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2012-053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 年 12 月 5 日,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我的钢铁网综合平台
升级项目”及“Mysteel 大宗商品研究院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
宝山区友谊路 1588 弄 1 号楼”变更为“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34 号文《关于上海
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
复》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3.00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3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4,472,434.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95,527,566.00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
[2011]第 10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我的钢铁网综合平台升级项目”及
“Mysteel 大宗商品研究院项目”,实施地点为友谊路 1588 弄 1 号楼,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为硬件设备和软件的购置及
开发,现上述项目已开始建设,考虑到项目建设及今后生产运营的实
际情况,公司拟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园丰路 68 号”。此议案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和影响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随着公司资讯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的持续推进,数据服务的推出,
电子商务服务的不断深化,公司的业务层次增多,技术呈现多样化和
高层次化的趋势,公司迫切需要一个独立、稳定、高质量的研发环境
及部署环境,以保证开发、测试系统的稳定性和准确性,保障产品开
发质量以及服务能力。此外,随着公司信息采集人员、研究人员、开
发人员的增多,现有场地已经无法满足募投项目的实施需求。
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3 月 9 日审议并通过
《关于上海大宗商品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立项的议案》,决议在宝山区
园丰路 68 号自建新办公楼。截至本公告日,位于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的新址的土建工程已完工并已开始幕墙安装与内部装修。
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进一步优
化公司的经营布局,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我的
钢铁网综合平台升级项目”及“Mysteel 大宗商品研究院项目”的实
施地点由友谊路 1588 弄 1 号楼变更为园丰路 68 号。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我的钢铁网综合平台升级项目”及“Mysteel 大宗商品研究院
项目”建设的主要支出为硬件设备和软件的购置费及开发费。公司已
经购置的与募投项目相关的硬件设备,除托管在 IDC 机房的,将在
新址竣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后,搬至新址继续进行募投项目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改变原投资项目的实
施主体和主要建设内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实施地点后,项目仍
按照原规划完成。因此本次变更不存在对项目实施新增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
客观事实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实施地点的变更对项目的实施不存
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监事会
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
以下核查意见:
上海钢联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我的钢铁网综合平台升级项目”
及“Mysteel 大宗商品研究院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宝山区友谊
路 1588 弄 1 号楼”变更为“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有利于优
化公司的经营布局,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
成重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