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董事李玉先生委托董事刘晓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分项表决)。
1.邴正先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杜婕女士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毛志宏先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马新彦女士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黄百渠先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说明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宋尚龙先生、于来富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投资决策权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87%)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租入租出资产、赠与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最新规定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内容,李斌先生、于来富先生不再担任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李玉先生、邴正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刘树森先生提名,聘任秦音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董事长宋尚龙先生提名,聘任韦媛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聘任顾佳昊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前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简历
秦音,女,1976 年 6 月出生,无党派人士,本科,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韦媛,女,198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顾佳昊,男,1987年7月出生,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