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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关于2024年4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4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云铝”)、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邑工贸”)、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齐力”),以上公司均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索通云铝、临邑工贸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500万元、人民币14,000万元。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炭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索通齐力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85,257.74万元(不含本次)、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本次)、人民币42,088.5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1,558,692.4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6.63%;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659,227.4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7.00%。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份,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了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序号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方式担保金额保证期间反担保
1索通云铝曲靖市商业银行股连带责任8,500债务履行期届满
份有限公司沾益支行保证之日起三年
2临邑工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连带责任保证3,000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连带责任保证11,000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临邑工贸以其自有价值15,000万元的预期应收账款(24SLZC-01002号项下预期应收账款)为上述11,00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2024年4月份,公司子公司之间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方式担保金额保证期间反担保
4创新炭材料索通齐力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连带责任保证10,000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7亿元(含等值外币),该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索通云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5,257.74万元(不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74,500.00万元,索通云铝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为临邑工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元(不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71,100.00万元;为索通齐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2,088.5万元(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19,000.00万元,索通齐力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金融机构多以合同的提交审批时间为签署时间,同时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

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工业园花山片区天生桥北侧

3.法定代表人:汪东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焙阳极炭块、碳纤维、碳复合材料及炭素制品;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318,937.75305,056.04
流动负债总额142,265.17128,873.09
负债总额247,656.30230,680.40
资产净额71,281.4674,375.64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444,201.6779,486.47
净利润-16,972.313,008.45

6.索通云铝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35%

(二)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513国道与富民路交界处向西500米路北

3.法定代表人:郎小红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残极、石油焦、煅烧焦、冶金焦、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仅作工业原料用)、煤焦沥青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的进出口;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工产品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工矿产品、文化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11,562.20161,721.11
流动负债总额108,611.18159,257.86
负债总额109,043.72159,693.63
资产净额2,518.482,027.48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834,857.06170,051.76
净利润-16,270.49-491.00

6.临邑工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117号

3.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4.经营范围:炭素材料生产、销售;炭素材料生产技术研发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15,668.22101,770.11
流动负债总额69,036.9255,326.02
负债总额71,153.4256,252.52
资产净额44,514.7945,517.59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151,472.6127,828.84
净利润-4,274.251,002.80

6.索通齐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80%
Press Metal Berhad2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人民币8,5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债权的本金;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索通云铝、临邑工贸、索通齐力为公司的控股/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相关授权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有利于便利后续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558,692.4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6.63%,实际担保余额为659,227.4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7.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52,122.4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5.46%,实际担保余额为652,657.4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5.83%;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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