 | 否 |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 550.00 | 2023/6/15 | 2024/6/14 | 否 |
五指山亚泰雨林酒店有限公司 | 35.25 | 2023/6/15 | 2025/5/6 | 否 |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 200.00 | 2023/6/19 | 2024/6/18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40,000.00 | 2023/6/26 | 2024/6/24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23,750.00 | 2023/6/27 | 2024/6/18 | 否 |
亚泰长白山医药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3/6/29 | 2024/6/26 | 否 |
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 | 59,400.00 | 2023/6/30 | 2024/6/12 | 否 |
五指山亚泰雨林酒店有限公司 | 70.00 | 2023/6/30 | 2025/5/6 | 否 |
五指山亚泰雨林酒店有限公司 | 120.00 | 2023/6/30 | 2025/11/6 | 否 |
五指山亚泰雨林酒店有限公司 | 120.00 | 2023/6/30 | 2026/5/6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6,642.00 | 2023/7/3 | 2024/7/2 | 否 |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 7,110.00 | 2023/7/3 | 2024/7/2 | 否 |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 400.00 | 2023/7/10 | 2024/7/9 | 否 |
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 19,000.00 | 2023/7/12 | 2024/6/12 | 否 |
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3/7/19 | 2024/7/11 | 否 |
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 1,500.00 | 2023/7/31 | 2023/8/29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990.00 | 2023/8/10 | 2024/5/9 | 否 |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3/8/11 | 2024/8/9 | 否 |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 8,940.00 | 2023/8/21 | 2024/2/26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8/22 | 2024/8/16 | 否 |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8/22 | 2024/8/16 | 否 |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8/22 | 2024/2/18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4,900.00 | 2023/8/29 | 2024/8/28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3/9/6 | 2024/3/6 | 否 |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9/14 | 2024/9/13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950.00 | 2023/9/21 | 2024/3/20 | 否 |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2023/9/21 | 2024/3/20 | 否 |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 | 2023/9/21 | 2024/6/20 | 否 |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 | 2023/9/21 | 2024/10/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23/10/8 | 2024/4/8 | 否 |
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10/10 | 2024/10/9 | 否 |
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790.00 | 2023/10/18 | 2024/10/17 | 否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212 -
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450.00 | 2023/10/18 | 2024/10/17 | 否 |
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850.00 | 2023/10/18 | 2024/10/17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11/3 | 2024/8/31 | 否 |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 19,000.00 | 2023/11/24 | 2024/11/23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23/11/29 | 2024/11/15 | 否 |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 800.00 | 2023/11/29 | 2024/8/27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11/30 | 2024/11/15 | 否 |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3/11/30 | 2024/11/23 | 否 |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3/12/4 | 2024/11/23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350.00 | 2023/12/13 | 2024/3/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350.00 | 2023/12/13 | 2024/6/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350.00 | 2023/12/13 | 2024/9/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350.00 | 2023/12/13 | 2024/12/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575.00 | 2023/12/13 | 2025/3/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575.00 | 2023/12/13 | 2025/6/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575.00 | 2023/12/13 | 2025/9/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575.00 | 2023/12/13 | 2025/12/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575.00 | 2023/12/13 | 2026/3/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575.00 | 2023/12/13 | 2026/6/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575.00 | 2023/12/13 | 2026/9/20 | 否 |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 1,575.00 | 2023/12/13 | 2026/12/20 | 否 |
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3/12/14 | 2024/12/9 | 否 |
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 | 24,790.00 | 2023/12/19 | 2024/6/19 | 否 |
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 24,790.00 | 2023/12/20 | 2024/6/20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358.00 | 2023/12/21 | 2024/6/13 | 否 |
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11,900.00 | 2023/12/21 | 2024/12/19 | 否 |
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 | 2,900.00 | 2023/12/21 | 2025/12/19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640.00 | 2023/12/22 | 2024/6/13 | 否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350.00 | 2023/12/22 | 2024/6/21 | 否 |
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 12,000.00 | 2023/12/25 | 2024/12/21 | 否 |
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 8,000.00 | 2023/12/25 | 2024/12/21 | 否 |
合计 | 1,060,118.16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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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851.02 | 2,178.8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余额5,886,000,000.00元,2023年度贷款利息支出金额194,758,682.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6,054,426.63元,2023年度存款利息收入金额161,216.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99,999,999.00元,2023年度支付商票保贴手续费4,500,000.00元。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83,658,626.01 | 71,793,772.68 | ||
预付账款 | 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 192,400.05 | 944,330.35 | ||
其他应收款 | 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 10,415,772.75 | 10,415,772.75 | ||
其他应收款 | 辽宁云鼎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6,923.22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铁岭县新岗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 3,920,941.29 | 4,390,151.51 |
应付账款 | 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 42,878.52 | 42,878.52 |
合同负债 | 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 1,608.50 | 1,608.50 |
合同负债 | 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 1,596,586.79 | 880,738.56 |
合同负债 | 海林亚泰三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2,394.77 | 6,796.83 |
合同负债 | 齐齐哈尔鸿谊建材有限公司 | 25,306.91 | |
合同负债 | 大庆聚谊建材有限公司 | 2,532,134.56 | 1,172,127.35 |
合同负债 | 黑龙江北疆集团克山县永鑫水泥有限公司 | 8.30 | 1,741,523.30 |
合同负债 | 铁岭县新岗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 1,037,483.36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铁岭县新岗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 4,050,000.00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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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39.66 | 39.66 |
其他应付款 | 辽宁云鼎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2,785.6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情况
子公司名称 | 项目 | 是否签订阶段性担保协议 | 合作银行 | 期末担保余额 (万元) |
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桂花苑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二道支行 | 446.22 |
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桂花苑 | 是 | 中国银行长春南关支行 | 26.20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亚泰梧桐公馆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二道支行 | 194.37 |
吉林市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凇山湖 | 是 | 中国光大银行江南支行 | 1,679.10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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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 项目 | 是否签订阶段性担保协议 | 合作银行 | 期末担保余额 (万元) |
蓬莱亚泰兰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亚泰兰海公馆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蓬莱支行 | 20.20 |
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亚泰莲花山生态小镇 | 是 | 中国银行长春南关支行 | 319.97 |
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亚泰莲花山生态小镇 | 是 | 吉林银行东盛支行 | 250.11 |
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亚泰莲花山生态小镇 | 是 |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 | 390.30 |
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亚泰莲花山生态小镇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二道支行 | 135.10 |
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亚泰莲花山生态小镇 | 是 | 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 | 128.64 |
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亚泰莲花山生态小镇 | 是 | 九台农商行二道支行 | 4,378.51 |
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亚泰华府 | 是 | 吉林银行东盛支行 | 10,714.80 |
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亚泰山语湖 | 是 | 吉林银行东盛支行 | 12,372.72 |
合计 | 31,056.24 |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2年4月,公司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和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不经营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东北证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东北证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
(2)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拥有50%股权以上子公司亦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促使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3)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并同意赔偿东北证券由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如本公司因违反本承诺的内容而从中受益,本公司同意将所得收益返还东北证券。
(4)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东北证券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承诺期限:本公司作为东北证券股东的整个期间。
3.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2012年4月,公司签署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与东北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本公司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北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拥有50%股权以上子公司亦遵守上述承诺,公司将促使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4.关于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
2012年4月,公司签署了《关于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在本公司作为东北证券的股东期间,本公司及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东北证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
(1)本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东北证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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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及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东北证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及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公司及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公司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公司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公司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东北证券股东或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承诺期限:本公司作为东北证券股东或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下列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大额未决诉讼事项:
1.中商企业集团公司诉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中商企业集团公司被告: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833.29万元 ; ②诉讼原因:2022年7月28日,原告中商企业集团公司诉称其按照国家文件要求代行出资人职能,要求公司收购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返还收购前使用中央级“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国家资本金本息余额9,266,721.81元、中央级“拨改贷”国家资本金本息余额4,536,535.26元,以及上述两项利息4,529,680.62元。 ③判决结果:2023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22)京0102民初240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商企业集团公司返还使用的中央级“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国家资本金本息金额9,266,721.81元,及中央级“拨改贷”国家资本金本息金额4,536,535.26元;并向原告中商企业集团公司支付利息(以13,803,257.07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3年7月19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45,302.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不服裁定,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④2024年1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已按判决金额计入当期损益18,332,937.69元。 2.黑龙江龙域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黑龙江龙域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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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078.57万元 ; ②诉讼原因:黑龙江龙域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原告诉被告未按合同支付货款以及运费,而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为实际用煤企业,实际用了原告提供的货物。
③判决结果:2023年12月29日,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黑龙江龙域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货款及运杂费合计10,785,743.40元,并给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0,785,743.4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业内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自2023年11月14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负担43,300.00元,由原告黑龙江龙域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26,814.00元。 2024年1月15日,黑龙江龙域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不服裁定,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④截至2024年4月28日,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已按一审判决金额计入当期应付款项10,785,743.40元。
3.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诉辽宁名扬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被告:辽宁名扬实业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382.25万元 ; ②诉讼原因: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始进行商品混凝土买卖交易,我方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③判决结果:2024年2月2日,收到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辽宁名扬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3,822,465.00元;给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3,822,465.00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上浮50%计算)。案件受理费104,795.00元及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辽宁名扬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④截至2024年4月28日,尚未收到回款。
4.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诉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原告: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被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5,000.00万元;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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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诉讼原因:2021年12月26日,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诉被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违反中国《商标法》规定,构成侵犯原告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了侵犯原告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③判决结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取得有效判决。
④截至2024年4月28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5.李冰诉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灯塔市恒隆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冰 被告: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 第三人:灯塔市恒隆煤业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3,234.51万元 ; ②诉讼原因:灯塔市恒隆煤业有限公司与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尚欠灯塔市恒隆煤业有限公司32,345,082.15元。灯塔市恒隆煤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与李冰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并于2023年4月21日及2023年4月26日向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公司邮寄送达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通知书》,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进行快递签收确认,但对此债务仍未履行给付义务。
③判决结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取得有效判决。
④截至2024年4月28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担保及未决诉讼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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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的影响数 | 原因 |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见下文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自然灾害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一)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1)2024年2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为如下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金额(万元) | 董事会 | |
序号 | 日期 | |||
1 |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3,100.00 | 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12月28日 |
2 | 关于为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在长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4,950.00 | ||
3 | 关于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000.00 | ||
4 | 关于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1,000.00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 | 2024年1月30日 |
5 | 关于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使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1,350.00 | ||
6 |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9,894.00 | ||
7 |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400.00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 | 2024年2月5日 |
8 | 关于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9,900.00 | ||
9 | 关于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30,000.00 | ||
10 | 关于为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熟料销售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64.00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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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议案名称 | 金额(万元) | 董事会 | |
序号 | 日期 | |||
合计 | 384,658.00 |
(2)2024年4月1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为如下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金额(万元) | 董事会 | |
序号 | 日期 | |||
1 |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42,000.00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 | 2024年3月25日 |
2 |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13,752.00 | ||
3 | 关于为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00.00 | ||
4 | 关于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等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30,000.00 | ||
5 | ||||
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2,350.00 | |||
6 |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9,590.00 | |
7 |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7,500.00 | |
合计 | 255,192.00 |
2.董事会通过的公司融资议案
(1)2024年1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51,150万元,其中公司用信额度109,900万元,期限1年;同意公司继续在长春宽城融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800万元,期限1年,并以公司所属子公司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图们市长安镇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2)2024年3月25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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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最高借款额度15亿元,该15亿元中包括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已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已通过信托发放的信托借款(含信托现状返还后的债权)及后续两年内新增融资,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年;同意公司向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最高借款额度20亿元,该20亿元中包括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已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向公司下属企业发放的售后回租租赁业务及后续两年内新增融资,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为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年;同意公司继续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6.5亿元,期限1年,并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其持有的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不少于94.3628%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不少于56.1353%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8.3亿元,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并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7宗土地使用权、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名下23处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8亿元,期限3年,并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在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委托借款 32.9亿元,期限2年,由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长春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亚泰体育文化中心、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名下长春恒大绿洲(2期)9栋楼101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9.18亿元、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2.4亿元股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及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1,200万元股权和8,040万元股权、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大健康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13,939万元,期限6个月,并以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1,2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最高授信额3亿元,期限2年,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盈滨半岛的273套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最高授信额5亿元,期限2年,并以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盈滨半岛的273套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3)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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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47,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的石灰石矿采矿权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4,2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8,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6,0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9,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4,0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敞口7,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85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37.5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授信额度78,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和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意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建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亚泰大健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吉林省亚泰永安堂健康调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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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借款逾期并展期相关事宜
序号 | 债权银行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展期后到期日 | 偿还日期 | 逾期本金(万元) | 利率 | 担保方式 |
1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5/10 | 2023/10/7 | 2024/3/30 | 2024/3/29 | 38,000.00 | 8% | 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长春恒大绿洲商业房产抵押 |
2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8/11 | 2023/10/11 | 2024/5/30 | 未到期 | 20,000.00 | 8% | 1、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000 万元股权质押 2、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1,200万元股权、8,040万元股权质押 3、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大健康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 亿元股权质押 |
3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8/9 | 2023/11/8 | 2024/5/30 | 未到期 | 26,000.00 | 8% | 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58,000万元股权质押 |
4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8/11 | 2023/11/9 | 2024/5/30 | 未到期 | 25,000.00 | 8% | 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58,000万元股权质押 |
5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6/13 | 2023/11/11 | 2024/3/30 | 2024/3/29 | 100,000.00 | 8% | 1、长春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亚泰体育文化中心房产抵押 2、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65,000 万元股权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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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6/16 | 2023/11/14 | 2024/3/30 | 2024/3/29 | 20,000.00 | 8% | 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45,000万元股权质押 |
7 |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6/15 | 2023/11/12 | 2024/3/30 | 2024/3/29 | 50,000.00 | 8% | 天津兰海泉州水城应收账款 29.18 亿元质押 |
8 |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3/6/15 | 2023/11/13 | 2024/3/30 | 2024/3/29 | 50,000.00 | 8% | 1、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长春恒大绿洲商业房产第二顺位抵押 2、天津兰海泉洲水城 29.18 亿元应收账款质押 |
合计 | 329,000.00 |
4.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向协议》,本次交易新增长春市金控作为交易对方,同时对交易对方拟受让的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即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 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 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控。公司与长发集团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签订的《意向协议》不再执行。上述进展情况已于2024年3月28日公告,公司持续跟踪该事项进展。详见附注“十八、7
(2).1”所述。
5. 关于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宜
2024年4月18日,长春城投物资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增资1,376.58万元,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已完成营业执照变更。
上述情况详见附注“十八、7(2).6”所述。
6.关于子公司Jinta Vineyards&Winery,LLC出售资产的事宜
2024年2月2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为盘活存量资产,经参考周边类似资产公开出售价格公司同意Jinta Vineyards&Winery,LLC以不低于2,014万美元的价格挂牌公开出售现有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资产挂牌公开出售事宜。
7. 黑龙江省华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黑龙江省华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162.45万元
②诉讼原因:2023年5月24日,双方签订《煤炭采购合同》,黑龙江省华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向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指定的收货人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供给煤炭,截至2023年11月17日,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欠付黑龙江省华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1,624,482.00元货款未予支付,原告认为案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不明确,因此要求以现金形式支付货款。
③判决结果: 2024年4月23日,根据黑龙江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2024)黑0306民初157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与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对黑龙江省华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货款9,813,482.00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与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共同给付黑龙江省华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189,000.00元,2024年5月30日前共同给付黑龙江省华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元,2024年6月30日前共同给付黑龙江省华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元,2024年7月30日前共同给付黑龙江省华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元,2024年8月30日前共同给付黑龙江省华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元,2024年9月30日前共同将剩余货款1,624,482.00元给付完毕,上述货款给付方式为承兑汇票或者现汇,若以上任意一期到期后未给付,黑龙江省华涛煤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可就剩余未给付货款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用减半收取计40,247.00元,由鸡西亚泰选煤有限公司与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8.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诉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461.88万元
②诉讼原因:双方签订合同后,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商品混凝土,经多次催款后,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欠付货款。
③判决结果: 2024年4月3日,经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出具(2024)吉0105民初517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欠亚泰集团长
春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4,618,822.17元,被告于2024年5月至11月每月30日前支付200万元,2024年12月30日前支付618,822.17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7,160.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逾期期后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详见附注“七、32”所述。
(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详见附注“七、32” 所述。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附注“十六、2所述。截至本财务报告签发日(2024年4月28日),除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重要已决诉讼案件
1.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诉镇赉县天利水泥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原告: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被告:镇赉县天利水泥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450.49万元
②诉讼原因: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始进行水泥买卖交易,我方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③判决结果:2016年12月29日收到法院判决书,判令镇赉县天利水泥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货款1,450.49万元,并从2015年11月30日按照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3.01万元、保全费0.50万元由镇赉县天利水泥有限公司承担。
④截至2024年4月28日,已收到款项2,864,887.00元。
2022年7月21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吉01执170号《查封公告》:查封镇赉县天利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吉林省镇赉县铁北,熟料堆棚2座、脱硫石堆棚1座、原材料库5个、3.2*13米水泥磨机及配套设备1套、主电机及油站1套、水泥库4个、包装及装车设备1套、新建立磨生产线1套。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
2023年3月21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吉01执170号《民事裁定书》:续行查封被执行人镇赉县天利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镇赉县铁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6)第082111762,编号镇国用(061527),面积54,229.2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续行查封被执行人镇赉县天利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镇赉县铁北,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镇字第00021202号,面积1806.01平方米;吉房权证镇字第00021203号,面积500.52平方米;吉房权证镇字第00021204号,面积265.01平方米;吉房权证镇字第00021205号,面积389.74平方米;吉房权证镇字第00021206号,面积372.07平方米;吉房权证镇字第00021207号,面积
23.99平方米共6套房产。续查封期限三年。
2.亚泰集团安达水泥有限公司诉黑龙江广瑞晟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
原告:亚泰集团安达水泥有限公司
被告:黑龙江广瑞晟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356.13万元
②诉讼原因:2013-2014年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始进行水泥买卖交易,我方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③判决结果:黑龙江广瑞晟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货款13,561,285.99元及利息(以13,561,285.99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案件受理费177,362.00元,由黑龙江广瑞晟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承担117,059.00元,亚泰集团安达水泥有限公司承担60,303.00元。
④截至2024年4月28日,尚未收到回款。但法院已查封黑龙江广瑞晟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土地1宗面积2万平方米,估值为400万元;地上包括彩钢房、锅炉房1500平方米估值为105万;地面硬化17000平方米估值255万元;挡土墙110米2.2万元,涉及土地及地上物价值共计762.2万元;查封51台车,其中2台为臂架泵车(估值每台100万元)、49台商混车(估值每台10万元),估值合计690万元,同时该土地地上两条双180商混生产线、8个水泥储罐。
3.亚泰集团沈阳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
原告:亚泰集团沈阳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529.06万元
②诉讼原因:2015年6月29日,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始进行商品混凝土买卖交易,我方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③判决结果:根据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2018)辽0113民初42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支付企业货款14,320,070.19元,并以此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自2018年6月4日起至实际支付止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共141,066.00元,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承担107,720.00元并承担保全费5,000.00元。
④截至2024年4月28日,已收到回款136.76万元。
2019年11月,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截至2024年4月28日,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仍在进行中。
4.亚泰集团沈阳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
原告:亚泰集团沈阳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395.96万元
②诉讼原因: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始进行商品混凝土买卖交易,我方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③判决结果:2022年8月30日,收到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2022)辽0113号民初26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959,625.00元及违约金(以13,959,625.00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行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案件受理费116,30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予以退还。
④截至2024年4月28日,已收到回款1,200万元。
5.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诉吉林省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大昌兴盛经贸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
原告: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吉林省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大昌兴盛经贸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507.05万元
②诉讼原因: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始进行商混买卖交易,我方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③判决结果:2023年8月28日,收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2)吉0105民初31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吉林省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刘芳、费智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立即给付原告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5,070,530.00元及违约金75,352.65元。案件受理费112,676.00元,由被告吉林省阳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刘芳、费智宇负担。
④截至2024年4月28日,尚未收到回款。
6.深圳科谷金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深圳市瑞宝正昇投资有限公司、林伟坪、深圳市正理发展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科谷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展源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健美进出口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
原告:深圳科谷金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瑞宝正昇投资有限公司、林伟坪、深圳市正理发展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科谷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展源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健美进出口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4,039.35万元
②诉讼原因:深圳科谷金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科谷金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原告诉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
③判决结果:2021年9月18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7民初150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深圳市瑞宝正昇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一次性偿付原告深圳科谷金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以3,000万元为本金,自2020年11月1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以1,000万元为本金,自2020年12月1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43,767.4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瑞宝正昇投资有限公司承担200,000.00元。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在本判决生效后,本院予以退还200,000.00元;被告
深圳市瑞宝正昇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200,000.00元。被告深圳市瑞宝正昇投资有限公司不服裁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9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诉调兵山市中瀚物资经销有限公司、铁岭金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兵山市中霖石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纠纷案件
原告: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被告:调兵山市中瀚物资经销有限公司、铁岭金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兵山市中霖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①诉讼金额:3,083.77万元
②诉讼原因:被告调兵山市中瀚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下称调兵山中瀚公司)2015年与原告签订《水泥(熟料)买卖合同》,向原告购买水泥、熟料,欠原告货款30,837,737.05元。未偿还原告欠款,2017年8月16日,被告调兵山中瀚公司、被告铁岭金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铁岭金誉公司)、被告调兵山市中霖石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调兵山中霖公司)和原告签订《抹账协议》,被告铁岭金誉公司、被告调兵山中霖公司以其享有的檀香湾小区C06号楼共96户房屋抵顶被告调兵山中瀚公司欠原告30,837,737.05元,协议对房屋权属和交付事宜做了明确约定,同时约定三方保证抹账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如有纠纷,由三方负责赔偿原告损失,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须向原告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
《抹账协议》签订后,虽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铁岭金誉公司、被告调兵山中霖公司至今未按照协议约定开工建设并向原告交付抵账房屋,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③判决结果:2023年3月10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下发(2022)辽0113民初82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调兵山市中瀚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货款人民币3,083.77万元;被告铁岭金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兵山市中霖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人民币3,083.77万元限额内对被告调兵山市中瀚物资经销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货款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调兵山市中瀚物资经销有限公司、铁岭金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兵山市中霖石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吉林亚泰集团(辽宁) 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违约金人民币308.38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告铁岭金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裁定,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5日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8.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诉大连常瑞集团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
原告: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大连常瑞集团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2,556.6万元
②诉讼原因: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始进行商品混凝土买卖交易,我方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③判决结果:2022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大连经济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辽0291民初31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大连常瑞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货款 19,652,781.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944,572.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4日起至2021 年12月6日,以7,925,178.5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7日起算至7,925,178.50元全部给付完毕之日止,均按2021年11月14日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
被告大连常瑞集团有限公司不服裁定,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5日做出终审裁定,撤销大连经济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辽0291民初3169号民事判决,驳回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现金支付的请求。
截至2024年4月28日,企业已收到货款1,362.59万元。
9.吉林云天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吉林云天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2,792.68万元
②诉讼原因:云天化公司诉称,2021年9月1日双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物贸公司尚欠云天化公司27,926,802.80元。云天化公司起诉要求物贸公司支付剩余煤炭款。
③判决结果:根据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2)吉0105民初2218号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4,926,802.80元及违约金(以24,926,802.80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完毕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案件受理费由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23年4月26日经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
10.亚泰集团哈尔滨建材有限公司诉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款纠纷案件
原告:亚泰集团哈尔滨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①诉讼金额:1,695.13万元
②诉讼原因: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始进行混凝土买卖交易,亚泰集团哈尔滨建材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货款,亚泰集团哈尔滨建材有限公司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判令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欠款及利息。
③判决结果:2023年1月16日,根据[2022]哈仲调字第0955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支付哈尔滨建材货款、逾期利息、仲裁费及保全费16,951,305.98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偿还全部款项。
11.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诉新星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
原告: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新星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052.19万元
②诉讼原因:双方签订合同后开始进行混凝土买卖交易,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货款,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向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新星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欠款。
③判决结果:2023年2月27日,根据(2023)吉0106民初691号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新星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沈阳建材货款10,478,801.50元及泵管和卡子款43,058.51元。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再次上诉,于2023年8月20日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决如下:被告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付清原告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供货款项10,478,801.50元,立即给付原告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逾期付款损失,以人民币10,478,801.5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30%计算。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新星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负担876.00元,由新星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908.00元。
截至2024年1月11日,轮后查封新星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套房产。并于2024年3月29日,根据法院执行信息反馈表,已查询到新星宇名下233个账户,账户中实际共有18,940,266.50元(79个),其中7,519,164.58元(32个)此前无查封,正在核实查封新星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账户情况。
12.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诉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张振翔、齐琳琳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张振翔、齐琳琳
①诉讼金额:1,275.75万元
②诉讼原因: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与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订《水泥买卖合同》,约定向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水泥,之后双方于2015年11月15日签订《补充协议》写明:“经双方有好协议,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欠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水泥货款合计12,757,482.00元(8,061,075.50元和4,696,406.50元),翔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振翔同意将其妻子齐琳琳名下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产抵顶给亚泰水泥销售公司或其指定人员还债,双方的债权债务等额减少。同日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分别约定了房屋位置及建筑面积等内容,并约定翔云公司如因与第三方有经济纠纷,造成该房屋不能顺利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翔云公司须赔偿给亚泰水泥销售公司全部购房款及给亚泰水泥销售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案涉房屋登记在齐琳琳名下,均于2022年2月16日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无法更名,构成违约。
③判决结果:2023年3月29日,收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3)吉0105民初22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货款12,757,482.00元及利息,利息以尚欠货款为基数自2022年2月16日起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张振翔、齐琳琳在净月开发区云有路华荣泰上午综合体一期第6号楼105号房及106号房两套房屋总价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共同给付责任。案件受理费67,437.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张振翔、齐琳琳承担。
吉林省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不服裁定,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4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共收到法院划拨的执行款
375.4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26日,根据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3)吉0105执2677号《议价笔录》,对齐琳琳名下净月开发区彩宇广场伟峰·彩宇新城一期11幢606号房产进行议价,双方同意以7700元/㎡,总价8,682,828.00元起拍在淘宝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若流拍在第一次公开拍卖价格基础上降价20%以内再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处于拍卖程序准备中。
13.长春市中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长春市中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①诉讼金额:1,053.72万元
②诉讼原因:双方签订《亚泰长春建材中城混凝土运输泵送项目承包合同》,长春市中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运输后,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运输费用,长春市中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向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偿还欠款。
③判决结果:2023年8月24日,收到长春铁路运输法院(2023)吉7101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长春市中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运费8,048,154.37元及赔偿其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12,197,356.37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日计算至2022年11月1日;以11,997,356.37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2日计算至2023年1月18日;以10,448,154.37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9日计算至2023年2月10日;以9,848,154.37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11日计算至2023年3月3日;以8,348,154.37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4日计算至2023年4月13日;并以8,048,154.37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4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71,379.03元,由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负担70,298.38元,由长春市中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负担1,080.65元。保全费5,000元由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不服裁定,向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23年10月31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2024年4月28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已向长春市中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支付3,398,399.37元。
14.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辽宁公路水泥厂、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代位权纠纷案件
原告: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辽宁公路水泥厂
第三人: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①诉讼金额:1,660.00万元
②诉讼原因: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为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有其30%的股权。2012年12月,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购售协议》,将持有的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转让给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7日,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承诺函》,承诺将1,660万元权益留存在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直至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对辽宁公路水泥厂的债权清收。2020年12月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介结构向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送《往来账项询证函》,显示尚欠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额20,013,649.69元。辽宁公路水泥厂尚欠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4,287,273.98元却迟迟不向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主张。鉴于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怠于行使其债权,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上诉。
③判决结果:2023年12月21日,收到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2023)辽0503民初19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辽宁公路水泥厂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辽宁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款16,600,000.00元。案件受理费121,400.00元,减半收取60,700.00元,由辽宁公路水泥厂负担。
(二)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1.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7月26日,公司与长发集团签署了《意向协议》,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不超过 30%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长发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独资公司,且长发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3.38%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出售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进一步做优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本次资产出售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影响。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2023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东北证券因豫金刚石项目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得转让东北证券股份。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东北证券于 2023年6 月2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2023]45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北证券及豫金刚石项目相关主管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在中国证监会对东北证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的6个月内(即 2023年6月17日至12月17日期间),公司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东北证券股份。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长发集团、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向协议》,本次交易新增长春市金控作为交易对方,同时对交易对方拟受让的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即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 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 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控。公司与长发集团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签订的《意向协议》不再执行。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长发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且长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38%股份,本次与长发集团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出售持有的东北证券 29.81%的股份已经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4年4月28日,东北证券股份转让事宜正在进行中。
2.子公司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金安公司)土地出让金延迟缴纳事宜及退地事宜
(1)公司之子公司长春金安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021-018(净),出让价款为人民币1,752,682,666.00元。其中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350,536,534.00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合同中规定,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6月18日前交付土地,长春金安公司可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第一期,需在2021年7月18日之前支付876,341,333.00元;第二期需在2021年12月18日之前支付876,341,333.00元。双方于2022年1月27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变更为第一期需在2021年7月18日之前支付350,536,534.00元,第二期需在2022年6月18日之前支付1,402,146,132.00元,同时变更土地交付方为长春净月高新区管委会。
长春金安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支付350,536,534.00元,于2021年9月22日支付3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春金安公司尚未支付剩余出让价款1,372,146,132.00元。2022年10月1日前该出让地块尚未具备交付条件。
2023年4月 23日,经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长仲裁字[2023]第0265号)确认长春金安公司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合同补充条款享有先履行抗辩权,2023年10月1日前未缴纳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构成违约行为,不承担利息和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2)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地块因安全审批、快速路修建等原因导致项目至今未能实际交付,2023年8月长春金安公司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退还住宅A地块土地使用权并将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380,536,534.00元归集至商业B地块。
2023年10月23日,经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长仲裁字[2023]第0982号)长春金安公司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6月18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住宅A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部分(宗地号220102016396GB00068W00000000、220102016396GX00004W00000000)于2023年10月20日解除;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应返还长春金安公司已缴纳的住宅A地块土地出让金人民币380,536,534.00元抵作商业B地块部分土地出让金。
截至2024年4月28日,长春金安公司已退还住宅A地块土地使用权,但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
3.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山地产)土地出让金延期缴纳事宜
子公司莲花山地产于2021年4月15日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021-002(莲),出让价款为人民币225,221,145.00元。其中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45,044,229.00元, 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合同中规定莲花山地产可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第一期,需在2021年5月14日之前支付112,610,573.00元;第二期需在2021年10月14日之前支付112,610,572.00元。双方于2022年1月25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变更为第二期需在2022年4月14日之前支付112,610,572.00元。莲花山地产于2021年4月9日支付45,044,229.00元,于2021年5月14日支付67,566,344.00元。由于出让地块至今未达到交付条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莲花山地产尚未支付剩余出让价款112,610,572.00元。
2023年4月23日,莲花山地产取得仲裁裁决书(长仲裁字[2023]第0266号),确认莲花山地产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在未交付案涉地块和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案涉地块后的一年合理期间,逾期未缴纳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构成违约行为,不承担利息和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截至2024年4月28日,案涉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土地现状平整”、“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基础设施配套承诺标准”仍未达到合同约定内容,不满足交付条件。故莲花山地产按仲裁决议暂未支付剩余50%土地款及利息。
4.关于转让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
公司2023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医药)将持有的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7.7273%、0.7727%、0.7045%、0.3409%股权分别以人民币 17,000 万元、1,700 万元、1,550 万元、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苏国寿疌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疌泉)、台州华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州华泓)、杭州弘曜同惠科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弘曜)、南京紫金山英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才创新)。江苏威凯尔拟同步实施增资及股权激励,本次交易和江苏威凯尔增资及股权激励实施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威凯尔的股权比例由24.0986%变更为
12.5960%。
2023年12月28日亚泰医药、江苏威凯尔分别于与国寿疌泉、台州华泓、杭州弘曜、英才创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转让上述股权,根据协议约定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和12月29日共收到股权转让款8,4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出资额的工商变更。
5.关于转让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
公司2023年第3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药业)49%股权的议案,以4,794.28万元的价格将上述股权转让给吉林省泰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生物药业50%股权,吉林省泰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生物药业49%股权,公司之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生物药业1%股权。
生物药业已于2023年4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
6.关于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宜
公司2023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亚泰润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润德)增资的议案,同意长春城投物资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376.58万元对亚泰润德进行增资,其中1,2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亚泰润德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6,250万元,公司之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40.8%股权,长春润德装配式产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9.2%股权,长春城投物资设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变更后亚泰润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上述情况详见附注“十四、(一)5”所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其他重要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对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其他重要事项。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220,210,286.50 | 25,597,601,626.93 |
合计 | 28,220,210,286.50 | 25,597,601,626.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8,217,690,678.28 | 25,589,230,665.07 |
1年以内小计 | 28,217,690,678.28 | 25,589,230,665.07 |
1至2年 | 3,064,392.72 | 6,667,731.94 |
2至3年 | 166,141.43 | 34,121.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4,121.00 | 25,500.00 |
4至5年 | 25,500.00 | |
5年以上 | 18,358,221.65 | 18,358,221.65 |
小计 | 28,239,339,055.08 | 25,614,316,239.66 |
减:坏账准备 | 19,128,768.58 | 16,714,612.73 |
合计 | 28,220,210,286.50 | 25,597,601,626.9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项 | 28,155,589,780.30 | 25,605,784,269.38 |
垫付款项 | 19,070,941.45 | 7,749,791.67 |
备用金 | 782,178.61 | |
其他 | 64,678,333.33 | |
小计 | 28,239,339,055.08 | 25,614,316,239.66 |
减:坏账准备 | 19,128,768.58 | 16,714,612.73 |
合计 | 28,220,210,286.50 | 25,597,601,626.9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34,210.15 | 3,161,680.39 | 13,118,722.19 | 16,714,612.7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670,834.75 | -265,690.90 | 9,012.00 | 2,414,155.85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105,044.90 | 2,895,989.49 | 13,127,734.19 | 19,128,768.5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6,135,014,621.05 | 21.73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 3,437,274,976.21 | 12.1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60,140,487.13 | 9.42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 2,064,251,561.77 | 7.31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吉林亚泰莲花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54,824,522.67 | 5.86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15,951,506,168.83 | 56.49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162,272,889.98 | 8,162,272,889.98 | 8,199,684,126.06 | 8,199,684,126.0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861,135,972.13 | 8,861,135,972.13 | 8,634,751,501.61 | 8,634,751,501.61 | ||
合计 | 17,023,408,862.11 | 17,023,408,862.11 | 16,834,435,627.67 | 16,834,435,627.6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351,194.00 | 1,000,351,194.00 | ||||
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72,136,968.21 | 72,136,968.21 |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1,056,267.53 | 71,056,267.53 | ||||
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4,703,440,000.00 | 4,703,440,000.00 | ||||
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亚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5,585,966.77 | 37,411,236.08 | 38,174,730.69 | |||
吉林亚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793,293,000.00 | 793,293,000.00 | ||||
兰海泉洲水城(天 | 532,820,729.55 | 532,820,729.55 |
津)发展有限公司 | ||||||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65,800,000.00 | 34,200,000.00 | |||
吉林亚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吉林亚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吉林亚泰北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 265,800,000.00 | 265,800,000.00 | ||||
合计 | 8,199,684,126.06 | 265,800,000.00 | 303,211,236.08 | 8,162,272,889.9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53,692,656.52 | 142,437,612.93 | 7,799,808.74 | -12,260,799.35 | -42,232,045.30 | 2,949,437,233.54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21,448,550.58 | 205,949,559.18 | 161,604.25 | 240,018.95 | -72,116,874.40 | 5,855,682,858.56 | |||||||
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5,311,803.03 | -55,404.24 | 5,256,398.79 | ||||||||||
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28,463,512.12 | -3,539,189.91 | 24,924,322.21 | ||||||||||
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834,979.36 | 179.67 | 5,835,159.03 |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小计 | 8,634,751,501.61 | 344,792,757.63 | 7,961,412.99 | -12,020,780.40 | -114,348,919.70 | 8,861,135,972.13 | |||||||
合计 | 8,634,751,501.61 | 344,792,757.63 | 7,961,412.99 | -12,020,780.40 | -114,348,919.70 | 8,861,135,972.13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41,066.12 | 5,217,592.62 | ||
其他业务 | 73,097.70 | 544,893.65 | ||
合计 | 3,114,163.82 | 5,762,486.2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44,792,757.63 | 188,704,473.3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531,563.9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8,333.34 | 114,516.72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55,452,654.89 | 188,818,990.07 |
其他说明: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中,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5%以上,或不到5%但占投资收益金额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本期比上期增 减变动的原因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2,437,612.93 | 121,540,925.87 | 净利润上升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5,949,559.18 | 71,153,569.23 | 净利润上升 |
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55,404.24 | 563,557.12 | 净利润下降 |
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3,539,189.91 | -4,575,688.39 | 净利润上升 |
吉林亚泰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79.67 | 22,109.52 | 净利润下降 |
合计 | 344,792,757.63 | 188,704,473.35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619,240.89 | 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七之“73.资产处置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564,399.91 | 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七之“67.其他收益” |
债务重组损益 | 324,868.10 | 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七之“67.其他收益、68.投资收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865,884.00 | 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七之“74.营业外收入、75.营业外支出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556,648.66 | 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七之“74.营业外收入、75.营业外支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400,313.05 | 见附注七、(六十七)其他收益、(六十八)投资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27,779.7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235,200.57 | |
合计 | -76,777,317.1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 每股收益 |
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1.43 | -1.22 | -1.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0.18 | -1.19 | -1.1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宋尚龙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