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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情况报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二)聘任程序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20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1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重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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