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6页
第
页共16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5-78号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大特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大特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广大特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广大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页共16页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广大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大特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
页共16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16元,共计募集资金71,72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94.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6,133.9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80.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以竞价确定发行价格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第
页共16页
4,9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56元,共计募集资金131,312.6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16.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9,196.3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5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8,73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号)。
3.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8号),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本次发行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65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50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50.0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53,9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费用461.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3,488.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3,953.7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5,067.6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12.18 | |
永久补流[注1] | B3 | 608.4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765.2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0.70 |
第
页共16页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永久补流 | C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8,832.9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32.88 | |
永久补流 | D3=B3+C3 | 608.4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C3 | 14,845.3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5.30 | |
差异[注2] | G=E-F | 14,820.00 |
[注1]2022年12月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全部建成,共使用募集资金5,505.42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91.76%,剩余募集资金608.40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2]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820.00万元尚未收回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28,737.0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92,314.4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49.4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864.7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0.3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97,179.28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09.7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1,767.4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890.02 | |
差异[注] | G=E-F | 27,877.47 |
[注]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
第
页共16页
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27,877.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他节余募集资金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后续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62,179.28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66.33%
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53,488.0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27,947.67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18.0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5,761.1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10.0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53,708.7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28.1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7.4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差异[注] | G=E-F | 7.42 |
[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使用153,708.77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100.14%,剩余募集资金7.42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首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第
页共16页
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8月21日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7月16日公司连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2月25日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不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0月25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第
页共16页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张家港支行 | 12461000000657298 | 252,974.7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 1102029029000033901 | 已销户 |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8010188802538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8112001012700523232 | 已销户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559100000812 | 已销户 | |
合计 | 252,974.73 |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 32250198625900000489 | 7,860,760.64 |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8010188811525 | 31,039,458.8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 1102029029000055765 | 已销户 | |
合计 | 38,900,219.50 |
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 1102029029000057569 | 已销户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张家港支行 | 12461000000764301 | 已销户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桥支行 | 637149813 | 已销户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415000001256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8112001011400689281 | 已销户 |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 8018288806126 | 已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 1102029029000057321 | 已销户 |
第
页共16页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合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特殊合金材料改扩建项目延期: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特殊合金材料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3年延长至2024年12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特殊合金领域的基础创新能力,有利于形成新的技术储备,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基础,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偿还银行借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3)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营运资金进一步增长的需求。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营运资金进一步增长的需求。
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营运资金进一步增长的需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
页共16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
页共16页
附件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953.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65.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832.9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765.25 | 15,373.76 | -14,626.24 | 51.25 | 2024年 | 否[注] | 否 | |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5,505.42 | -494.58 | 91.76 | 2022年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3,000.00 | 23,000.00 | 23,000.00 | 23,00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4,953.76 | 4,953.76 | 4,953.76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69,000.00 | 63,953.76 | 63,953.76 | 3,765.25 | 48,832.94 | -15,120.82 | - | - | - | - |
第
页共16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特殊合金材料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3年延长至2024年12月。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820.00万元尚未收回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2年12月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已全部建成,共使用募集资金5,505.42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91.76%,剩余募集资金608.40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该项目的原建设期预计为3年,原达产期4年,项目建设第1年不生产,第2年达产约50%,第3年达产约80%,第4年全部达产。预计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4,818.86万元。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二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3年延长至2024年12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实现收益
第
页共16页
附件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8,737.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64.7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179.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 | 否 | 120,000.00 | 93,737.01 | 93,737.01 | 4,864.79 | 62,179.28 | -31,557.73 | 66.33 | 2023年 | -2,850.58 | 否[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35,000.00 | 100.00 | 2021年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70,000.00 | 128,737.01 | 128,737.01 | 4,864.79 | 97,179.28 | -31,557.73 | - | - | -2,850.58 | - | - |
第
页共16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将“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27,877.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公司募投项目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于2023年3月结项,2023年度实现效益-2,850.58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受风电行业退补及主机厂商降本影响,风电铸件产品存在销售价格不及预期及返利的情况,同时,风电厂商降本也导致公司铸件产能未全部发挥,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费用对项目效益也存在一定影响
第
页共16页
附件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3,488.0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761.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708.7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 | 否 | 115,000.00 | 113,988.07 | 113,988.07 | 25,761.10 | 114,208.77 | 220.70[注1] | 100.19 | 2024年 | -266.53 | [注2] | 否 |
第
页共16页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0 | 39,500.00 | 39,500.00 | 39,500.00 | 100.00 | 2022年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55,000.00 | 153,488.07 | 153,488.07 | 25,761.10 | 153,708.77 | 220.70 | - | - | -266.5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三次会议、监事会二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832.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其中以募集资金85,724.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3,708.77万元,占公司承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100.14%,剩余募集资金7.42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取得利息收入净额228.12万元,公司将220.70万元投入项目建设[注2]该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2年,达产期6年,第3年正式投产预计达产40%;第4年预计达产60%,第5年预计达产80%,第6年预计达产100%,预计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48,462.62万元;项目于2023年进行试生产共实现效益-226.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