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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药业: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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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4〕47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药业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931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相关要求,现将海正药业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一)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二)1所述,2023年度,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裁等高管辞职。

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函告,公司原总裁2019年至2022年期间在公司代理业务中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也未能就上述事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二)2所述,海正药业公司子公司辉正(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正医药)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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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复旦张江)于2018年10月29日订立了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里葆多)市场推广服务协议,自2018年11月1日起于中国境内为复旦张江的里葆多产品提供市场推广服务。依据《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报告期末复旦张江向辉正医药发出正式函件以期自2023年12月31日起解除该协议。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就里葆多产品终止市场推广合作事宜,海正药业公司与相关各方仍在进行数据核对及沟通洽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就里葆多产品终止市场推广合作事宜计提赔付款7,408.00万元。

海正药业公司未能提供针对上述事项涉及各方予以认可的准确数据,我们也未能就上述事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海正药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351.00万元。海正药业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近三年平均税前利润47,016.02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351.00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1.2023年度,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裁等高管辞职。

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函告,公司原总裁2019年至2022年期间在公司代理业务中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

2.辉正医药与复旦张江于2018年10月29日订立了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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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液(里葆多)市场推广服务协议,自2018年11月1日起于中国境内为复旦张江的里葆多产品提供市场推广服务。依据《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复旦张江向辉正医药发出正式函件以期自2023年12月31日起解除该协议。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就里葆多产品终止市场推广合作事宜,海正药业公司与相关各方仍在进行数据核对及沟通洽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就里葆多产品终止市场推广合作事宜计提赔付款7,408.00万元。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未能就上述事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该等错报可能涉及海正药业公司的成本费用、营业外支出及相关往来科目的列报,不会影响海正药业公司触发退市或风险警示,也不会导致海正药业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事项中海正药业公司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海正药业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金额。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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