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三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宋尚龙先生、于来富先生和监事陈波先生、赵凤利先生、陈亚春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采购及销售等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8,409.12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采购、销售商品 | 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545.75 |
铁岭县新岗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344.99 | |
海林亚泰三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4,000 | 108.24 | |
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 7,000 | 1,168.62 | |
齐齐哈尔鸿谊建材有限公司 | 3,000 | 0 | |
大庆聚谊建材有限公司 | 4,500 | 1,377.98 | |
黑龙江北疆集团克山县永鑫水泥有限公司 | 1,500 | 158.90 | |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 | 24,117.38 | |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6,500 | 0 | |
采购服务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133.87 |
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0 | 0 | |
大连富生天然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12,000 | 0 | |
提供服务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453.39 |
合计 | 80,700 | 28,409.12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对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但由于行业政策变化、客户经营情况变化、市场需求疲弱等因素影响,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交易金额减少,导致预计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余额5,886,000,000.00元,2023年度贷款利息支出金额194,758,682.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6,054,426.63元,2023年度存款利息收入金额161,216.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99,999,999.00元,2023年度支付商票保贴手续费4,500,000.00元。
(三)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销售商品和服务情况
2024年,公司预计日常采购、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1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采购、销售商品 | 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0 | 545.75 |
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 2,600 | 0 | 1,168.62 | |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 15,150 | 4, 014 | 24,117.38 | |
提供服务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50 | 207 | 453.39 |
合计 | 23,100 | 4,221 | 26,285.14 |
由于2023年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结合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以及目前行业市场形势和关联方调整情况,确定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存贷款、融资及担保情况
2024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在关联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融资及担保业务,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0683749474J
法定代表人:李柯夫
注册资本:4,8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
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
股东情况: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股权;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8,906万元,总负债为10,402万元,净资产-1,49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96万元,净利润-5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8,870万元,总负债为10,820万元,净资产-1,950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3万元,净利润-4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其49%股权,公司监事陈亚春先生为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622MA0Y34FC96法定代表人:李全冬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3日注册地址:吉林省靖宇县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股东情况:靖宇县泽润经贸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3,414万元,总负债为2,385万元,净资产11,02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303万元,净利润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2,491万元,总负债为1,612万元,净资产10,87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公司监事赵凤利先生为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董事。
3、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310073475A
法定代表人:王华安注册资本:6,000万元成立时间:2014年8月12日注册地址: 长春市长德新区经营范围: 预制构件、管片、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等股东情况: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51,006万元,总负债为20,506万元,净资产30,50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9,882万元,净利润5,23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52,618万元,总负债为21,556万元,净资产31,062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301万元,净利润5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公司董事于来富先生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公司监事陈波先生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4、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0255776XN
法定代表人:秦季章
注册资本:1,115,048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9月18日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股东情况:韩亚银行持有其10.76%股份,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8.48%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8.11%股份,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7.51%股份,吉林省财政厅持有其6.28%股份,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财务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6,837,297万元,总负债为62,269,004万元,净资产4,568,29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46,255万元,净利润205,3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0,477,781万元,总负债为65,735,201万元,净资产4,742,580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05,998万元,净利润59,4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8.11%股权,公司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公司多年合作,信用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Ο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